台灣: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 - 第九章分節稿 9.2 - 蔡吉源 Gavin Tsai - 20240410更新

第九章 撥雲見日--準備接收接管台灣行政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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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河川和土地主權登錄、公告與主權訴訟

2020年第一屆臨時國會成立後,北、中、南各地,有兩三百位台灣民政府同心聞風歸隊。為此,2021年加蓋一間開闊的廚房以應付空間需求。2022年又為了減半徵收地方稅費,須要準備較大的辦公室空間。於是在幹部的建議下於五間舊屋後面高約一米的斜坡上,加蓋一間開闊的辦公室。另外,又於2023年年底,整修石頭屋,2024年年初整修老舊的水泥板屋成為臥室。準備讓台灣自治政府專職員工進住。
我們會如此安排佈置,主要是看到主權訴訟相對樂觀的結局。談到主權訴訟,就要從2022年春夏之交,台灣自治政府新埤辦公室成立說起。
2019年3月28日,從台灣國政府出走來歸的蔡國龍,突然於2022年春天,邀請成立不久的大日本總督府重建委員會的林永承,到崁頂辦公室辦理演講會。引起台灣自治政府內部嚴重的分歧。我們很快地就在新埤鄉林永東的農舍另外成立一個辦公室,外面大馬路邊插滿美國國旗和台灣政府旗,以便招攬人才。此舉引起很多有心人注目,前來了解詳情。其中有一個S先生,半信半疑,前來索取兩本書籍 (國際法條文彙編和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 備供他三教九流的一群好朋友翻閱參考。那一群好朋友們翻閱那兩本書後,無不破口大罵: 那不是要推翻我們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組織嗎!?
這就引起S先生的興趣,想要問清楚更多的疑問。於是S先生就多次去找新埤辦公室林主任,討論臺灣自治政府的來龍去脈。最後,終於恍然大悟。2022年9月6日,他跑到二水來開門見山說: 既然臺灣自治政府是合法的,我可以申請神社,專門辦理樹葬葬儀社的營業證照嗎?我答: 我們有商務部商業司,當然可以啊!9月11日,又來申請廢五金處理公司的證照。到了11月11日,發給礦石總控公司的營業證照。後來到了年底算一算,台灣自治政府總共發給S先生11份各行各業的營業證照。
S先生拿到11份證照後,就拿那一些證照到處宣揚。引起某人起疑。一狀告到ROC調查局南部機動小組(南機組)。南機組展開調查後,電召S先生攜同11份證照前往說明。第一天,南機組偵查人員看來看去,看不出端倪,說他需要仔細研究一晚,明早十點鐘時分再來應訊。S先生也就開始擔心: 「11份證照很可能會都是假的。明天再進入南機組可能就出不來了」!於是,張羅衣物、行李、和盥洗用具,準備前往坐監。隔天,準時到南機組報到。肩掛美國騎兵隊徽章的偵查人員,拿出昨晚研究一整夜的11份證照,說: 「這一些文件看來看去很可能都是假的,因為我都找不到可以證明它是合法的那個密碼」。S先生回應: 「密碼?有啊!請您用手指去摸摸看,就有的啊」!偵查人員用手指去感應,果然摸出白宮頒給台灣自治政府的密碼。南機組偵查人員,說: 「這11份果然都是合法的證照!你可以回家了。回去以後要請大家更加努力拓展像這樣的業務,按照台灣自治政府的能力,應該可以增加到一千件以上」!然後,送S先生走出他的國土安全局辦公室,取下「國土安全局」的牌子,對S先生說: 「我們將來還有機會再見面,加油」!
S先生的奇遇,相當程度鼓舞了我們的士氣!我們就開始將重心移向台灣領土的法理主權究應如何取回的問題。過去根據法理,我們都認為舊金山和約生效日,就是台灣住民擁有領土法理主權的開始。但是,究竟我們台灣自治政府要如何處理,才能爭取到台灣澎湖領土法理主權,用以進一步揭發國、民兩黨詐騙台灣同胞的開羅謊言呢?
沈建德教授為了揭發開羅謊言,他的獨子就無故從三樓,掉到地面,喪失性命。另有一些人,肯定ROC根據開羅宣言,主張ROC應有取得台灣澎湖法理主權的權利,就可以平步青雲,雞犬升天!我們要怎麼做,才能一方面揭發騙局,另一方面,爭取對假中華民國鬥爭的優勢呢?
由於S先生朋友眾多見多識廣,可以萬事通先生相稱,我們就和S先生討論如何找出一個最恰當的方案 (the optimal strategy) 來說服台灣同胞。S先生就專程去拜訪一個95歲的耆宿。老先生說,「這就要參考美國獨立革命期間,登錄一條密西西比河的經驗了」!我們會意前賢的高見,立即於2022年12月7日,將台灣21條主要河川,全部登錄在台灣自治政府內政部管轄之下;十天後,再以同樣方式,登錄台灣20個縣市及其鄉鎮市轄區土地於台灣自治政府內政部管轄;並分別立刻發函知會【中國在台灣治理當局局長 蔡英文】,副知美國白宮、國會、和國務院等相關單位。我們也將以上所作所為,在台灣自治政府第一屆臨時國會第十次會議 (2023.12.25) 向國會議員提出報告。到了2023年二月下旬起,我們顧用工人和志工,到各大河川出海口,豎立主權看板 (SBB; Sovereignty Bill-Board),拍照存證,公開向台灣同胞發出公告;再利用電子信件送美國國務院和AIT,並副知【中國在台灣治理當局局長 蔡英文】,完成河川和領土主權公開宣告程序的義務。
但是,2023年三月下旬起,21個主權看板 (SBBs) 和美國國旗與第七艦隊軍事占領旗,就陸陸續續被地方政府,如屏東縣長周春米,和各地河川局拆除、破壞、沒收。我們立即對周春米、第五和第四河川局,提出破壞公物,要求復原的訴訟;均遭到官官相護的檢察官,以執行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下的公務為理由,予以駁回。甚至,到了秋天時節,第三河川局對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在彰化地方檢察署和台中地方檢察署,分別提起竊占烏溪 (即俗稱的大肚溪) 河口和大安溪河口,屬於中華民國國土的兩個訴訟案。2023年9月15日上午10:40 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宗達,草草就【簡股112年度偵字第14784號竊占國土案】,審問不到五分鐘,就飭回被告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蔡吉源。10月16日收到吳宗達檢察官發出國土竊占案的起訴書。起訴書已經代理法官為蔡吉源定了罪,顯然是要關押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蔡吉源,好讓台灣自治政府停擺。乃立即發函TG-TCO-SD-101523-#016附上起訴書給美國三個相關單位。12月3日下午,專程送章化地方法院<案號: 112年度一字第1171號蓮股(竊占國土案)>的答辯狀。12月4日下午15:30開庭。法官簡仲頤問: 你承認檢察官起訴書所說的竊占罪嗎?我答: 我不承認。我連烏溪出海口在哪裡都不知道,也沒有去過;請問檢察官 (面向檢察官) 我有拿回一粒沙,一粒石頭,或把假中華民國不應擁有的土地搬回家嗎?我哪有竊占中華民國的甚麼土地? (檢察官默不作聲)。法官又問: 是誰根據甚麼法規,決定要設置主權看板和插美國國旗?答: 台灣自治政府臨時國會根據台灣關係法做決定,我負責執行立法機關的旨意,請工人前往設置。又問: 你們的台灣自治政府和美國究竟是甚麼關係? 我答: 說來話長,我有攜帶相關文件請法官參考 (取出數份文件給書記官);請認知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組織,不是台灣合法的政府;台灣自治政府才是台灣唯一合法的政府。法理上,你們地方公務員的薪水應該是我們合法的台灣自治政府發放的。假的中華民國沒有台灣領土法理主權,就不得在台灣課稅,怎有錢對你們發放薪水?法官: 謝謝提供相關文件,我會好好研究一下。呈給法官數項文件裡,有一篇主權訴訟的通用答辯狀,值得台灣同胞參考:
【台灣自治政府 主權訴訟 通用答辯狀 By Gavin Tsai 2023.9.1
原告: 盧金生/高雄市水利局/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兩案)
被告: 台灣自治政府/侵占土地/違反水利法/竊占國土/竊占國土
事由: 台端自設 刑法 第320條,水利法 第78-1條,企圖阻止本府收回台澎領土主權和行政管轄權,已違犯國際法戰爭法,侵犯台灣領土主權罪。
說明:
1. 台灣自治政府(簡稱台灣政府或自治政府)已遵照台美關係法2-1,15-2條,聯合國憲章第73條等國際法宣告成立,擁有台澎主權及行政管轄權,台灣澎湖全國已歸屬台灣自治政府管理。同時台灣主要21條河川,含八掌溪業已經完成登錄。(附件一)。
2. 貴單位所宣稱本土地/河川掌管權歸屬貴單位,請貴單位出示歸屬國家憲法領土主權證明文件,證明台灣澎湖領土主權歸屬貴中華流亡到台灣借住之“國”。
3. 貴單位如果歸屬坊間所謂“中華民國”者,該“國”為中國流亡組織,何來台澎領土主權?請出示領土移轉主權證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如未能證明者,則貴單位已犯下下列幾項嚴重罪行: 第一,竊佔台灣澎湖國土罪。第二,佔領不得移轉主權。第三,侵犯台灣自治政府領土主權罪。第四,自行立法,破壞當地法律制度。以上任一罪行其追訴期無消滅時效問題,屬永久有效。
又,貴“國“已於公元2009年12月10日”中華民國”總統華總字一義字第09800096331號令實施”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確保不得傷害台灣人生命權、自由權、及財產權之任何一項的人權。臺灣自治政府是充分覺醒的本土臺灣人,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舊金山和約第2、3、4、6及23條,及美國國會制定之臺灣關係法第15條,受美國和國際法保障,合法建立的臺灣自治政府。我們合法的臺灣自治政府與美國軍事政府對等、互惠、合作。自2015年10月19日,美國國會審議通過歐巴馬簽署之合法化申請案後,臺灣自治政府即展開無縫接軌、接收接管接掌台灣地方立法、司法、與行政單位的動作。臺灣自治政府完成主權登錄後, 根據國際法和軍事政府慣例,負責處理政權移轉任務。我們是合法政府官方的代表。假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難民組織,即中國滯台治理當局,從來就只有金門和馬祖的領土主權和行政管轄權,沒有臺灣澎湖領土主權和行政管轄權。臺灣是美國軍事佔領地。78年來,都是美國空軍空權占領及海軍第七艦隊海權占領。狐假虎威的中華民國從美國手中接管臺灣,美國默認她權且進駐台灣而已。白宮總統顧問長山四郎說:中華民國根本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她是美國軍事占領方的代理人。
按照國際法法理及聯合國託管局慣例,經美國總統簽署(2013.8.20)及美國國會審議通過(2015.10.19)的臺灣自治政府,立即擁有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條與臺灣關係法第15條所賦予之臺灣所有領土的法理主權 (de jure sovereignty) 及行政管轄權 (administrative jurisdiction)。請查照。
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45,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永福,就第三河川局防汛警察提告之【昃股112年度偵字第58289號竊占國土案】,也不讓被告暢所欲言,以目前無法接受被告關於國際法理的論述和主張。竟說: 「美國哪有權利讓你們台灣自治政府合法化」?真不知道一個檢察官的視野和法理素養居然是那麼狹隘。他在草草對話後,婉拒任何其他補充說明文件,就飭回被告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蔡吉源。兩個多月過去了,都還不見下文!
2023年12月17日,台灣自治政府臨時國會審議通過關於建立台灣自治政府司法系統問題的備查案。全文如下:
【主旨: 請國會准予台灣自治政府成立本府司法系統案。
說明:
1. 現階段進行當前臺灣(自治)政府接收接管台灣行政管轄權事宜,遭遇本府管轄下的各地方行政管理單位的無理抵制, 諸如各地河川局(經濟部)、各地汽機車監理站(交通部)、各地行政執行分署(法務部)、各地國有財產分署(財政部)、各地戶政事務所(內政部)、各縣市地方檢察署和民選各縣市首長等,其中,尤以後二者,無法以國際法法理論述說服之;必須優先成立台灣自治政府法務部檢察署,派任檢察官,傳訊不法人員; 進而送即將接收接管之現有的、立場相對公正的地方法院的法官;或成立台灣自治政府高等法院,任命地方法院法官,審判之。
2. 2023年9月15日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宗達,拒斥我方認命之國際法律師進庭說明在先,利用大約五分鐘時間,問明被告台灣自治政府代表人蔡吉源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兩、三個問題後,草草予以飭回,拒絕我方詳細說明烏溪河邊豎立主權公告看板,及插舉兩面美國國旗的異議在後;草率予以起訴。
3. 無獨有偶。2023年11月24日,經濟部河川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防洪女警官遞狀告台灣自治政府侵占中國在台灣當局的土地,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永福,又傳喚台灣自治政府代表人蔡吉源到案。檢察官說,即使你們強調台灣自治政府已被美國白宮和參議院審查通過合法化申請案,他也不能相信我們的說法。因為,你們所說的國際規則和慣例對我來說只不過是你們的主張而已。不到十分鐘,以現在仍是中華民國統治而被草草飭回。
4. 11月29日,關於金峰鄉公所古采纑誣告協助江秀錢為撤銷拆屋還地案之TG幹部案件,台東地方檢察官不承認TGID是合法的,又說,既然你們有你們不同的政治主張,何不嚐試建立自己的司法系統,對古采纑提起行政訴訟呢? 恰好我們的幹部也都認為台灣自治政府組織架構,仍欠完整,遲早必須建立自己的司法系統,才能真正體現三權分立憲政體制的精神!
辦法:
1. 優先成立台灣自治政府法務部檢察署。製作台灣自治政府法務部檢察署看板兩套供使用。
2. 任命林永東、姚瑞泓暨游家涔為檢察官。聘請胡泓廷、李婷婷和林玟彤為書記官。
3. 起訴案應先送即將接收接管的現有各縣市地方法院審判。必要時,再成立台灣自治政府高等法院,任命大法官三名到七名,地方法院法官及書記官各一名,審理訴訟案件。
討論: (略)
決議: 准予備查。】

為加速驅逐假中華民國,於2023年12月20 日,立即由法務部檢察署發出多份傳票給頑冥不靈的、應歸台灣自治政府管轄的地方公務人員。到了2024年1月1日、鑒於十天來接到傳票的公務人員無一按時到庭應訊,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蔡吉源,乃向美國權責單位,要求准予設置簡易軍事法庭(Summary Court Martial)。再於1月12日,重新發出軍事法庭傳票近一百份,給這一段日子以來,惘顧台灣自治建國,繼續濫用公權力、狐假虎威、作威作福,峻拒支持台灣自治政府的敗類,俾留下記錄,供將來全面掌握台灣澎湖行政管轄權後,獎善懲惡之參考。以儆效尤!
2024年1月,台灣自治政府國際法律師,於17日到南投地方法院參與台灣公民身分證持有人被告謝明忠關於家族財產遭遇侵占的訴訟案。法官對我們的律師十分客氣;18日上午,到員林參加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關於本府對彰化地方行政執行分署,就減半課稅扣押銀行存款又擅自取款,提告的訴訟案件,因為我們只針對台灣自治政府的公民,而不對中華民國國民,減半課稅;18日下午;到台南地方法院提出關於陳國樑所提之管轄權異議狀案;24日下午,參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就陳國樑對台南地方行政執行分署分署長與ROC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兩人,所提告訴訟案的辯論。檢察官和法官對我們出庭的人員都非常客氣,讓我們倍感溫馨。我們感覺到檢察官和法官們已經發現,假中華民國的法學教育給他們很多限制,以至於,若侷限在中華民國憲法和民、刑法條文的範圍內來看所有訴訟案,將會誤蹈邏輯和規定十分嚴謹的國際法罪嫌。
天佑台灣!這,就是我們挑起行政權和領土主權訴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