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 第九章稿 - 蔡吉源 Gavin Tsai - 20240216更新

第九章 撥雲見日-準備接收接管台灣行政管轄權

渡過2022年5月和7月兩大波的出走潮,是台灣自治政府自2018年3月1日第八次重建以來,人數最少,局面最為難堪的時候!每一次召開臨時國會開會時,出席人員從未超過2018年台灣自治政府組織重建時期的半數。中央出走的、被疑似某一團隊收買的幹部,放出不實訊息,慫恿各縣市地方議員,一個一個都被分化躺平,或轉進大日本總督府重建委員會,去等候好康的回饋。
但是,就在碩果僅存的五六十位幹部和同志的努力下,台灣自治政府根據美國台灣關係法,自2021年年底起,發行台灣公民身分證 (TGID),於2022年4月1日起,辦理針對台灣公民身分證持有人進行地方稅減半徵收,引起整整一年的行政權訴訟;又分別於2022年和2023年兩個下半年的九月起,辦理兩次全國和環島車隊遊行; 再於2022年12月7 和17日分別辦理河川和土地法理主權登錄,製作主權看板,在河川出海口豎立主權看板和美國國旗與第七艦隊美軍占領台灣旗,以引發主權訴訟,對司法檢調單位揭發假中華民國滯留在台灣的荒謬;同時,組織罷選ROC總統聯盟,反對台灣人參加2024年ROC在台灣辦理的總統選舉。逼迫假中華民國離開台灣,回歸中國!


台灣自治政府步步進逼,突破禁忌,打破假中華民國的神話,屢創佳績,讓蔡英文政權灰頭土臉!更讓2024年1月13日新當選的賴清德非常難堪。
本章以下各節,分段說明之。

9.1 發行TGID,辦理TGID持有人地方稅費減半徵收

2020年9月5日我們召開第一屆臨時國會第一次大會後,我誠懇邀請老幹部姚瑞弘出任遴選國會議員。姚先生在參加第二次和第三次第一屆臨時國會,了解狀況後,在2021年10月2日問了一個問題: 「既然台灣自治政府是合法的,我們可以課稅嗎」? 我立刻回答說: 「當然可以啊」!因為,自從2015年10月19日,美國白宮總統簽署,再經參議院審議通過台灣自治政府合法化申請案後,我就一直在想要如何與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 Palestinian Autonomy)一樣,除了可以在自己的轄區課稅外,還爭取到軍事占領方,以色列軍事政府,支付給PA每一年飲用約旦河河水14.4億美元的水租。我也以公文編號: TGHQ-ROC-TYW-04042019-#006發文給台灣治理當局局長蔡英文,要求比照以巴慣例,給予應有的補助,並將副本送美國白宮存查。


其實,同樣的問題和答案,早就在2017年4月間,由我發問,長山先生回答過了!但是,長山先生又說: 「台灣自治政府有足夠的人力辦理減半徵收稅費嗎」? 確實,當年,我們正面臨第五縱隊臥底人馬,四面圍剿,處心積慮破壞分化的危機中,哪來人力辦理課稅工作?
我與姚先生一席對話,把考慮五、六年來的、亟思針對長期官僚貪腐,重稅剝削民眾的現況,善用減半徵收稅費政策,為台灣同胞爭取公平正義,不惜衝撞體制,甚至引爆行政權訴訟和主權訴訟,用以替代武力革命,來驅逐中華民國外來不義政權。讓台灣人都能過有尊嚴又輕鬆愉快日子的主張,終於明朗化了!因為,這過去將近半年,新任的人事處處長游佳涔女士,聰明穎悟個性明朗,公正嚴明積極任事,心胸開闊待人和氣,足以擔當課稅重任!遂聘請游佳涔自11月1日起,出任有給職專任人事處長。開始籌劃全面減半徵收稅費的行政業務。一切相關制度及其法令規章,就由曾經擔任過財政局長,具財稅改革、經濟理論、法學素養和公共行政經驗的蔡吉源規劃之。

 

9.1.1 減半課徵地方稅費

首先,確定要針對台灣公民身份證持有人,分兩階段,先課徵地方稅費,後加上中央稅費,全面實施減半課徵稅費。
其次,草擬台灣公民身份證發行條例。如下文:


台灣公民身分證(TGID)發行條例 台灣政府總統府人事處 2021年12月4日
台灣自治政府第一屆臨時國會第六次大會備查案 准予備查。
一、宗旨:
為完成2013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與白宮總統顧問T. Nagayama對話要點中第七點的任務: 接下來就是加足馬力發行 “台灣人(公民)身分證 ",表示本土台灣人拒絕成為中華民國人及中國人,只認同台灣地位是「美占」。組織完備又在身分證發行數量達到某一數字(如,30萬份)以上,即可發函給美國白宮台灣小組(或總統),指示ROC政府停止一切運作,準備移交清冊,一切施政由TG接管。這一條款與台灣護照之發行,並行不悖。
二、法理依據:

  1. 1895年馬關條約第2條: 滿清大皇帝永久割讓台灣(含澎湖; 以下同)給日本大皇帝。
  2. 1945年聯合國憲章第73條: 二戰後的軍事戰占領地之佔領方必須輔助被占領地住民組織自治政府,建立住民自己的國家。
  3. 1949年日內瓦第四公約第47條: 軍事占領方不得剝奪占領地住民各項權益(生命、財產);不得變更占領地的公共團體和政府組織;也不得兼併全部或部分領土建立新國家 (Article 47 of GC & Par 365 of the Field Manual of the Army, USA)。
  4. 1952年舊金山和約第2條: 日本天皇放棄台灣的權利、名銜、和(台灣主權)聲請權*。
  5. 1952年舊金山和約第23條: 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家。
  6. 1979年美國台灣關係法第15條: 台灣住民可以組織自治政府,用以接替中國流亡到台灣之中華民國治理當局。

*天皇要放棄甚麼方面權利的聲請權? 美國為什麼教我們將來要公民自決建國? 為什麼自決建國限制在包括與小日本組織邦聯的四項選擇?原來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主張天皇放棄的請求權 (claim)的意思, 是天皇不得再有台灣主權的請求權。台灣將來要不要回歸天皇大日本帝制下的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Japan) 是台灣住民的權利,不是任何個人的權利。
三、發行辦法

  1. 身分: 任何人檢具二次大戰結束前祖父母和父母日據時期 (1985.06.17 -1945.09.02) 所發行的戶籍謄本、證明其為台灣公民身分者。
  2. 手續: 填列台灣公民身分證申請書一份,證明身分戶籍謄本,附最近半年照片兩張,及之前第三次發卡時申請之台灣人身份證舊卡,有舊卡者換新卡(工本費一百元),無舊卡者發新卡(工本費五百元)。
  3. 義務與權利: 台灣公民身分證(Formosan Citizen ID Card)持有人,在台灣政府接掌政權後,只要支持台灣政府盡公民義務成為守法的台灣公民,就得享有全額福利津貼:諸如懷孕補助(0歲)、育兒補助(出生-2歲)、教育補助(2歲-18歲),及養老補助(65歲以上)等。
    吸毒及違犯刑法各罪者,為不守法公民,不得生育及養育兒女,其未成年兒女應由國家相關機構委託其三等親恰當親人輔育教養。如無有三等親人,再由公立教養院輔育教育之。
  4. 本辦法若有未見完善之處、應經合法程序修改之。】

再次,草擬台灣自治政府地方稅費減半徵稅實施條例。如下文
台灣自治政府地方稅費減半徵稅實施條例草案 2021年10月9日
主旨:
2019年TG急於設立基金會以取得參議院撥款,受到中華民國 (以下簡稱ROC) 台派政客干擾阻礙;2017年向蔡英文(TIW)要求見面溝通協調,2019年要求ROC提供每年租金72億美元,供台灣人的台灣政府 (以下簡稱TG) 支用,都再三遭蔡英文拒絕 (請詳附件一);加上美國國會決議文 (Congress Resolution) HR7414在Biden上任後,可能延緩執行,以致310萬美元迄無撥款分配供TG支用;倚賴幹部同志小額捐助,杯水車薪,TG府庫空虛,被迫不得已,只能針對領有TG公民身分證 (ID) 之台灣公民 (citizens) 減半 (half cut) 徵稅 (imposing tax),才有些許經費,供推動各項行政業務之用。
說明:

  1. 針對持有台灣公民身分證者開辦減半徵稅,絕對不是說收就收。每一種稅目的收稅工作本來就是一套非常複雜的程序。十種稅目有十種不同的程序。做為財經專家又擔任過財政局長的我來說,對這些不同稅目的稽徵程序,也覺得十分陌生,何況是我們眾多不是財經專長的幹部。換言之,目前的台灣自治政府缺乏深具課徵各稅實務工作經驗的人才,以致自2017年4月,就與長山先生請教TG對台灣公民課稅的問題以來,遲遲無法落實執行的主要原因。
  2. 我們只能以「柿子撿便宜」方式收稅。那就是捨棄報稅十分複雜的稅目不能收,如個人綜合所得稅、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中央稅。
  3. 如此看來,我們只能減半徵收的稅都是地方稅,如各縣市地方稅務局開單之地價稅 (land value tax)、房屋稅 (housing tax)、汽車牌照稅 (car license tax)、燃料使用費 (fuel usage fee)、工程受益費 assessment tax)、和交通警察開單之汽車(car)行車違規罰單和機車(motorcycle)行車違規罰單 (violation tickets for car driving)。這就需要有20個縣市分門別類的個案資料處理,與收稅資料的檔案管理;以至於行政工作和檔案管理上,就需要一批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


辦法:

  1. 成立TG臨時賦稅署,隸屬財政部,任命臨時賦稅署署長,專門辦理減半徵收的工作。
  2. 臨時財政部賦稅署之下成立地價稅,房屋稅,汽機車牌照稅,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工程受益費、及開立汽機車行車違規罰單等單位的科室。
  3. 自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對台灣公民減半徵收上開五種稅目及罰單收費。
  4. 本案送TG第一屆臨時國會第六次會議備查後,施行之。

台灣政府 財政部 兼任部長 蔡吉源】
最後,台灣自治政府20位縣市首長於2022年3月15日,同時發出8,250函件給自認為是ROC的20個縣市首長及其各鄉鎮市區長、和所有鄉鎮市區的村里長。很多無知的鄉鎮市長,或原封不動,或拆開信件後,又密封起來,退回公文。不知自己抗命,將來都要被起訴,接受轉型正義法庭審判定罪。信件主題在告知相關人等應有的義務和責任。其內容如下文:
【臺灣(自治)政府20縣市首長 致各鄉鎮市暨村里鄰長公文書
發文單位:臺灣(自治)政府20縣市首長(Magistrates & Mayors)
公文編號:LGTG-RTCLG-031522-#01
發文地址: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1號
收文單位:20縣市首長、地方鄉長(Rural Master)鎮長(Town Master)市長(City Mayor)、區長(Ward Chief) 及村里長(Village Master)
機密等級:無
副本抄送:

  1. "中華臺北"流亡臺灣治理當局 局長蔡英文 (ROC)
  2. President of the U.S Senate美國國會參議院 議長
  3. White House, USA; 美國白宮 臺灣問題研究小組
  4. State Department; USA 美國國務院 臺灣問題研究小組
  5. Court Martial, Department of Defense; USA 美國國防部 軍事法庭
  6. AIT, Taipei Office; (11462)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 02-21622000。
  7. 臺灣政府所屬20縣市首長及各地方稅務局長(Tax Offices)。

主旨:
關於合法臺灣(自治)政府(Taiwan Government,簡稱TG)之行政管轄權及針對所屬各縣市地方稅減半徵收案由。
說明:

  1. 請現任各縣市首長、鄉鎮市長、村里長,全面配合臺灣政府執行地方稅減半徵收優惠政策,避免違反國際法,觸犯戰爭法罪嫌。
  2. 奉臺灣政府臨時國會2021年12月4日第六次會議通過之<臺灣政府地方稅費減半徵稅實施條例草案>法令,自2022年度起,應針對持有臺灣公民身分證之本土臺灣人減半徵稅。即本土臺灣人之持有臺灣政府公民身分證者,第一階段徵收房屋稅、地價稅、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汽機車牌照稅,第二階段個人所得稅應予減半徵收。
  3. 依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之規定,只有本土臺灣民族(peoples)或住民(inhabitants),才是臺灣公民,才有臺灣未來前途的決定權。請具有本土臺灣公民身份資格者,到各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日治時期毛筆字手抄本戶籍謄本,證明自己是1945年9月2日以前即已登記在案之長輩的後代子孫,到臺灣灣政府各地辦公室辦理本土台灣公民身份證的申請手續。
  4. 請各鄉鎮市長、村里長確實傳達到各所屬的鄰長手中,協助該地區之臺灣住民辦理申請,以落實臺灣(自治)政府地方稅減半徵收政策之實施。
  5. 臺灣政府各地辦公室:
    臺灣政府總部: 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之一號。04-879-7783
    台東辦公室:台東縣太麻里鄉華源村南北坑62之一號。0919759599黃先生。
    崁頂辦公室:屏東縣崁頂鄉北勢村溝仔底路32之一號。0919123811蔡先生。
    台北辦公室:新北市新莊區中安街36-2號 0932906475 與02-29911467林先生。
    宜蘭辦公室:宜蘭縣員山鄉惠好村賢德路二段66巷48號。0932906475李先生。
    桃園辦公室: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二段453號。0977229413與03-4580418陳先生。
  6. 臺灣(自治)政府遵照美國指令進行無縫接軌程序中,敬請配合本府政策,供退休福利准駁核定之參考。各級政府任何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民選政務人員、及民意代表,如違反臺灣(自治)政府規定者,依相關法律送臺灣政府轉型正義法庭追究刑責:或送美國國防部軍事法庭:或訴諸荷蘭海牙國際刑事法院。敬請公告周知。
  7. 臺灣(自治)政府於美國登記在案,並加入聯合國。
    • a、2013年4月25 日,臺灣(自治)政府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宣佈成立,並召開紀者會。
    • b、2013年8月20日,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簽署批准承認臺灣政府合法化申請案。
    • c,2015年10月19日,美國國會通過承認唯一合法本土臺灣政府。
    • d, 2016年1月18日,經白宮總統特使Bill Burns傳達中國流亡臺灣治理當局局長蔡英文女士,並與歐巴馬總統確認 ,貴當局必須於2018年5月20日,完成遷都準備離開臺灣與澎湖,回歸金門馬祖與平潭,至今還未離開,已經觸犯國際法。
    • e, 中華民國於1917年5月10日簽署加入國際法。
      (註:凡觸犯國際法、戰爭法、軍事佔領法,為法定戰爭犯,追訴期永久有效。)
  8. 注意: 臺灣(自治)政府非“中華民國”流亡組織(ROC),中華台北假借之假臺灣政府。2022年1月25日, 美國國會直接立法為臺灣正名,其法案名為‘’2022 America COMPETES Act,在section30209的a3提及:It is the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refer Taiwan as Taiwan, not Taipei, or Chinese Taipei. “美國的政策就是稱呼臺灣為臺灣, 不是臺北,或中華臺北。”
    臺灣(自治)政府20縣市地方首長 2022年3月15日】

 


完成以上程序後,臺灣(自治)政府於2022年4月1日起,開始公然對持有台灣公民身份的台灣公民,減半徵收地方稅費。到2022年12月31日年度終結為止,總稅收收入統計數,為新台幣32萬元。準備了大半年,僅只收到區區32萬元。悲觀的人會非常失望!小人會不屑一顧!君子會加以肯定;樂觀的人會非常興奮!對這個數字就我來說,32比零,從無到有,其意義不是非常重大嗎?
可是,對霸佔台灣澎湖作威作福七十八年、賊性難改的中國流亡難民政府蔡英文政權來說,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顧自己沒有主權,居然如我方所料,於2023年年初,展開全面的扣押,又迅速提取台灣公民的存款,不怕掉入陷阱,引爆行政權和台澎法理主權誰屬的訴訟。
自以為是偉大中華民國公務員的地方警察、各地方稅務局官員,各地方行政執行分署官員、各地方汽機車監理站官員、各河川局和水利局官員、各地方林務分局官員、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各地方法院法官、各高等法院法官、各地方行政法院法官、和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在2023年整整一年的行政權訴訟後,才逐漸發現原來中華民國是空無一物的、如假包換的、沒有台灣領土法理主權的中國流亡難民組織!
這可以從2022年10 月23日,彰化地方檢察署,對台灣自治政府負責辦理減半課徵地方稅費行政業務的代理秘書長,游佳涔女士,為不起訴處分的處置,看出端倪!根據22112116043健股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112年度偵字第16276號)之說明 (請詳附錄一), 臺灣自治政府 代理秘書長 游家涔 執行地方稅費減半徵收程序並無不法。 既然程序上合法,當然影射 (imply)實質上,台灣自治政府針對台灣公民身份證持有人,減半課稅也是合法的。 再進一步推論。更能夠肯定其說明文,雖然拐彎抹角,其實隱含(implicit)承認臺灣自治政府才是台灣公民合法的政府。顧所來徑,行政管轄權訴訟的此一結果,正符合從2008年2月2日成立的台灣民政府,和2013年4月25日升格為臺灣自治政府,將近十六年來,我們根據國際法法理,對實現台灣的自治與建國的堅持,是完全正確的。執是之故,因為訴訟關係,針對台灣公民身份證持有人課徵地方稅費減半徵收的業務,中斷一年後,應於2024年恢復開徵,以濟財政支出燃眉之急!

 

9.1.2 全面減半課徵稅費

我們曾以TG-DOF-ROC-國產署-112822-#001公文,介入台灣自治政府公民謝明忠早已承租有權耕種使用之國有土地在案 (座落南投縣國姓鄉廣源段706、707、710、816、876、908、909、911、946地號等9筆30甲山林地),以偽"中華民國"流亡在境外台灣,不得擁有領土主權,自不得實施放租、沒收等各種處分為由,為當事人謝明忠爭取繼續承租的權利。
加上2023年年底台中地方檢察署,連續兩次駁回盧金生對台灣自治政府 (代表人蔡吉源) 提告侵占罪。盧金生以不合法的讓渡書違法侵占於2022年年底登錄在台灣自治政府內政部管轄之台中市太平區溪州段1770號國有土地。系爭國有財產局主管五百坪土地使用權,原屬洪秝溶女士所擁有。經台中地方法院違法審判,纏訟十年(2013-2023),三審定讞,必須於2023年4月7日拆屋還地之公有土地案 (請詳附件二: TG-ROC-台中地院簡易庭-040623-#001)。。因為,台灣自治政府適時介入,得以解除拆屋還地的慘狀。
又於2024年1月16日,台灣自治政府所任命之三個國際法律師,收到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核心幹部咸認為,整整一年來的課徵地方稅行政權訴訟和拆屋還地的土地使用權訴訟,及兩件關於河川出海口領土設置主權看板、豎立美國國旗和美國軍事占領旗之主權訴訟案件,檢察官和法官遲遲無法判決確定是誰才是竊占台灣法理領土的罪魁禍首?是否應該再加一把勁,擴大訴訟範圍到減半課徵中央稅(通稱國稅),以爭取之?
於是,在2024年1月28日,臨時國會召開月例會時,由財政部部長提出台灣自治政府全面減半課稅辦法草案呈請備查。全文如下:
【台灣自治政府全面減半課稅辦法草案 (本案溯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主旨: 台灣自治政府為準備全面接收接管台灣和澎湖行政管轄權,自2024年1月1日起,試行針對台灣公民身份證 (TGID)持有人之所有地方稅費和中央稅費減半徵收。
說明:

  1. 本府依據聯合國憲章、舊金山和約、美國憲法、和台灣關係法,合法成立。擁有台灣澎湖領土法理主權和行政管轄權。自2022年4月1日起,根據第一屆臨時國會審議通過之『臺灣(自治)政府地方稅費減半徵收辦法』,試行對台灣公民身份證持有人,減半徵收地方稅費,以彌補財政收支缺口。雖為中國流亡難民組織干預,引起訴訟。然而,透過訴訟啟蒙檢調法官,成效顯著。
  2. 為準備全面接收接管台灣和澎湖行政管轄權,決定自2024年1月1日起,依據過去的經驗,除繼續減半徵收地方稅費外,將試行辦理針對台灣公民身份證 (TGID)持有人所經營的公司行號,減半課徵營業加值稅、關稅、貨物稅、營利事業所得稅(CIT; Corporate Income Tax)、個人所得稅(PIT; Personal Income Tax )及其他中央各種苛捐雜稅。
  3. 我們有三種企業: 純粹的私營企業;純粹的國營公有企業(如: 自然獨占產業(Natural Monopoly Industry);和特許的私營企業(如: 礦石、醫藥、菸酒)。任何企業都需要領有台灣自治政府商務部的營業登記證,才可以開始建廠營業。
  4. 特許的私營企業,如: 礦石、醫藥、菸酒等等,任何由國家管制下的產品,在申請證照時必須事先簽訂契約支付保證金 (以支票形式為之),以防轉售證照圖利;待取得營業登記證後,其保證金,或由合法政府將支票還給業主(股東),或供稅捐單位,計息 (年息5%) 抵銷年度稅款。
  5. 任何企業主要的經營管理階層,必須是台灣公民,其負責人與台灣商團,根據美國國內法標準作業程序簽訂合約 (詳附件),經商務部審核批准後為之。
  6. 任何企業使用公有土地,必須簽定承租契約,辦理承租,繳納租金,若有放領,必須支付價款,辦理個人所有權登記。
  7. 本辦法之施行,其稅率和稅單,將遵照美國聯邦政府Federal Tax Policy的精神,並暫時依據台灣治理當局,即假中華民國,的稅務法規和稅務員發出的單據,為減半課稅的基礎。以免遭致不必要的爭議。
  8. 本辦法之訂定,必須送台灣自治政府臨時國會備查後實施之。其修改亦同】。

如果,蔡英文政權對我們就TGID持有人減半課徵稅費,持睜眼閉眼放任的態度,應該不會加速假中華民國的假相,在短短的一年裡,就被我們揭穿!奈何眾多本就屬於台灣自治政府管轄的地方級公務人員,至今還認為台灣自治政府就是我們的前身台灣民政府,為了對假中華民國邀功領賞,各單位領取台灣自治政府薪水的基層公務員,都被蔡英文詐騙而去詆毀合法的台灣民政府和升格成立的台灣自治政府;眾口鑠金,支持不合法的假中華民國殭屍政府,不惜卯足全力打擊合法的台灣自治政府。幸而,我們的核心幹部愈戰愈勇,所有同志也跟著士氣如虹,而能迅速站穩腳跟,繼續進行驅逐假中華民國的工程,繼續為台灣的自治與建國向前邁進!

 

9.2 河川和土地主權登錄、公告與主權訴訟

2020年第一屆臨時國會成立後,北、中、南各地,有兩三百位台灣民政府同心聞風歸隊。為此,2021年加蓋一間開闊的廚房以應付空間需求。2022年又為了減半徵收地方稅費,須要準備較大的辦公室空間。於是在幹部的建議下於五間舊屋後面高約一米的斜坡上,加蓋一間開闊的辦公室。另外,又於2023年年底,整修石頭屋,2024年年初整修老舊的水泥板屋成為臥室。準備讓台灣自治政府專職員工進住。
我們會如此安排佈置,主要是看到主權訴訟相對樂觀的結局。談到主權訴訟,就要從2022年春夏之交,台灣自治政府新埤辦公室成立說起。
2019年3月28日,從台灣國政府出走來歸的蔡國龍,突然於2022年春天,邀請成立不久的大日本總督府重建委員會的林永承,到崁頂辦公室辦理演講會。引起台灣自治政府內部嚴重的分歧。我們很快地就在新埤鄉林永東的農舍另外成立一個辦公室,外面大馬路邊插滿美國國旗和台灣政府旗,以便招攬人才。此舉引起很多有心人注目,前來了解詳情。其中有一個S先生,半信半疑,前來索取兩本書籍 (國際法條文彙編和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 備供他三教九流的一群好朋友翻閱參考。那一群好朋友們翻閱那兩本書後,無不破口大罵: 那不是要推翻我們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組織嗎!?
這就引起S先生的興趣,想要問清楚更多的疑問。於是S先生就多次去找新埤辦公室林主任,討論臺灣自治政府的來龍去脈。最後,終於恍然大悟。2022年9月6日,他跑到二水來開門見山說: 既然臺灣自治政府是合法的,我可以申請神社,專門辦理樹葬葬儀社的營業證照嗎?我答: 我們有商務部商業司,當然可以啊!9月11日,又來申請廢五金處理公司的證照。到了11月11日,發給礦石總控公司的營業證照。後來到了年底算一算,台灣自治政府總共發給S先生11份各行各業的營業證照。
S先生拿到11份證照後,就拿那一些證照到處宣揚。引起某人起疑。一狀告到ROC調查局南部機動小組(南機組)。南機組展開調查後,電召S先生攜同11份證照前往說明。第一天,南機組偵查人員看來看去,看不出端倪,說他需要仔細研究一晚,明早十點鐘時分再來應訊。S先生也就開始擔心: 「11份證照很可能會都是假的。明天再進入南機組可能就出不來了」!於是,張羅衣物、行李、和盥洗用具,準備前往坐監。隔天,準時到南機組報到。肩掛美國騎兵隊徽章的偵查人員,拿出昨晚研究一整夜的11份證照,說: 「這一些文件看來看去很可能都是假的,因為我都找不到可以證明它是合法的那個密碼」。S先生回應: 「密碼?有啊!請您用手指去摸摸看,就有的啊」!偵查人員用手指去感應,果然摸出白宮頒給台灣自治政府的密碼。南機組偵查人員,說: 「這11份果然都是合法的證照!你可以回家了。回去以後要請大家更加努力拓展像這樣的業務,按照台灣自治政府的能力,應該可以增加到一千件以上」!然後,送S先生走出他的國土安全局辦公室,取下「國土安全局」的牌子,對S先生說: 「我們將來還有機會再見面,加油」!
S先生的奇遇,相當程度鼓舞了我們的士氣!我們就開始將重心移向台灣領土的法理主權究應如何取回的問題。過去根據法理,我們都認為舊金山和約生效日,就是台灣住民擁有領土法理主權的開始。但是,究竟我們台灣自治政府要如何處理,才能爭取到台灣澎湖領土法理主權,用以進一步揭發國、民兩黨詐騙台灣同胞的開羅謊言呢?
沈建德教授為了揭發開羅謊言,他的獨子就無故從三樓,掉到地面,喪失性命。另有一些人,肯定ROC根據開羅宣言,主張ROC應有取得台灣澎湖法理主權的權利,就可以平步青雲,雞犬升天!我們要怎麼做,才能一方面揭發騙局,另一方面,爭取對假中華民國鬥爭的優勢呢?
由於S先生朋友眾多見多識廣,可以萬事通先生相稱,我們就和S先生討論如何找出一個最恰當的方案 (the optimal strategy) 來說服台灣同胞。S先生就專程去拜訪一個95歲的耆宿。老先生說,「這就要參考美國獨立革命期間,登錄一條密西西比河的經驗了」!我們會意前賢的高見,立即於2022年12月7日,將台灣21條主要河川,全部登錄在台灣自治政府內政部管轄之下;十天後,再以同樣方式,登錄台灣20個縣市及其鄉鎮市轄區土地於台灣自治政府內政部管轄;並分別立刻發函知會【中國在台灣治理當局局長 蔡英文】,副知美國白宮、國會、和國務院等相關單位。我們也將以上所作所為,在台灣自治政府第一屆臨時國會第十次會議 (2023.12.25) 向國會議員提出報告。到了2023年二月下旬起,我們顧用工人和志工,到各大河川出海口,豎立主權看板 (SBB; Sovereignty Bill-Board),拍照存證,公開向台灣同胞發出公告;再利用電子信件送美國國務院和AIT,並副知【中國在台灣治理當局局長 蔡英文】,完成河川和領土主權公開宣告程序的義務。
但是,2023年三月下旬起,21個主權看板 (SBBs) 和美國國旗與第七艦隊軍事占領旗,就陸陸續續被地方政府,如屏東縣長周春米,和各地河川局拆除、破壞、沒收。我們立即對周春米、第五和第四河川局,提出破壞公物,要求復原的訴訟;均遭到官官相護的檢察官,以執行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下的公務為理由,予以駁回。甚至,到了秋天時節,第三河川局對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在彰化地方檢察署和台中地方檢察署,分別提起竊占烏溪 (即俗稱的大肚溪) 河口和大安溪河口,屬於中華民國國土的兩個訴訟案。2023年9月15日上午10:40 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宗達,草草就【簡股112年度偵字第14784號竊占國土案】,審問不到五分鐘,就飭回被告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蔡吉源。10月16日收到吳宗達檢察官發出國土竊占案的起訴書。起訴書已經代理法官為蔡吉源定了罪,顯然是要關押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蔡吉源,好讓台灣自治政府停擺。乃立即發函TG-TCO-SD-101523-#016附上起訴書給美國三個相關單位。12月3日下午,專程送章化地方法院<案號: 112年度一字第1171號蓮股(竊占國土案)>的答辯狀。12月4日下午15:30開庭。法官簡仲頤問: 你承認檢察官起訴書所說的竊占罪嗎?我答: 我不承認。我連烏溪出海口在哪裡都不知道,也沒有去過;請問檢察官 (面向檢察官) 我有拿回一粒沙,一粒石頭,或把假中華民國不應擁有的土地搬回家嗎?我哪有竊占中華民國的甚麼土地? (檢察官默不作聲)。法官又問: 是誰根據甚麼法規,決定要設置主權看板和插美國國旗?答: 台灣自治政府臨時國會根據台灣關係法做決定,我負責執行立法機關的旨意,請工人前往設置。又問: 你們的台灣自治政府和美國究竟是甚麼關係? 我答: 說來話長,我有攜帶相關文件請法官參考 (取出數份文件給書記官);請認知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組織,不是台灣合法的政府;台灣自治政府才是台灣唯一合法的政府。法理上,你們地方公務員的薪水應該是我們合法的台灣自治政府發放的。假的中華民國沒有台灣領土法理主權,就不得在台灣課稅,怎有錢對你們發放薪水?法官: 謝謝提供相關文件,我會好好研究一下。呈給法官數項文件裡,有一篇主權訴訟的通用答辯狀,值得台灣同胞參考:
【台灣自治政府 主權訴訟 通用答辯狀 By Gavin Tsai 2023.9.1
原告: 盧金生/高雄市水利局/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兩案)
被告: 台灣自治政府/侵占土地/違反水利法/竊占國土/竊占國土
事由: 台端自設 刑法 第320條,水利法 第78-1條,企圖阻止本府收回台澎領土主權和行政管轄權,已違犯國際法戰爭法,侵犯台灣領土主權罪。
說明:
1. 台灣自治政府(簡稱台灣政府或自治政府)已遵照台美關係法2-1,15-2條,聯合國憲章第73條等國際法宣告成立,擁有台澎主權及行政管轄權,台灣澎湖全國已歸屬台灣自治政府管理。同時台灣主要21條河川,含八掌溪業已經完成登錄。(附件一)。
2. 貴單位所宣稱本土地/河川掌管權歸屬貴單位,請貴單位出示歸屬國家憲法領土主權證明文件,證明台灣澎湖領土主權歸屬貴中華流亡到台灣借住之“國”。
3. 貴單位如果歸屬坊間所謂“中華民國”者,該“國”為中國流亡組織,何來台澎領土主權?請出示領土移轉主權證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如未能證明者,則貴單位已犯下下列幾項嚴重罪行: 第一,竊佔台灣澎湖國土罪。第二,佔領不得移轉主權。第三,侵犯台灣自治政府領土主權罪。第四,自行立法,破壞當地法律制度。以上任一罪行其追訴期無消滅時效問題,屬永久有效。
又,貴“國“已於公元2009年12月10日”中華民國”總統華總字一義字第09800096331號令實施”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確保不得傷害台灣人生命權、自由權、及財產權之任何一項的人權。臺灣自治政府是充分覺醒的本土臺灣人,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舊金山和約第2、3、4、6及23條,及美國國會制定之臺灣關係法第15條,受美國和國際法保障,合法建立的臺灣自治政府。我們合法的臺灣自治政府與美國軍事政府對等、互惠、合作。自2015年10月19日,美國國會審議通過歐巴馬簽署之合法化申請案後,臺灣自治政府即展開無縫接軌、接收接管接掌台灣地方立法、司法、與行政單位的動作。臺灣自治政府完成主權登錄後, 根據國際法和軍事政府慣例,負責處理政權移轉任務。我們是合法政府官方的代表。假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難民組織,即中國滯台治理當局,從來就只有金門和馬祖的領土主權和行政管轄權,沒有臺灣澎湖領土主權和行政管轄權。臺灣是美國軍事佔領地。78年來,都是美國空軍空權占領及海軍第七艦隊海權占領。狐假虎威的中華民國從美國手中接管臺灣,美國默認她權且進駐台灣而已。白宮總統顧問長山四郎說:中華民國根本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她是美國軍事占領方的代理人。
按照國際法法理及聯合國託管局慣例,經美國總統簽署(2013.8.20)及美國國會審議通過(2015.10.19)的臺灣自治政府,立即擁有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條與臺灣關係法第15條所賦予之臺灣所有領土的法理主權 (de jure sovereignty) 及行政管轄權 (administrative jurisdiction)。請查照。
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45,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永福,就第三河川局防汛警察提告之【昃股112年度偵字第58289號竊占國土案】,也不讓被告暢所欲言,以目前無法接受被告關於國際法理的論述和主張。竟說: 「美國哪有權利讓你們台灣自治政府合法化」?真不知道一個檢察官的視野和法理素養居然是那麼狹隘。他在草草對話後,婉拒任何其他補充說明文件,就飭回被告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蔡吉源。兩個多月過去了,都還不見下文!
2023年12月17日,台灣自治政府臨時國會審議通過關於建立台灣自治政府司法系統問題的備查案。全文如下:
【主旨: 請國會准予台灣自治政府成立本府司法系統案。
說明:

 


1. 現階段進行當前臺灣(自治)政府接收接管台灣行政管轄權事宜,遭遇本府管轄下的各地方行政管理單位的無理抵制, 諸如各地河川局(經濟部)、各地汽機車監理站(交通部)、各地行政執行分署(法務部)、各地國有財產分署(財政部)、各地戶政事務所(內政部)、各縣市地方檢察署和民選各縣市首長等,其中,尤以後二者,無法以國際法法理論述說服之;必須優先成立台灣自治政府法務部檢察署,派任檢察官,傳訊不法人員; 進而送即將接收接管之現有的、立場相對公正的地方法院的法官;或成立台灣自治政府高等法院,任命地方法院法官,審判之。
2. 2023年9月15日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宗達,拒斥我方認命之國際法律師進庭說明在先,利用大約五分鐘時間,問明被告台灣自治政府代表人蔡吉源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兩、三個問題後,草草予以飭回,拒絕我方詳細說明烏溪河邊豎立主權公告看板,及插舉兩面美國國旗的異議在後;草率予以起訴。
3. 無獨有偶。2023年11月24日,經濟部河川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防洪女警官遞狀告台灣自治政府侵占中國在台灣當局的土地,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永福,又傳喚台灣自治政府代表人蔡吉源到案。檢察官說,即使你們強調台灣自治政府已被美國白宮和參議院審查通過合法化申請案,他也不能相信我們的說法。因為,你們所說的國際規則和慣例對我來說只不過是你們的主張而已。不到十分鐘,以現在仍是中華民國統治而被草草飭回。
4. 11月29日,關於金峰鄉公所古采纑誣告協助江秀錢為撤銷拆屋還地案之TG幹部案件,台東地方檢察官不承認TGID是合法的,又說,既然你們有你們不同的政治主張,何不嚐試建立自己的司法系統,對古采纑提起行政訴訟呢? 恰好我們的幹部也都認為台灣自治政府組織架構,仍欠完整,遲早必須建立自己的司法系統,才能真正體現三權分立憲政體制的精神!

 


辦法:
1. 優先成立台灣自治政府法務部檢察署。製作台灣自治政府法務部檢察署看板兩套供使用。
2. 任命林永東、姚瑞泓暨游家涔為檢察官。聘請胡泓廷、李婷婷和林玟彤為書記官。
3. 起訴案應先送即將接收接管的現有各縣市地方法院審判。必要時,再成立台灣自治政府高等法院,任命大法官三名到七名,地方法院法官及書記官各一名,審理訴訟案件。
討論: (略)
決議: 准予備查。】

為加速驅逐假中華民國,於2023年12月20 日,立即由法務部檢察署發出多份傳票給頑冥不靈的、應歸台灣自治政府管轄的地方公務人員。到了2024年1月1日、鑒於十天來接到傳票的公務人員無一按時到庭應訊,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蔡吉源,乃向美國權責單位,要求准予設置簡易軍事法庭(Summary Court Martial)。再於1月12日,重新發出軍事法庭傳票近一百份,給這一段日子以來,惘顧台灣自治建國,繼續濫用公權力、狐假虎威、作威作福,峻拒支持台灣自治政府的敗類,俾留下記錄,供將來全面掌握台灣澎湖行政管轄權後,獎善懲惡之參考。以儆效尤!
2024年1月,台灣自治政府國際法律師,於17日到南投地方法院參與台灣公民身分證持有人被告謝明忠關於家族財產遭遇侵占的訴訟案。法官對我們的律師十分客氣;18日上午,到員林參加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關於本府對彰化地方行政執行分署,就減半課稅扣押銀行存款又擅自取款,提告的訴訟案件,因為我們只針對台灣自治政府的公民,而不對中華民國國民,減半課稅;18日下午;到台南地方法院提出關於陳國樑所提之管轄權異議狀案;24日下午,參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就陳國樑對台南地方行政執行分署分署長與ROC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兩人,所提告訴訟案的辯論。檢察官和法官對我們出庭的人員都非常客氣,讓我們倍感溫馨。我們感覺到檢察官和法官們已經發現,假中華民國的法學教育給他們很多限制,以至於,若侷限在中華民國憲法和民、刑法條文的範圍內來看所有訴訟案,將會誤蹈邏輯和規定十分嚴謹的國際法罪嫌。
天佑台灣!這,就是我們挑起行政權和領土主權訴訟的目的。

9.3 ROC的催命符-文化宣傳與車隊遊行

很多台灣同胞都會關心地問: 我們看報章、雜誌、和電視,從來都沒有看到報導你們那麼多活動的消息,你們為什麼都沒有網站或文宣呢?
大哉問!
因為,避免遭遇不必要的、內部或外部的金錢糾紛,臺灣自治政府拒絕對外人募款;又因為,我們的行動阻礙了國、共、民三黨,終極統一併吞台灣澎湖領土法理主權的陰謀;所以,臺灣自治政府的人才和錢財,兩相匱乏,非常有限。
特別是臺灣自治政府延續台灣民政府 (2008.2.2-2013.4.25) 升格而來,草創初期,所有台派團體,即己罵聲不絕,唯恐喪失他們既得的利益和地位,都和國共的立場一致,將台灣自治政府的領導人和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視同一樣的壞心眼;不惜卯足全力,詆毀謾罵,讓我們無法在知識份子階層發展組織,讓我們完全喪失外援,只能在基層找一些農民和工人,參加活動,匍匐前進,孤軍奮戰,任令第五縱隊隨時隨地分化同志、收買幹部、破壞組織、打擊士氣、擾亂台灣自治政府的進度!成立十年,經過至少16波的大分裂和無數次的小分裂出走潮,流失一萬多個同志,剩下兩三百人後,終於奇蹟式的,出現大約十位不眠不休的拚命三郎,在短短兩年內,做了幾件大事,讓積極賣台的蔡英文們,寢食難安。車隊遊行和發放文宣就是其中一個大動作。

9.3.1 文化宣傳(2022.4-)

為何我們沒有到處辦理說明會和公開演講,而以車隊遊行進行啟蒙宣導? 主要是台灣自治政府打中了國、共、民三黨,陰謀聯手埋葬台灣住民領土主權的要害!國共早就合謀以台制台,除早年蔣經國提拔李登輝(1984),手創民進黨(1986)外,還透過王昇栽培陳水扁,透過新潮流卵翼蔡英文;更於2015年8 月,國、共、民三黨達成讓蔡英文全面執政的共識,用以抵制美國的一中政策,企圖壓制甚至消滅台灣自治政府!
幸而,美國行政部門 (Executive Branch) 在司法部門 (Judicial Branch) 和國會 (Legislative Branch) 監督制衡下,必須堅守台灣關係法的底線,否則,2022年8月,蔡英文撒錢國會生效,要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提案通过的台灣政策法案 (Taiwan Policy Act),就足以窒息台灣自治政府了!但是,我們擔心國、共、民三黨用盡手段,會不會使出殺手鐗,就是要出其不意,拿出看家本領,利用豢養在台灣的黑道幫會 (mafia gang) ,排除一切障礙,控制整個台灣?
因為,有了這一層顧忌,我們就很不方便到處去辦理說明會,或公開演講的演講會。想來想去,印刷文宣,到處發放文宣品,及辦理車隊遊行,坐在車內,應該是相對安全的了!
所以,我們就在2024年4月,才擠出一點經費,用A4紙張,雙面印刷印刷十萬份的文宣品,請散居各地的同心擔任志工,在個人有空閒的時後,在各地發放文宣,順便探訪民情,了解民眾反應。
文宣的正面 (#003-1) 字體少,放大到14碼,甚至18碼。中間放有兩張河川土地主權宣告看板的照片。文字如下:
【中華民國要回家了!中華民國要回金門、馬祖、平潭了!中華民國不能在流亡地台灣就地合法。台灣人依照國際法,開始自治,自己管理本土台灣人的公共事務。稅金減半,福利加倍。台灣自治政府已經收回河川主權。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台灣人你知道嗎?你清省了嗎?中華民國憲法沒有台灣澎湖領土法理主權!中華民國不能在台灣對台灣住民徵糧、賣水、徵兵、課稅!這些國際法法理,台灣人你知道嗎?你知道嗎? 所以,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文宣的反面是針對台灣同胞的報告。內容如下:
【#003-2各位親愛的台灣的鄉親,一定要知道的大代誌、好消息!
臺灣已經有兩個政治實體:

 

  1. 一個是沒有主權的政府,「中華民國在台灣治理當局」沒有台灣主權的流亡政府偽政府
  2. 一個是經過國際法成序宣布成立的政府,經美國總統簽署國會通過的合法政府「台灣自治政府」在台灣有主權的政府。 r />依國際法成立的 台灣自治政府 並收回領土主權合法流程


依國際法成立的 台灣自治政府 並收回領土主權合法流程

  1. 2013.04.25美國華盛頓DC對世界各國宣布台灣自治政府成立。2013.8.20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文件。2014.07.07南投中興新村向本土台灣人報告台灣自治政府成立。
  2. 2015.10.19美國國會審議通過合法化申請案。「台灣自治政府」將取代不合法的ROC政府。
  3. 2016.1.18經白宮總統特使BILL BURNS傳達流亡當局蔡英文女士,告知歐巴馬總統確定要蔡英文於2018年5月20日前結束中華民國殖民體制,回歸金門馬祖與平潭。
  4. 2022.10.16台灣自治政府臨時國會根據國際法及慣例制定通過台灣基本法。2022.10.19台灣自治政府檢附台灣基本法及臺灣自治政府旗(美國軍事佔領旗)一面,以掛號寄給中國流亡在台灣治理當局法務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各縣市分署,副本抄送台灣自治政府所屬各地高等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台灣自治政府所管轄之20縣市地方法院、20縣市警察局及各地方分局,美國在台協會A IT、美國國務院、美國國防部軍事法庭及中國流亡在台灣治理當局蔡英文。並升掛台灣自治政府(美國軍事佔領旗)國旗,依法運作。
  5. 2022.12.13台灣自治政府臨時國會通過,臨時刑法、社會安全維護法、司法人員薪資條例。台灣自治政府擁有台灣澎湖主權,可以依據國際法制定法律,並以掛號信送達台灣各所屬高等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20縣市地方法院、20縣市政府首長、20縣市政府警察局遞行周知。
  6. 2022.12.7以掛號信寄出臺灣自治政府已登錄21條主要河川主權。2023.1.11敬告:偽"中華民國"不得主管台灣各地之河川、水利、水資源相關業務之推動及政策、法規之擬訂與執行。2022.12.17台灣自治政府已將台灣各縣市所管轄之土地,依法登錄(2022.12.12)於台灣自治政府內政部經營管理所有,偽"中華民國"不得主管台灣各縣市土地相關業務之推動及其政策法規之擬定與執行。2023.02.27於屏東縣林邊溪、高屏溪、東港溪公告插旗告知人民。2023.03.02於雲林縣西螺大橋濁水溪、台南市台一線八掌溪,公告主權插旗。
    護咱們的財產各位鄕親! 根據上述流程,我們已經完成台澎領土主權登錄程序,敬請各鄕親為了保安全, 請趕快到台灣自治政府申請台灣公民身分證。

台灣自治政府服務處: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1號04-8797783
電話:0933691532林永東。0906996679姚吉鴻。0936607119游佳涔。】

當正式的、兩次試稿後,編碼為#003-1和#003-2的文宣,在2023年4 月23日,分由各地到二水參加臨時國會月例會的幹部,到各縣市去發放。到了七、八月,因熾熱的天氣而放緩腳步。游佳涔想出一個很好的方法來突破禁忌。那就是自9月起,再展開第二次全國車隊遊行和廣播文宣,在去 (2022) 年進行『台灣公民啟蒙運動』喚醒台灣同胞後,繼續進行接收整個台灣的行政管轄權,和接管台灣自治政府所屬各單位的宣傳,為解除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而奮鬥!。

 

9.3.2 第一次車隊遊行 (2022.9-2023.2.5)

2022年8月,我買了一本書<從A到A+的社會>(From Good to Great),該書的總結是: 『如果我們只有卓越的企業,社會將繁榮興盛,但卻不會偉大。經濟成長和政治權力,都只是成為偉大國家的手段;但是,這並非偉大國家的定義。偉大國家社會需要有紀律。規劃、人力教育、治理、資源分配,都須加強紀律,才能成就一個偉大的國家社會』!
用這一段微言大義,對照近年來我們所看到的廢爐渣隨處違法淹埋、河川砂石隨時違法濫採、農地到處濫用違法種電,搶錢大作戰所引起的台灣社會亂象,顯示中國在台灣的治理當局 (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 民進黨的治理,幾乎毫無紀律可言!然而,蔡英文除撒錢大內宣和大外宣,其他改革都是空談!確實讓我們對台灣的未來非常擔憂。所以,我就一方面不斷催促美國方面,儘早實現驅逐中華民國殖民體制於台灣境外的諾言;另一方面,耗費許多時間,從各種角度,寫稿進行啟蒙教育。但是,因為長期不斷接受洗腦教育,對習於看新聞談政治的普羅大眾,啟蒙的效果十分有限!
正苦惱間,游佳涔認為辦理車隊遊行繞行台灣一週,讓懶於看文章的人都被迫聽到我們文宣廣播的聲音。這我在2001年為陳婉真助選時做過,最近,當然也想過。但是,沒有宣傳車和應有的廣播器材啊!她說,『若真的需要繞行全島的車隊遊行,只要一部宣傳車和一套擴音設備就夠了』!這與我向美國國務院提出的20部宣傳車,同步進行宣傳,顯然簡單多了!
我們說到做到,將游佳涔的構想向各地所有的幹部詳細報告。花蓮縣的吳東林就開始在花蓮市和玉里鎮之間,率先試行運作。再根據吳先生的經驗,加以修正,確立我們在全國運作的方式,以展現我們卓越的組織與管理的能力和紀律。為此,於2022年9月20日晚上,再招集各地幹部參加視訊會議討論,決定參加者每人每天支付1,000元(含餐費)車馬費,每車實報實銷油費。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聞風,派員前來台灣自治政府總部了解狀況,表示願意提供維安警力。
苦於缺乏經費印製文宣,我們寫了#001和#002影印,再拿出前兩年陳棟誠在彰化市影印的文章,和給蔡英文的信函當做文宣充數,盡量隨車發放。
2022年9月24日,全國車隊遊行第一站從屏東縣出發遊行後。都到二水來參加隔天上午召集第一屆臨時國會第九次大會。
9月25日下午,從彰化縣二水鄉出發,走員集路和中山路到花壇火車站,再繞回二水。我們除沿途文宣廣播外,還利用紅燈停車時間,對路人發放文宣。很多路人駐足聆聽廣播,或拿取#003-1和#003-2文宣閱讀,也有利用手機拍照或錄音錄影的年輕人,覺得奇怪,前來索取文宣。
接下去從二水出發是台中市(10/1),南投縣(10/8,10/9,10/15)和桃園市(10/21)暫住中壢;隔天再去新竹縣市(10/22)和宜蘭縣(10/23);然後,折返二水休息。在於10 月28日到雲林縣,和嘉義縣市;29日到台南市;30日到高雄市;31日回到屏東縣。休息幾天後。再赴桃園(11/5); 彰化(11/10); 高雄(12/12);台中(12/24);台東(2023.1.12)。除了澎湖、苗栗、雙北和基隆外,其他15個縣市都至少去過一次了!
為什麼我們要這樣跑來跑去走去,用18天的時間,而不是一直繞圈圈就好了呢? 總歸一句話: 我們人力和資源非常有限。首先,我們只有一個擴音器、只有一部中形貨車可以掛擴音器;其次,我們沒有經費可以讓參加車隊遊行的幹部在外面住宿,只能以二水總部為軸心,提供餐點和住宿;第三,我們和長期被洗腦的警察和檢調司法單位,都還沒有建立互信的良好關係,加上我們沒有自己的維安人員可茲保護,我們擔心會在大都會區發生不可預料的意外。第四,因為這是第一次宣傳活動,只能摸著石頭過河,保守因應外面的世界!
但是,一般來說,民眾好的反應和支持,多於不好的、反對的噓聲!因為所過之處有人舉起雙手大拇指,表示讚!也有人提供捐款,補助車隊遊行的油費。另外,我們發現,大部分的警察對台灣自治政府的幹部都相當友善;甚至,我們感受到也有美方的人員,混在警察換班的地點,關心我們的行動。
所以,全程領導車隊遊行的幹部就提出建議,應該趁春節假期過後,進行一次連續七天環島車隊遊行的宣傳活動。時間排在2023年1月30日到2月5日。
為此壯舉,我們必須做很多準備動作。除了支出預算籌編和財務委員會對內募款外,就是要有人先開車繞台灣一周,安排食宿。等一切安排妥當後,按照計劃好的路線,完成任務。
第一次連續七天環島車隊遊行的宣傳活動,按照計劃,第一天,從屏東出發。沿台一線,一切順利,往北走,晚上住在新營交流道下方的汽車旅館。
第二天,由新營過嘉義雲林道二水。晚上,住在二水總部。
第三天,從二水出發,一路往北走,晚上住桃園辦事處。
第四天早上,從中壢出發。中午,到南港中央研究院院內餐廳聚餐。我邀請何瑞元(內湖)、姚瑞泓(淡水)、陳彥甫(宜蘭)、和張庭瑋(新莊) 四個朋友來餐敘,有很多問題,也要向啟蒙大師何瑞元老師請教。下午四點時分,結束餐會。何瑞元繼續和我們幾個核心幹部繼續討論未來應該做的事。首先,財源不足,減半收地方稅費又被扣款,要如何解決?要不要解除最多一萬元的限制」再用以扣抵稅額?第二,要不要辦理定點演說?維安的問題要怎麼解決?第三,要如何與台派溝通?關於這一點,以我們過去的經驗,是非常困難。恰如2017年4-5月,康寧祥對長山先生所說,台派的重點是在名與利。台灣自治政府如果與台派妥協,將來就不可能改革。第四點,關於美國方面的補助,一定要重新申請嗎?何瑞元的答案是肯定要重新申請。到了下午五點多時,何瑞元老師有事就先回家了!林永東、張文勇和游佳涔,也往宜蘭出發,到羅珮瑜家用餐、住宿。
第五天,從宜蘭出發,走台九線到瑞穗,晚上住民宿。
第六天,從瑞穗出發,到台東縣的太麻里辦事處。
第七天,從太麻里出發,傍晚回到新埤辦事處。
此次參加連續七天環島車隊遊行的宣傳活動者,年齡最大的楊克成,是87歲的老先生 (自己開車林侑億做陪),和年紀最小的、32歲的陳亞妮,相差是55歲,真是令人感動!

 

9.3.3第二次車隊遊行 (2023.9-2024.1.10)

在決定第二次全國車隊遊行於9月正式啟動前的三、四月間,因為南部的幹部十分積極找人溝通,我們就經常要到新埤去。幾個幹部都在新埤,決定兩三部車就去到處廣播宣傳。
3月11日上午九點半,從新埤辦公室出發到枋寮。我一個人到枋寮車站發文宣,其他人分南北器廣播宣傳。假日的枋寮車站遊客一批又一批從台北、桃園,台中、彰化來的觀光客,也有排灣族、魯凱族和布農族不同部落的年輕人夾雜其間。我對這一些台灣真正主人的政治觀點,特別感到興趣,而分別與一個布農族女生,一個魯凱族的大男生和一個排灣族的小男生推銷文宣,告訴他們我是中部拍曝拉族人 (巴宰和邵族和婚),請他們閱讀後再表示意見。小男生婉拒閱讀,說他年紀還小,管不著政治;大男生是縣政府員工,只說: 台灣當然是台灣人的台灣啊!大學畢業的女生說,要是台灣人能自己建國當然很好啊!那一群台中來的遊客是由一個外省人帶隊,他一看到美國國旗就拒絕我們的文宣;我只好找正在用台語對話的幾個太太發給文宣。到了中午,大夥兒到來義鄉地界台灣民政府同心吳清霖經營的『大億古華土雞城』(2022.2.28開幕) 用餐。
下午,車隊遊行沿西濱,過佳冬和林邊到東港。車隊在東港市區分兩半進行廣播發放文宣。我帶一些文宣到一個大廟口,看到五六個老先生正在泡茶。問一聲大家好!正要發文宣時,為首一個老先生說: 「你如果不是支持民進黨的人,我們就都不接受你的文宣」!我回答: 「為了台灣人自己要建國,我們並不支持認何黨派,…」。老先生搶白說: 「台灣人都不去投票支持民進黨,不就是又要讓國民黨執政嗎」?另一個長者示意要我坐下,我就先坐了下來,立刻發出五張文宣,說: 「請大家參考指教!我可以做一個簡單的說明嗎」?為首長者說,「不管你怎麼說,我們都要支持代表台灣人的民進黨。你是林志昇的人,我們不想跟你多談,你還是去找別人發表你的主張好了」!他一面說一面望向神農宮右邊的巷口,那裡坐著一個中年人。因為五個人都拒絕看,我就一一收回文宣走去巷口,「你好!我可以坐下來跟你聊聊嗎」?「請坐,你有什麼事嗎」?我手拿文宣給他,說:「這是我們台灣人自己組織的台灣自治政府的文宣,要請你參考指教」!「什麼是台灣自治政府啊?我怎麼從來沒有聽說過?是不是台灣民政府啊」!我只好又費一翻唇舌說明台灣民政府是台灣自治政府的前身;升格為合法的台灣自治政府後,就沒有或不必有台灣民政府了」!「哦! 是這樣的喔!我為生活奔忙,只能從電視上獲得訊息,從來沒看過有關台灣自治政府的消息」!又說,「你可以走進巷子裡,去和基層民眾多多交流,我還有事要出去」!留下名片希望他能夠和我們保持連絡後,我就挨家挨戶去發放文宣了。今天下午,恰巧是東港某一大廟迎神賽會的日子,外來遊客很多,人潮洶湧,十分熱鬧,廣播效果應該不錯。傍晚,再經林邊東北角回新埤。
3月12日上午八點半,又從新埤辦公室出發到潮州。我又以潮州火車站為主要發放文宣的地點。潮州是大站,也是排灣族、魯凱族和布農族出入的重要窗口之一。但是,因為兩個出口都很開闊人潮十分分散,站內又缺乏座位,逗留的人很少,大家來去都是匆匆忙忙,對話的機會很有限。又一個布農族女生和魯凱族男生收了我們的文宣。又一個排灣族人拒收文宣,
3月18日上午09:00出發到屏東市區先繞一大圈後,我就到屏東火車站發放文宣。第一個碰見的是一個相貌堂堂的XXX族年輕人,坐在車站外面的樹蔭下看手機。我說: 「Youngman!我可以坐下來跟你談談嗎」?「好啊」!他很有禮貌地挪一挪坐位,讓我坐下。我拿一張文宣給他,「我是中部拍曝拉族人,正在做台灣自治建國的工作。你是哪一族的人呢」?「我啊!XXX族」。「還是學生嗎」?「是的,XX大學的學生,XX系,X年級」。「很好!你很喜歡讀書嗎」?「是啊!很喜歡」!「你知道將來台灣人要自己起來建國嗎」?「我知道!我們家族的長輩都這麼說,但是,我還不知道台灣人究竟要怎麼建國」?「你有好好學英文嗎」? 「是的!我們也有修英文課程」。拿我的名片給他,「請你將文宣仔細閱讀參考後,拿給你的長輩們看,告訴他們,台灣要建國不能靠別人,要靠台灣人自己起來建國;美國正在協助台灣人建國,所以,你要每天讀英文,只要你讀好英文,將來你就可以領導台灣人建國」。中華民國無孔不入,為他的安全,不便問他姓名。臨走告訴他,「你將來若有必要,或我們浮出檯面了,一定要跟我聯絡」。他點頭。我走進火車站,繼續發放文宣。
不久,宣傳車來接我到一個靠近名畫家何文杞老師家附近的黃昏市場。熱鬧的市場和熱心的民眾,讓我感到十分感動。手中的文宣發光了,再去宣傳車上拿出來供大家參考。這 當我再走進市場時,一個老闆叫住我,「先生,我可以再多拿幾張嗎?我要分給我幾個好朋友們,讓他們知道投票選舉中華民國總統,是不可能讓台灣建國的。台灣若要建國就要像你們一樣,和中華民國對抗,而不是像民進黨一樣,說他們若當選,就要讓台灣獨立建國;結果,當選了,全面執政了,還是和過去一樣任令司法亂判,官員貪腐」!聽到這個賣雜七雜八農產品的老闆,竟然把話說得這麼接地氣,讓我十分佩服。我就借了一張小椅子坐下來,「老闆,你所說的話都對。你為何知道這麼多呢?你有參加過台灣民政府的課程嗎」?「我是種田的,我不知道有台灣民政府,也沒有閒暇的時間去哪裡上課。那是我一個已經死掉的老朋友對我說的。他死前常常說,台灣若要建國,必須台灣人自己組織政府。但是,他已經病死了」。「你的朋友有參加過台灣民政府嗎」?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有台灣民政府,也就沒問過他」!
這應該是所謂的投下一粒石頭在池塘上,產生漣漪的不斷向外應向外的擴散效果(repercussion effect),或蝴蝶效應了!2008年年初,美國總統小布希(George Bush, Jr.)投了下台灣民政府這一粒石頭到台灣桃園龜山的水月園,他所激起的漣漪,影響了一個遠在屏東的老農夫!緬懷先賢,縱身一跳,贏得罵名,贏得榮耀!我與老闆的對話後,趕緊發放手中的文宣給市場裡的民眾。到了天色已晚,分散的車隊在屏東火車站集合,結束今天的活動。我和兩個幹部到潮州簡單吃了晚飯,回到新埤辦事處,已經是華燈爭艷的時分了。
3月18日第四天,上午08:30出發,直接去內埔。先去拜訪一位88歲的、台灣民政府的老同心邱先生。將近中午時分在內埔鄉公所附近,當我走在馬路邊發放文宣時,發現有些人將文宣丟棄在馬路邊,我就下車一一撿起來收好。又看到一個攝影家店門口的地上,還有一張文宣,我就向前去拿。老闆見狀說,「那不是要發給我們閱讀的嗎」?我答: 「這些文宣是要花很多錢去印刷的,丟在地上就是浪費資源和信息,我們沒有對外人募款,一定要非常珍惜資源,發給有心閱讀的人啊」!「我錯了! 請你給我一張吧」。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就給他兩張,請他分享他的好朋友。下午到長治鄉去,又收回好幾張文宣。足見各地方的民眾有各地方的風氣。雖然,勤儉致富是被剝削壓迫的台灣人普遍都有的觀念,但是,節儉和勤勞的程度,還是有差異。
第二次全國車隊遊行,預定從2023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舉辦以『接收接管臺灣澎湖行政管轄權』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就是要對台灣同胞預告接收接管台灣所有地方單位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換句話說,就是要將全國台灣住民,才能合法擁有的、在各地方的土地和河川,其上下所有資源,都要收回再利用。並須要連續七天環島拍照存證和廣播公告週知所有台灣同胞。
有了第一次車隊遊行的經驗,第二次車隊遊行就相對簡單多了!但是,為了啟蒙效果,我希望大家在方便的時候,要盡量發放排版印刷的文宣。
9月23日早上08:30,在高雄市科工館集合,由警車開道在高雄市市區,繞行九如、八德、七賢、六合、五福、四維、三合、二聖、到一心。再於中午繞回台一線,走回屏東。長治。麟洛。鹽埔,潮州,回到新埤。
9月24日上午08:30,從新埤出發,經潮州市區到麟洛、屏東市、經復興南路到萬丹,繞回潮州郊區,再經台一線回新埤辦公室。下午14:30車隊遊行全員參加屏東臨時憲議會開議。
10月8日上午08:30,台南或車站集合,進行整整四個小時的車隊游行。
10月14日上午08:30,大林火車站集合,沿台一線,在個鄉鎮是繞行跑遍嘉義縣市和雲林縣。下午18:30,車隊到了西螺大橋邊的公園結束今日的行程。
10月28日上午08:30,車隊在竹山的雲林國小前面集合,繞竹山市區後經名間到南投和草屯,再過芬園進入彰化市區,然後往和美、鹿港後,再回彰化火車站休息片刻,很多旅客都側耳傾聽車隊游行的廣播,也有用手機拍照和領錄音者。大約十分鐘後,沿中山路接員集路,回到二水總部、已經18:30了。
11月4日上午08:30,台中市南門橋附近東峰國中前集合。上午在大台中市東區繞行到豐原。下午往苗栗縣苗栗市,再經造橋、頭份、和竹南後,走西濱經後龍、因天色已暗而逕回二水總部。
11月18日上午08:30,在中壢市龍岡路二段集合。上午從中壢區經桃園區、龜山、八德、大溪、龍潭、楊梅。途經八德區介壽路二段,有一騎機車的老先生,尾隨車隊聽廣播,因為非常讓他感動,而將所買的在機車上的蛋糕,都塞到我們的廣播車內,說要慰勞我們的辛勞!下午在新竹縣各鄉鎮繞行,進入新竹市後到
香山交流道,結束今天的行程回到二水總部,已經將近晚上七點半了!
11月25日上午08:30,從中壢出發往北,在龜山交流道出口處的加油站集合。出發後,過長庚醫院,下青山路進入新莊區。沿中正路往新海橋方向徐徐而行,要進入板橋區,不料,車隊在中正路和成泰路十字路口等紅燈時,來了一個莽漢,氣呼呼地對為首第一部張文勇的車頭,狠狠地猛踢猛打,還出手拔起美國國=旗折斷往洪有銘的車頭一丟,掉到馬路中間! 那人還要動粗時,隨車隊而行的、違反穿著規定的兩個便衣警察,趕緊將他制伏,立即送到附近的警察派出所。一陣紛亂後,車隊繼續向板橋出發,走文化路,過華江橋經台北市和基隆市,晚上到宜蘭。
11月26日上午08:30,從宜蘭市出發,繞行各鄉鎮後,中午在羅東鎮公所結束。下午回程,由張文勇到南港接我上車,到新莊派出所向張姓警員報案討論昨天上午該一莽漢應有的處理方案。報案後往南走,大約在晚上八點半才回到二水總部,
11月29日上午08:30,車隊遊行從台東縣太麻里辦公室出發。往北國花蓮市最北端,再折回太麻里,也已經天黑了!
接下去就是要加緊進行收回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轄權的行動。那就是預計從12月25日到31日的第二次警察局連續七天環島車隊遊行,主要目的是要到各縣市議會、地方法院和縣市政府四個單位的正前方拍照,為接收接管各地方立法、司法和行政單位管轄權的行動,留下記錄。
12月25日早上08:30,車隊在高屏大橋北側集合,第四次在高雄市市區繞行拍照。11:40再到台南市繞行拍照,晚上19:30才到嘉義縣住下來休息。
12月26日早上08:30,在水上鄉台一線縣市交界集合,繞行嘉義縣、嘉義市和雲林縣繞行拍照,晚上住在二水。
12月27日早上08:30,在二水總部集合後,從二水出發,往彰化和台中方向繞行繞行拍照。下午13:30共有十幾個人先到台中地方法院去,遭遇五倍以上警力強力杯葛,不讓我們在大門口拍照。幾乎引起衝突。除眾多法警和警察外,路過民眾駐足旁觀外,還引起民視記者注意,前來採訪。
臺灣自治政府由臺灣軍事占領方,美國聯邦政府(白宮及國會),批准合法化後,白宮告以從此以後台灣各地地方單位,都歸屬台灣自治政府所管轄。台中地方法院做為部屬單位,以下犯上,就是抗命。臺灣自治政府要請全體台灣同胞,尤其是各縣市所有地方公務機關,特別是縣市議會、縣市首長、警政、檢調及司法人員,要注意這個偽中華民國流亡難民組織、台中地方法院院長、和無知的法警,是如何藐視國際公法,違反軍事佔領法,在台中地區作威作福,大膽以下犯上的惡劣現象:
第一,民視新聞的採訪完全遭遇封鎖,根本都沒有報導出來。那當然是中國在臺灣的治理當局 局長蔡英文,一向慣用的老套!這與封鎖今年7月4日臺灣自治政府在省政大樓升旗,慶祝美國國慶,和2016年7月1日,日本海軍從左營發射雄三飛彈,擊沉中國越界進入澎湖海域的潛水艇事件,被嚴格封鎖,還詐騙台灣同胞,說那是中士誤射所致,完全一樣!台灣同胞有知的權利嗎?
第二,我們主要的幹部,被第七艦隊總司令於2011年11月26日,在總部橫須賀授權,接受第七艦隊委任,可以積極組訓台灣同胞,進而得以進行驅逐偽中華民國行動的任務。任何公務人員敢於違反美國憲法和臺灣關係法,輕者坐牢,重者死刑。奈何有無知的法警,竟說拒絕脫帽的長官,不得利用法院裡面的廁所。抗爭拖延五個小時,難免須要如廁,不但以此刁難,離開廁所後,還被分散不同處所予以看管。根本上是囚禁,讓長官喪失自由。甚至,對個別幹部放言恐嚇,以致有一年輕女幹部,遭到法警恐嚇後,全身發抖,牙齒顫動,無法站坐,癱瘓躺平。該當何罪?
第三,當臺灣自治政府所屬雙方單位爭議不斷時,我們上司立即出面,在將近四點鐘時,打電話給美國在台協會,請美方介入調解。也找警政署勤務中心和台中市警察局保安科協調。反映是馬上處理。但是,到了五點,還在爭論不休。我們上司只好找院長邱志平溝通。但是,院長室沒人接電話。改撥法警室,法警接電話的小姐說,長官在法院外的現場;乃告訴她臺灣自治政府才是台灣地區合法的政府。我們都是自己人,不希望發生流血衝突。請她協助處理。她說:好的。
當然,我們也不斷與負責指揮車隊的代理秘書長游小姐討論,究應如何善後?游小姐主張繼續抗爭到天亮,或強行突破,讓他們逮捕好了!若是這樣,我擔心會鬧出人命,那問題就大了!在台灣同胞尚未普遍覺醒,都還在瘋敵人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當前,若鬧出人命,也無法產生同仇敵愾的氣氛,這個犧牲就非常不值得,應該再想想其他方案來執行。
六點半左右,經過現場幹部衡量利弊得失仔細討論後,決定退一步海闊天空,今天不能突破,改天再來,以釐清誰是誰非。我深然其說。吩咐大家盡快回二水總部休息。才能繼續完成明日的行程。
為了此一拖延,車隊遊行就無法按照預定程序,完成台中市和南投縣繞行拍照的計劃。只好等待連續七天行程結束後,另再擇期補辦之。
!2月28日早上08:30,在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下大貨車停車場集合。到苗栗縣,新竹市和新竹縣繞行拍照後,到桃園辦事處安頓下來。
12月29日早上08:30,從桃園辦事處出發,在桃園市、新北市和台北市,繞行拍照。新北市開到警車居然錯過新北市議會的拍照,直接引導車隊到華江大橋。我們堅持一定要折返新北市議會拍照後,才能離開新北進入台北。這表示我們絕不沿用雜草中國文化打馬虎眼的惡習,必須規規矩矩,堅持原則的改革作風。由於氣溫低,北部又下著小雨,車隊遊行人員須要熱食,我們就安排大家到中央研究院院內餐廳吃晚餐喝熱湯。晚餐後再到基隆住宿。
12月30日早上08:30起,在基隆市繞行拍照後,從基隆出發到宜蘭縣繞行拍照。晚上住在花蓮市。
12月31日早上08:30, 在花蓮縣各單位繞行拍照後,沿台九線,一路廣播,到台東縣繞行拍照時,入夜的台東市已經燈火通明了!車隊遊行人員回到太麻里辦事處,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此時心情放輕鬆些,才覺得累。第二次全國車隊遊行。除了澎湖外19個縣市都走透透了!

9.3.4 台中地方法院和台中市警察局

結束連續七天環島車隊遊行後,我們選定要於2024年1月10日補辦南投縣和台中市的遊行拍照的任務。
1月10日當天上午八點半,準時從二水總部出發,從赤水過八卦山直奔南投縣首站警察局拍照。不料,我們進入大馬路邊的外大門後,竟也遭遇阻撓。幾乎局內所有人員,除局長和副局長外,都跑到內大門前將我們12位人員包圍住了!由於我們拍的照片不能沒有『南投縣警察局』六個字,而整個建築設計十分花俏,以致我們無法站在外大門拍攝照片。經過一番爭論,雙方各退一步,在內大門外找一斜角的空地拍下照片。南投地方法院、縣議會、和縣政府,也依樣畫葫蘆,以免浪費時間。
然後,車隊直奔中興新村省政大樓正前方。大樓前已經佈滿警力,如臨大敵一般地守護著。回顧2017年11月20日,台灣(自治)政府臨時總統,應邀到美國與參議長幕僚,商討如何實踐歐巴馬總統的諾言,就台灣自治政府接掌台灣行政管轄權一事,要蔡英文在2018年5月20日這一天,必須終結中華民國的大事後;我們就不斷要求美方支持我們進駐中興新村,又多次在省政大樓升旗 (美國國旗和軍事占領旗)。2019年4月20日,中興分局局長謝錫釗,因為強力拒絕讓我們升旗,而遭到免職的處分(請詳附件三TGHQ-SSCHPS-SCH-04302019-#1)。此次,我們只是要拍攝照片而已,事情就更簡單了!
離開省政大樓後車隊經草屯、霧峰、和大里,先到台中地方法院,打算: 如果還是被警方包圍,我們就去市政府和市議會再回頭來拍照,如果再度被包圍,車隊就往台中市警察局後,再繞回地方法院,就是要完成接收接管台中市行政管轄權拍照存證的任務!
這一次,我門先找台中地方法院院長溝通一下。院方派出代表來洽談。我們告以: 美國軍事政府指派第七艦隊授權台灣自治政府,前來宣告接收接管台中市行政管轄權,並拍照存證;絕無闖入台灣自治政府所屬辦公室,擾亂台灣自治政府公務員的意圖。警方只好讓我們進入外大門內,將『台中司法大廈』的字樣和車隊遊行人員一起拍照完竣。再護送我們到台中市政府和市議會拍照存證。又繞了大半天才到潭子軍功路附近的、一座十分豪華亮麗的、六星級的、和市政府市議會完全類似的龐然大建築物,台中市警察局,圍牆內還放置一套令人生厭的、粗俗的、毫無美感的白色雕花藝品。台灣人真辛苦哪! 日夜勞動,做牛做馬,就是要讓中國外來政權和外孫民主進步黨如此花俏、亮麗、浪費 !
大馬路邊的圍牆和白色雕花藝品自然阻擋我們拍攝不到『台中市警察局』六個字。我們要到圍牆內拍照又被無理嚴格禁止,不許攜帶台灣自治政府關東旗和美國國旗。當然就自然引起一番爭議。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天色漸漸昏暗,氣溫漸漸降低。會重蹈台中地方法院抗爭的遺憾嗎? 
  這裡的遺憾兩字,是什麼意思呢?這當然是指李文章違抗上級政府的命令,根據戰爭法,將來政權易幟,改朝換代後,是要送軍事法庭判以重罪的大事!
據說,局長李文章先生非常民進黨,也就是一個非常支持蔡英文的人。恰如很多人錯以為: 中華民國是我們台灣人的國家,只要正名制憲改國名為台灣,台灣人就獨立建國了一樣;蔡英文就以『華獨是台讀跳板論』,詐騙台派政客和既不用腦筋思考,又不做功課的台灣人,緊緊追隨蔡英文要讓台灣終極被中國,根據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統一合併的、極為惡毒的陰謀!
  我們的原則是:只要有一個可以捕捉『台中市警察局』六個字的地方拍照存證就可以了!如果警方找不到一個恰當的地方,唯一的辦法就只能是硬闖!我們擔心的是,我們會不會有人受到傷害?後來,有一個警員建議一個地方可以試試看,如果不行,再協商是否進入可以明顯拍照的地方。
最後,我們接受該警員的建議,在他所建議的地方拍了幾張照片,看起來勉強合格,車隊就地解散,結束今天的活動時,已經快晚上七點籦了。車隊遊行主要幹部直接回到二水總部,一面用餐,一面檢討今天的行動和未來的展望。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警察都是我們台灣同胞兄弟,他們為了養家活口,不得不在警界當差。他們都知道中華民國是如假包換的外來政權,遲早要打包回歸中國。但是,處心積慮的賣台的台籍政客,卻是為了個人錯誤的國家認同和榮華富貴,不斷配合國、共的演出,編織整套詐騙台灣同胞的話術,要全民公投,要正名制憲,要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建國,還美其名為台獨!以至於陷台灣的自治與建國於困境!讓我們十分苦惱,但又不得不放低身段,委曲求全。譬如,警方在長官的控制下違反人權,拒絕提供大樓內的廁所,讓我們的人員排隊利用警衛室的一個小小的廁所。這樣不尊重人權,當然都要記上一筆,以待秋後算帳!

 

9.5 解殖組織與ROC總統罷選聯盟 (2020-2024)

2020年8月31日,閱讀LINE一篇署名Hannibal的短文,述及1960年12月14日聯合國1514(15)決議文,其要點如下: 【聯合國1514(XV)解殖法,是強制執行性質的法案,規定戰後殖民地或軍事占領地,在進入解除殖民體制程序後,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抗拒 (irresistible)。福爾摩莎在啟動解殖程序後 (2008.2.2- ) 外來殖民的中華民國,和美國軍事占領方都不得抗拒。也就是說美方和中方,都不能用任何法律、或輿論、或人情、或金錢、或外國勢力、或武力、或任何方式,抗拒福爾摩莎解殖的行動,否則,美中雙方就嚴重違反國際法。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如果違反國際法,嚴重時就聯合國會以武力殲滅;其次,就是本土台灣人可以向國際法庭對他們提起訴訟、審訊、判決、或行刑、進行終生訴,請詳: www.un.org/en/sections/what-we-do/uphold-international-law/index.html。 所以,只要本土台灣人開始主張要在福爾摩莎先解殖自治,再自決建國;就開始受到聯合國1514 (XV) 解殖法的保護,因為福爾摩莎就是舊金山和約,指定日本放棄的、合乎解殖條件的領土。聯合國憲章12章77條b.規定:戰後由美國託管的領土必須解殖。甚至,美國也要以武力保護台灣70年。美國根據國會文件—臺灣關係法---明文就是鼓勵本土台灣人儘快啟動福爾摩莎解殖自治的建國行動。如果你主張要以福爾摩莎解殖自治建國,受到任何人阻擋、解殖的迫害、或抗拒時,請福爾摩莎人留下其抗拒解殖的證據:人、事、時、地、物,以便依據1514(XV)解殖法,向國際法庭提出控告,由國際法庭起訴、審訊、判決、或行刑、或終生追訴之。】從上面引述Hannibal這一段文字來看,即知台灣解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體制,實現臺灣國際地位正常化,是人類保障基本人權聖戰的一部分,具有十足的合法性和正當性。
我不認識Hannibal。還以為他鐵定是一個國際法學者,不然怎麼會有人對六十年前聯合國的文獻這麼清楚?Hannibal寫的這一篇短文,不就是上帝恩賜給台灣人的台灣(自治)政府的一張護身府和免死牌嗎?
我毫不遲疑,立刻請求加入他為LINE好友。Hannibal 也接受要求,兩人展開對話後,才知道他還是嘉義縣南華大學商學院國際政治與企業學系 (International Politics & Business) 大一學生。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英雄出少年,Hannibal站在台灣看世界,比起年少的李敖((1960)站在台灣看中國,格局大了何止於百倍?
互相加入LINE好友後,彼此自我介紹,才知道家住新莊的天才兒童從小觀察力敏銳,對家人非常國民黨的政治態度,感到不屑:自國中時期,就開始注意國際政治戰爭與和平的縱橫捭闔和詭譎多變,為此用心閱讀聯合國憲章及其各篇決議文。稍長,追隨筆名『老塵』的洪佳文先生,涉獵國際法、相關條約和國際政治談判記錄等等。對各國糾紛的處置瞭如指掌。發現任何國家若不遵守國際公法,最後,定將變成國際公敵,自取危亡!
在密集溝通19 天後,我誠懇邀請Hannibal到台灣(自治)政府和我們的幹部見面,以增廣大家的見聞。

9.5.1 籌組解殖委員會

2020年9月20日下午,Hannibal和我們幾個幹部開會,討論成立台灣(自治)聯合國解殖委員會,我們總共有十個幹部 (CY蔡、TR陳、HH馮、SJ許、YD林、SS胡、CT 游, MK 洪, KL 蔡, Mayau, MH 黃.)簽署會議記錄。會後,我們又草擬一份文件,向聯合國秘書處提出報告。如下:

【台灣自治政府(TG)向聯合國(UN)提出報告:

 

  1. 2013年4月25日TCG總理蔡吉源率團於美京華府NPC召開國際記者會(International Press Conference)公開宣布成立臺灣政府(TG),要求各方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的規定支持臺灣高度自治。5月底6月初即將國際記者會錄影錄音DVD寄達UN秘書處及192個會員國駐UN代表辦公室備案。
  2. 2013年7月20日TG駐美代表Te Lin,對美國國務院提出TG合法化申請案。
  3. 2013年8月20日國務院提出之TG合法化申請案,經Barack Obama總統簽署,逕送參議院審議。
  4. 參議院派員到台灣了解TG運作情況兩年後,於2015年8月將Obama簽署送達之TG合法化申請案,排入10月份參議院院會議程討論審議通過。
  5. 同時,Obama總統隨即請長山先生代表白宮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Ban Ki-moon)表示: 美國將全力支持台灣加入UN的意願。潘基文隨即組成臺灣加入聯合國審查委員會召開會議. 北京立即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為由,提出反對意見。UN秘書處乃發文給中國,限期半年,請其提出法律文件,證明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國拖延八個月。未能提出任何文件證明。聯合國乃將台灣列名於會員國名單內,但是因為台灣同胞尚未從國共民三黨詐騙洗腦中普遍覺醒,還在支持非法中華民國的總統選舉,以致【台灣自治政府】一直遭到中華台北流亡政府封殺,未能浮出檯面,聯合國秘書處,只好將台灣暫時放在尚未成為自治體或主權國地區的準會員名單之內。
  6. 2020年9月20日TG成立台灣解殖委員會(詳附件一),發第四函給UN秘書處,要求UN提供協助台灣解除中華民國殖民體制的工作(詳附件二)。

 GT/021922

本報告附件一:
The Meeting Minutes of Taiwan Committee on Decolonization (TCD)
台灣解殖委員會 開會紀錄 2020年9月20日(September 20, 2020)
開會地點: 台灣政府總部(Headquarters of Taiwan Government, Changhua, Taiwan)。
開會時間: 16:00-18:00, 2020年9月20日
參加人員 (Participants): CY Tsai, TW Chang, TR Chen, HH Fong, SJ Hsu, YD Lin, SS Hu, CT You, MK Hong, KL Tsai, Mayau, MH Huang.
提案一 (Proposition1): By TW Chang
主旨: 台灣政府應組織解殖委員會向聯合國求助(Organizing TCD to call for helps from UN)。
說明: 根據UN Resolution 1514(XV)解殖法,台灣解殖委員會只要有三個委員以上就可以代表昏睡中的台灣人,去向UN要求協助被殖民的本土台灣人,解除偽中華民國流亡在台灣殖民組織的行政管轄權,讓台灣先自治,後自決建國。
討論 (Discussions):
CY Tsai: 我們完全了解【解殖】對台灣自治建國的重要性。苦於長期被洗腦的台灣同胞都還沒充分覺醒,仍然瘋狂於中華民國的中央選舉,只能在組織發展和啟蒙教育兩方面做最大的努力。加上台灣政府在2013年5月於台中市設立辦公室以來,為防範被中傷、抹黑、破壞.從未對外募款,經費奇缺,人力不足,無法應付各方面的需求。雖有解殖的觀念,迄無積極行動的經驗。幸而三個星期前,從網路閱讀UN1514(XV)解殖決議文,才恍然大悟!
TR Chen: 目前九月五日召開2020臨時國會後,台灣政府組織架構逐漸完善化,人才徵集也比以前好很多。此時加緊向聯合國爭取應該還是很有助益才對。
CY Tsai: 正確! 既然三個人就可以成行,就讓我們儘快組織一個台灣解殖委員會!有沒有人附議?
HH Fong, MH Huang, SJ Hsu, YD Lin, SS Hu, CT You, MK Hong: 附議!
決議 (Resolution):
一、推派CY Tsai為台灣解殖委員會召集人。
二、屏東的KL Tsai台北的Mayau和台東的MH Huang三人應邀,擔任台灣解殖委員會委員。
三、暫時低調作業,機密行事,以防遭遇中華民國破壞。待發函給相關單位有回應後,再視組織需求決定作業方針。
18:00散會

本報告附件二:
(4rd lop-UN-#TG-09242020) September 24, 2020
Dear Secretary-General,

Three and half years ago, on April 18, 2017, I sent the third letter of petition to your office. In that letter I enclosed 6 other documents: The Declaration of setting up Taiwan Government on Taiwan Autonomy (in Chinese) to China and all the members of UN on April 25, 2013; The Declaration of Taiwan Government to ROC and Taiwan people, on July 7, 2014; The Declaration of Taiwan Government to USA on March 3, 2016; The Simple History of Taiwan Government; The Speech of President Pro Tempore of Jack Yang, the Provisional Congress of Taiwan Government, at 3rd Conference of Provisional Congress; and The second letter of petition to Secretary General, Mr. Ban Ki-Moon.

Now, three and half years has passed, Taiwan Question became a well-known
Gun-Powder Depot, because Taiwan is still colonized illegally by Chinese refugees’ armed organization, Chiang Kai-Shek (CKS) Group, called 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 by PCA, Hague, Holland in July 2017 and so called ROC in Taiwan. As a leader of non-violent 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 I have the duty to ask for helps from you.

Firstly, only if Taiwan has been decolonized then peace in East Asia appears. Taiwan Government (TG) is matter to both USA and UN. Because of endless suppressions from ROC colonizing regime and the Fifth Column of China Communist Party, TG is still a small and weak group but we will make any endeavor to cooperate with you to peacefully treat Taiwan Question.

Secondly, TG has organized “Taiwan Committee on Decolonization” (TCD) on September 20 this year. According to UN Resolution 1541(XV) of 14 December 1960, TCD was set up in order to execute the Clauses of 1514(XV) provided to us. Please read the attached Appendix 1, the first meeting minutes of TCD meeting four days ago.

Thirdly, UN Resolution 1541(XV) of 14 December 1960 is new to me. I did write a book on “Taiwan: Decolonization and Self-Determination” in Chinese in the end of 2019 when I was forced to stay at home because of backbone surgical operation. And, I happened to read a short paper on UN Resolution 1514(XV) (in Chinese) in the end of the last August. It pushed me to make use of Google search engine to find the details in English. As far as you know, all the documents (in Chinese) translated from English by Chinese in Taiwan are rough and incorrect, such as UN Charter, SFPT, and TRA; in order to fraud the people of Taiwan. To Chinese, inhabitants(土著), peoples(民族), and people(人民) are all translated into “人民” to purposely confuse the Taiwan people and to get them into a mess.

Finally, I wish you accept TCD’s application for a legal organization in Taiwan and kindly to communicate with me in personal computer by e-mail. My e-mail address is: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and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I was an Associate Researcher Fellow in Economics and Public Finance at Academia Sinica (中央研究院) before the end of August, 2009. I began to study International Laws and Politics full time in September of 2009. Then I awakened to know that there are wicked tricks to Taiwan played by the wicked Chinese on both sides of Taiwan Strait and it is the root of Taiwan Crisis.

Please note decolonization is a matter of great urgency to Taiwan people right now. Without helps from UN and USA Taiwan decolonization is mission impossible to the secularly brain-washed Taiwan people. Your kindly help will be very appreciated to all the inhabitants of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Thanks a lot!

Sincerely Yours,

Gavin Chi-Yuan Tsai
Chairman, Taiwan Committee of Decolonization
Provisional President, Taiwan Government (2016.6.22/2020.6.22 elected by Provisional Congress, Taiwan Government) 】

9.5.2 籌組 ROC總統罷選聯盟

鑒於2015年10月19日,美國白宮和參議院為主的軍事政府,透過國際法法理,審議通過台灣(自治)政府合法化申請案,又告以從是日起,全台灣不屬於內閣部會級以上單位,從當年的10月20日起,都歸屬於台灣(自治)政府所管轄。所以,2022年11月26日,九合一地方選舉前,我就很想推薦我們在各地的幹部,參加地方選舉。可是,大家都缺乏參與選舉的觀念和經驗;即使我想參加鄉長或縣長選舉,也都持反對態度。因此,我只能在可能的範圍內,熱切地關心此次參與地方選舉的親友。
就這一個參加或支持地方選舉的問題,Hannibal也有和幹部們相同的主張。他們還在認為地方選舉是中華民國體制,不應該介入。其實,美國方面關於合法的台灣(自治)政府和非法的假中華民國,兩個政治實體之間無縫接軌移轉政權的問題,所確立的主張,恰如長山先生所說: 「一旦你們接掌政權,所有現任的地方官只要沒有犯錯,又來支持台灣政府者,都要留任」;這不就是要承認參加地方選舉的行為是合法的嗎?若然,我們不但不應該反對,反而要大力支持,以爭取善意的回饋。我們要用和平手段,解除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前,必須先應付強大的兩個中國三個政黨,即國民黨、民進黨、及其背後的共產黨,所給我們台灣人的壓力,是不是應該從地方政府無縫交軌移轉地方政權著手呢?白宮台灣問題研究小組的建議是: 從10月20日起,所有不是中央各部會的單位,都要歸屬於台灣(自治)政府所管轄。那麼,所有台灣各縣市長和各鄉鎮長的選舉,是不是在選台灣自治政府民選的地方官呢?只不過暫時借用美國准許的台灣治理當局的選罷法在規範而已。這與我們的主張一樣: 「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它怎能課稅?怎能發放薪水給我們的公務員?法理上,那是台灣自治政府在課稅,在發放薪水。即將離開的中華民國,只是暫時代理台灣自治政府治理台灣澎湖的功能而已」!
但是,若談到拒絕參加 (abstain) 假中華民國總統和立法委員的選舉,雙方的意見就都是一致的。所以,我和Hannibal在2022年11月26日地方選舉後,就進行籌組『ROC總統罷選聯盟』的構想。其實,我在2019年就將過去台灣自治政府的兩個群組,更名成立兩個主張罷選ROC總統的LINE群組,俾供招募英雄參與推動台灣大局的工作。奈何『春雨夜無聲,偷走我人心;非為我臺灣,送給他中國。或詐騙選票,或數位控制,或控制輿論,目的在政治。政治是指何?黨同乃伐異,順我則昌盛,逆我者衰亡』,以至於討論難能聚焦,甚至混進有心破壞群組的人士,占盡版面,死命推崇民進黨賣台者的豐功偉業。
趁第一次連續七天環島車隊遊行來到台北,2023年2月2日中午,我就招待遊行幹部到南港中央研究院院內餐廳用餐;並邀請何瑞元、姚瑞泓、張庭瑋與陳彥甫來和我們的幹部,根據國際法理就組織發展、罷選活動、和未來國際政治形勢,做深入的意見交流。
以總統罷選行動為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們至少在2016年和2020年,已經進行兩波的罷選行動。雖然,獲得美國國安會秘書長Susan Rice鼎力支持,但因沒有網站,也沒有經費擴大宣傳,只能在FB和LINE群組發聲,效果十分有限。所以,我們邀請台灣解殖群組的版主,來成立罷選聯盟,攜手合作,分進合擊,將罷選活動列入2023年主要的工作,讓中央選舉的整體投票率拉到50%以下。為此,我拜託一位葉姓的朋友,幫我加入15個相對人多的LINE群組。因為,2022 年年中的兩波組織大分裂後,幹部們都希望我,不要再浪費那麼多的時間,在對牛彈琴;所以,我一口氣就退出30個LINE群組。
我們要認清一個歷史事實: 歐洲早期的啟蒙運動歷時百年(1650-1750)才進入理性時代。猶太奴隸在曠野思考四十年才充分覺醒。2004年秋,李登輝八十二歲時,閱讀何瑞元刊登在哈佛大學亞洲季刊的那一篇擲地有聲的著作,才初次知道國際法法理的意義,至於可不可以幫助台灣建國還在猶疑觀察,所以,他的重心還停留在體制內改革和正名制憲獨立建國上,並不支持何瑞元對美提起訴訟的主張。所以,從2006年10 月24日,何瑞元幫助林志昇,根據國際法理,提告美國忽略台灣人權保障;號召覺醒的台灣人組織起來,根據國際法理,要求美國法院,還給台灣人人權保障一個公道起算,至今也只不過十八年,比熟讀舊約聖經的猶太奴隸,在曠野思考四十年才覺醒,還差二十二年。所以,台灣離普遍的覺醒還有一段路要走!特別是台灣人的劣根性若是不改正,恐怕神仙也救不了台灣!台灣人有甚麼劣根性呢?
擔任台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將近二十年 (1888-1905)的後藤新平,提出「治台三策」時 ,批評臺灣人貪財愛錢,可用利益誘惑;臺灣人貪生怕死,得用高壓手段威脅;臺灣人非常愛做官,可用虛權的官名攏絡 (詳: 黃旺成; 1927)。蔣介石流亡難民集團,就利用金錢,誘惑許多台灣人加入國民黨成為爪耙子;用軍隊、警察、和司法審判高壓威脅貪生怕死的台灣人;再給歸順效忠蔣家國、民兩黨者予官職 (含特權,虛名,虛利) 驕其妻妾!否則,早年軍警特務和檢調法官等等人物,如何能像恐龍一樣對台灣人頤指氣使趾高氣昂? 在二二八大屠殺之後,繼以白色恐怖的政治大壓迫、以四萬兌一元的經濟大剝削、和高等中國人的社會大歧視下,大部分台灣人若非見風轉舵,刻意奉承,以求發達,如楓港蔡家者;就只能噤聲忍耐,自怨命苦,而無能起而組織起來,為爭公平正義平等自由而奮鬥。若有人想要揭竿起義,請求親友協力,又怎能逃得過處處臥底的特務和連坐法,不斷地八面埋伏,追捕、審判、殺害的威力?這與古代中國耳語棄市和大興文字獄,又有何差異?
2013年,大前研一批評日本是一個低智商社會。低智商社會的三大特點:「集體不思考」、「集體不學習」、「集體不負責」,將這三大特點拿來審視台灣,應該更貼切。蔣家為了全面控制台灣,長期全面利用洗腦詐騙,就是讓台灣人成為無知、無智、無思、無想,不能邏輯思考的奴隸:;在學校教育方面,充滿虛假內容的歷史教科書,落伍的課程綱要,和為考試而不是為求知的教學方式;在社會教育方面,刻意曲解國際新聞在報章和電視的報導與評論,盡力讓台灣人完全隔絕關於聯合國和各國對戰後以來,唯一懸宕未解決的台灣軍事占領地,依法應該完成自治建國懸案(Taiwan Question)的主張;在宗教文化方面,卯足全力灌輸雜草的孔子思想和遠離正確的宗教觀,甚至用慈濟、佛光山、和其他寺壇宮廟,免稅大量吸金,錢進中國;讓台灣牛忘掉被屠殺、剝削、和奴役的苦難。
台灣民族的住民,在上述的情況下,幾乎都不知道高砂和平埔,都是系出同源,來自東非衣索比亞海邊的航海民族,在台灣已經擁有五萬年歷史的偉大的民族!猶太人說: 「一個民族(或國家)如果不知道他們過去的歷史,就不會有光明的未來」。證諸這二十多年來的本土台灣人,都還集體瘋狂地參加中國主體性的總統選舉,要自己出賣自己手中所擁有的台灣澎湖領土主權和行政管轄權,給中華民國和躲避在背後的中國,所產生的台灣危機,若非美國和日本協防,台灣就早已被中國終極統一而亡國了!
萬事不如救國急!為此,我不斷對認識的台灣人說: 「只要本土台灣人,都不要被民進黨騙去參加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投票,美國和聯合國就有正當的理由,命令中華民國滾回中國去!」百分之99.99的台灣人都這樣回應: 「那不就是要讓主張和中共統一的國民黨人當選嗎」?這就表示民進黨詐騙的話術: 「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 …。」對台灣人十分有效。終於,我在2020年大選後,碰到一位邏輯清楚的鐵工達人魏X慶,經過十五分鐘的解說,他說: 「那我幫蔡英文拉了很多票是錯的了! 」
但是,到了2023年年中,我問他,「這一次你會去參加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投票嗎?」他的答案是:「會!因為,賴清德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他比蔡英文好很多。」停頓一下,又說: 「大家都說不能讓中共支持的侯友宜和柯文哲當選,所以一定要去投這一票給賴清德!」
聽了他這一席話讓我非常洩氣!難怪,長山先生說,美國和日本國家安全單位的報告和記錄,都說: 本土台灣人已經沒有辦法自己救自己了!為了實現小學畢業時,閱讀林肯傳以來,夢想長大後要像林肯一樣,能夠幫助很多人,解除他們貧困的生活和社會不公不義的問題。為了實現這個夢想,我不得不持那個把死馬當活馬醫治的態度。2023年6月和9月的會議裡,彙整各方訊息,分析國際局勢變化對我方有利的現象,以鼓舞同志的士氣,期能扭轉啟蒙工作情勢,靜待局勢的改善!
到了2023年10月23日,收到游佳涔辦理減半課徵地方稅費詐騙取財案,檢察官邱呂凱的不起訴處分書。掃光了我們的擔憂,振奮了所有幹部的信心!
10月31日,林志昇同學六年,小我四、五歲,自2011年起,就警告我,要對林志昇好好觀察,小心應對的、台灣民政府的老朋友,呂鎮陽兄來訪。他說: 「我蒐集你們的報導和各方的反應,覺得你們已經根據國際法法理和程序,做了很多美中兩國都不能忽視的程度,為何組織裡的人數,都沒有增加反而減少?」我詳細向他報告十年來,台灣自治政府的內憂和外患,真是不足為外人道也!他說,讓我來幫你想想辦法,看看能不能用最少的經費,找人建立一個網站?這真是求之不得的大事,我們當然表示非常感謝!不到一星期,網站就開始啟用了!點閱網站<twgov.tw>上分門別類文章的人數,後一天比前一天地增加。2023年1月27日,車隊遊行幹部在台中地方法院前,發生與數倍警力衝突事件,網站點閱人數衝破千人,非常有助於我們推動罷選運動的效果。

9.5.3 第16屆ROC大選(2024.1.13)前後

選戰和商戰都是一種競爭。既然是競爭,就需要有策略(strategy)。選戰是在爭選票占有率(vote share),商戰是在爭市場佔有率(market share)。兩黨參選就像兩家同質產品廠商的寡占(duopoly)市場占有率的競爭。三黨參選就像三家同質產品 廠商寡占(oligopoly)市場占有率的競爭。參選者越少競爭越激烈,所以有割喉競爭 (cut-throat competition) 的稱呼。因為,市場占有率越高的廠商,越能主導產品價格的訂定。選票占有率越高候選人當選後,主導政策形成的影響力就越大。
從賽局理論的角度來看,中華民國在台灣自1996年以來的大選,除了1996年、2000年、和2004年的大選與策略性賽局的模式吻合。但是,2008以後的大選,誰會當選幾乎在選前就已經由一個北方大國決定。最後這一次2024年大選,三個候選人的政治傾向親中的同質性,幾乎完全相同!會這樣下論斷,當然是長期進行政治觀察的心得。
首先,很多有心人,故意繪聲繪影說美國介入中華民國的大選。其實,就我的觀察,真正介入的是中國。美國是極為重視民意,若不根據民意擬定政策的總統,下一回選舉就要下台滾蛋!中國何時尊重過民意?2020年大選的八百一十七萬選票,不就是被川普派員突然一天來回命令蔡英文交出來,取回美國的、中國製造的dominion記票機的成果嗎?
其次,另一個觀察重點是: 為何國民黨黨主席的朱立倫,在2016年和2024年的關鍵時刻,三番兩次主觀意願都不出馬參加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大選?2015年國民黨辦理初選時,為何只有洪秀柱一人出馬,擔任的新北市市長六年的朱立倫為何不出來競選?當年八月傳聞,兩個中國三個政黨已經形成共識,要讓中華民國民進黨的蔡英文全面執政、要讓橫跨藍綠的泛國民黨色彩的林全組閣,要由宋楚瑜擔任海基會董事長。所以,合理的懷疑那當然是北方大國所希望的結果。朱立倫何必出來湊熱鬧?不久,馬英九出面『換柱』成功,改由朱立倫匆匆上陣,參演一場大選的戲碼而已!蔡英文上台後,絕口不提聯合內閣,卻由國民黨籍人士出任國防部和外交部部長,這哪像綠色全面執政?2020年也只不過重複再演一次2016年的戲碼,讓台灣人再看一次熱鬧罷了!不關心政治和歷史的民族和國家,會讓過去的悲劇一再重演,最後就是亡國。
2023年,美國再三呼籲,希望中共不要介入2024年1月13日中華民國第十六任總統大選的選戰,才能真正產生自主民意的傾向,做為對台政策的參考。所以美國方面,拒絕接受中華民國第十六任總統後選人訪問任何官方單位或代表。對中共來說,只要舊金山和約及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還有效,三個候選人,任何人當選總統,做為中國叛亂團體的中華民國是中國的一部分,絕對跑不掉,中國又何必插手其間?何況自2016年起,美國命令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到金門辦理就職典禮,拒絕再發給任何總統當選人賀函;又在2023年拒絕所有候選人到華府訪問。所以,ROC第16屆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可能會被迫到金門辦理就職典禮,也可能被迫接受中共主張的一中原則!否則,就是在台海中線以西兵戎相見!一旦兩中發生台海戰爭,對美國來說,她最佳的策略就是保持中立。但是,對台灣和台灣人絕對會負起保護的義務和責任。如果中共敢於染指台灣和澎湖,美國將會受到國際社會嚴重的譴責。甚至,日本和同盟國之一二戰末期占領澎湖的俄羅斯,都有可能派兵來台干預,對抗中共對台灣澎湖的軍事行動。
2024年1月13日,假中華民國的假總統大選,主張華獨建國的民進黨賴清德獲得勝選。隔天,2024年1月14日,中共外長王毅說開羅宣言明確規定台灣要歸還中國。在此之前流亡到台灣的國民黨,於2023年12月1日,辦理慶祝開羅宣言80周年紀念大會。兩岸中國人不約而同,重彈開羅宣言和波茲坦宣言的舊調,強烈主張根據宣言台灣澎湖一定要歸還中國。歸根究底,如果沒有賣台的台籍政客,何來外來的中共威脅;和內部的賣台危機?
2024年1月27日,美國白宮國安顧問Jacob J. Sullivan和中共外長王毅,在曼谷結束會談。目的是要處理美中兩國,關於解決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問題和兩岸中國人統一問題的矛盾。
接著,1月30日,王毅會見聯合國秘書長Dennis Francis。王毅表示,聯大2758號決議文通過以來,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中方對此表示讚賞,並反對任何不符合2758號決議的言論和行徑。Dennis Francis回應指出,聯合國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這是聯合國體系的核心基石、重中之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聯合國不會以任何形式偏離一個中國原則。
我們若回顧一下2023年8月15日發生的大事,就知道賴清德當選中國流亡難民組織的『總統』後,為何北京再三強調開羅宣言(1943.12.1)和波茲坦宣言(1945.7.26)的主張?因為,百分之四十以上的選票都支持以下賴清德的主張:
【賴清德在彭博社(Bloomberg)記者,鍥而不捨地追問關於台灣獨立問題時,說: 【2024年總統選舉後,台灣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加強國際交流,深化民主,以維持現狀不變(?)。一是接受一個中國原則,與中國站在一起,美國也會支持我們,(共同)往民主和經濟發展的方向前進】。
前者,繼續堅持其務實臺獨主張: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 (註: 張冠李戴,錯得離譜的命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註: 不合歷史事實和國際法法理);「所以(中華民國)不必宣佈獨立 (註: 即美國和聯合國堅決反對的華獨)」,即可繼續霸占台灣,與各國共同承擔台海危機的風險等等。
後者,指出中華民國即將回歸中國統一的可能性。兩岸中國人統一是天經地義的大事,所以,當記者問他,您要如何處理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與中國微妙的關係時,賴清德的回答是: 「願與中國合作,成為朋友,共享民主與繁榮」!(註: 此事與本土台灣人完全無關,台灣同胞稍安勿躁,不必對號入座,不必認賊作父,不必踴躍參選,不必踴躍投票)。至於彭博社記者所問台灣有沒有獨立建國的路徑? 賴清德的答案是: 「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運作,絕對沒有」。
可惜的是,賴清德不知道或知道但不方便說的是: 在聯合國憲章、舊金山和約和美國台灣關係法等法理架構下運作,絕對有為台灣安排妥當的路徑可走 (詳BBC報導)】!
據聞美中兩國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的共識是:2024年1月13日,中華民國大選,如果是主張和平統一的國民黨勝出,由國共兩黨簽訂兩岸兩中,即兩個中國政治實體,和平統一協定,解決中國流亡難民長期滯留在台灣,以致不能讓台灣成為國際地位正常化國家的問題;如果是主張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建國的假台獨份子當選,中國就可以出兵占領金門馬祖,逮捕蔣介石建立的假中華民國叛亂團體!
詭譎的是兵不厭詐!華獨主張者賴清德當選表示,大部分台灣人支持賴清德,但卻不知道所謂的華獨,是要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建國,以合法併吞台灣澎湖領土法理主權。既然如此,北京在中華民國大選後,立即重彈開羅宣言和波茲坦宣言的舊調;王毅當然也要趕快去聯合國加一把勁,特別提醒聯合國秘書長Dennis Francis,不得忘記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所以,只要美國不小心一鬆手,北京就可以善用長期在台準備裡應外合的黑道幫會(mafia gang)和第五縱隊(Fifth Column)完全控制台灣!

9.6 本章節語

知難行易。信而有徵!
台灣人長期被中華民國國民黨和民進黨,有計劃的洗腦教育洗腦和政治詐騙後,完全不知道台灣人自治建國的天賦人權,百分之兩百,受到聯合國憲章和戰爭法日內瓦公約的保障。以至於瘋狂地、無恥地拜倒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瘋狂地擁抱中華民國,瘋狂地參加中華民國中央選舉;都在背棄二二八事件發生以來,為台灣的自主建國,拋頭顱灑熱血的先烈先賢。
為了撥亂反正,一定要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成立台灣人的台灣自治政府,用以根據美國台灣關係法驅逐中華民國,和宣揚國際法的法理,進行啟蒙運動;讓台灣同胞普遍地、充分地覺醒,共同唾棄殺人如麻、不公不義的外來政權中華流亡政府。只要按照國際法程序,組織台灣自治政府,立刻就擁有台灣澎湖領土法理主權,就可以完全排除中華民國逮捕、判刑等阻撓,和中共軍事威脅的干擾因素;可以獲得聯合國、美國和國際大國的支持,朝自治建國的方向大步前進。根據我們組織台灣自治政府後的經驗,在向前推進驅逐中華民國的過程中,真正最嚴重的障礙,不是來自兩岸兩個中國十四億人,竟是來自不到兩千萬的被洗腦教育詐騙的本土台灣同胞 (註一)!
沒有募款缺乏經費,沒有大餅缺乏人才,沒有軍警缺乏武力;大部分台灣人怎麼看都會覺得,我們要驅逐中華民國外來政權,根本就是天方夜譚,不可能!但有少 數人覺得不是不可能,但是,非常困難。只有非常少數的人,認為大有可為!那就是死命支持台灣自治政府的、幾百位散居台灣各地的幹部。
有些人即使知道我們根據國際法法理是正確的,但是,擔心可能會被中華民國逮捕判刑,或中共攻打占領台灣後,我們這一些持有台灣公民身份證的『叛徒』,一定會被槍斃,而不敢參加台灣自治政府非暴力革命自治建國的運動。這真是非常幼稚的判斷和誤解。美國官方既然再三交代我們 : 「只要你們沒有違背美國憲法和台灣關係法,台灣自治政府什麼事都可以放手去做,不需要特別請示我美國方面的意見」。所以,不但假中華民國沒有合法權力,可以逮捕台灣自治政府的任何幹部和同志;反而,台灣自治政府法務部檢察署擁有權力發出傳票,交由警察局派員逮捕台灣自治政府管轄下違法的官員,送交檢查官偵辦起訴,再由軍事法庭審判定罪!
白色恐怖時期 (1949-1987) 38年的抗暴行動者,若非死罪就是坐牢;黨外抗爭時期 (1960-1986) 27年,黨外人士爭得頭破血流,還要被國民黨羅織成罪。何以致此?因為,他們根據中華民國法令規章成立組織,而不是根據國際法法理組織政治團體進行訴訟。1986年,說要獨立建國的民進黨,成立至今前後將近40年,進行體制內改革的黨爭,也是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運作,以至於,不但讓台灣無法獨立建國,而且,反而叫本土台灣人,都去投票支持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華獨獨立建國。這不是假台獨真賣台!會是什麼?真是天地顛倒反!過去將近80年來,沒有一位台籍社會菁英,像越南的胡志明一樣,把民眾組織起來,就是要驅逐外來的,中國的,非法的流亡政權;反而為了外來政權所給予的虛名虛利,去擁抱中華民國,讓台灣犧牲了多少建國志士?浪費了多少民脂民膏?喪失了多少次可以自治建國契機?
我們大家都知道: 台灣自治政府不須要大家拿刀拿槍,去和流亡難民廝殺;不須要花很多錢,去買選票參加選舉;不須要浪費唇舌、時間和精神,去跟腦筋打結的學者專家去辯論;更不須要浪費人力,去進行無效的行動,如謾罵、噴漆、丟皮鞋、舉大旗、和拆銅像等。我們只須有一支筆和一張紙,用筆和紙根據國際法法理據理力爭,要求聯合國和美國,積極解決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懸案;讓其他各相關國家,特別是假中華民國和中國,立刻感到芒刺在背。兩岸兩中和國、共、民三個兄弟政黨,就緊密攜手合作,要用再多的人力和再多的經費,就是要消滅台灣自治政府!問題是: 聯合國、美國和英國、法國、日本和俄羅斯等等其他國家,會袖手旁觀不救台灣嗎?
本章重點在回顧過去四年我們為台灣的自治與建國做了哪些事,也在向美國軍事政府、中國在台灣治理當局和台灣同胞們說明,我們台灣人的台灣自治政府,已經做好接收接管台灣澎湖行政管轄權的準備了!為此,我們發出兩百份雙掛號信件 (行政執行令; 請詳附件四: TG-TG管轄單位-020524-#001),給台灣自治政府轄下各地方單位,並副知美國軍事政府和中國在台灣治理當局局長蔡英文。各地方單位主管,若違反國際法規章抗命,拒絕接受台灣自治政府行政執行令者,定將根據日內瓦公約,送台灣自治政府軍事法庭判罪,以儆效尤!

註釋:
註一: 台灣人好像人格分裂,非常矛盾! 既要怪馬英九們賣台,又要怪于美人和管中閔等中國人,都不認同台灣;竟成群結隊千里迢迢,跑一趟遠路,去投票支持賣台民進黨,去要求中華民國繼續留在台灣吃喝拉撒!其實,我們都要檢討: 為什麼台灣人都這麼傻!恰如台南白河出生美國總統顧問長山先生,在2017年4-5月回台灣,求見不到台灣言論領袖,第二次去拜訪康寧祥時,就感慨地對康寧祥和我說: 「台灣人都不愛自己的台灣自治政府,反而都去愛中華民國政府」!康寧祥告以: 「因為支持中華民國國民黨和民進黨的人,可以求名得名,求利得利;也就是擁抱中華民國可以求取富貴。若去支持要改革的、美國支持的台灣自治政府,哪有額外的好處可拿」?!請你看看中國人多麼愛中國,已經逃亡到台灣,還是念念不忘騙取台灣人去擁抱中國,企圖將台灣併入中國!相對之下,有哪一個去投票參選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台灣人,真正在唾棄中華民國,擁抱台灣?再不反向操作罷選啟蒙工作,台灣恐將再一次被台灣人出賣給中華民國和她背後的中國。

附錄:
附錄一: 游佳涔不起訴處分書:
22112116043 健股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112年度偵字第16276號
被 告 人 游佳涔女 54歲(民國oo年10月19日生)
住嘉義市東區民權路330號
居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之1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業經侦查終結,認應為不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一、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函送意旨略以:總部設在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之1號之台灣政府(稱「台灣自治政府」)非屬合法登記組織,更非法定代收稅款機構,被告游佳涔自稱是「台灣自治政府秘書長,竟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於民國111年間,利用網際網路、自行發行之「台灣好報」及宣传車等傳播工具,宣稱「台灣自治政府為合法政府及對公眾散布:「稅缴台灣自治政府正当實在享好康」且享「租金減半」等優惠,而鼓吹民眾持稅單至「台灣自治政府」繳納應課稅額半數,致被害人即納稅義務人陳水旺、張文勇陷於錯誤,而於如附表所示時間,持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於111年間核課使用牌照稅之缴款書,向被告缴納如附表所示項目、金額之半數稅款,且經被告在稅單上蓋用「臺灣政府總統府財務處收發章」及簽名以示完成缴稅,嗣因陳水旺、張文勇應缴稅款未依规定缴入公庫,而仍然欠缴應納使用牌照稅,經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陳水旺、張文勇分別於111年11月15日及29日向彰化分署提出「管轄權聲明異議狀」,其等顯然誤信被告上揭術而向其支付款項因認被告涉嫌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及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加重詐欺罪嫌。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判例可資參照。
三、訊據被告游佳涔固坦承有於上揭時、地收受被害人陳水旺•張文勇交付之款項,然堅詞否認有何詐欺等之犯行,辯稱:伊是「台灣自治政府」員工,「台灣自治政府」依照國際法到美國宣示,同年8月20日經歐巴馬簽署,美國國會通過,
是一個合法的政府,所以合法向台灣人收取這些稅金。伊等於111年7月間發公文給各縣市政府表示「台灣自治政府」要收稅金,但未獲回應。伊等於111年4月就開始向有申請本土台灣人公民身份證之人收取一半稅金,這些人就享有减半稅金的優惠,收取這些稅金是交由「台灣自治政府」,要做政治啟蒙使用,而來繳稅的人都知道他們是本土台灣人,不把錢交給中華民國,要交給合法的「台灣自治政府」,事後也幫陳水旺、張文勇進行訴願、行政訴訟程序等語。經查,被
告為「台灣自治政府」之成員,曾於上揭時、地向陳水旺、張文勇等民眾收取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於111年間核課地方稅款半數,而陳水旺、張文勇均是曾向「台灣自治政府」申請「公民身分證」之「台灣公民」,該款收取後作為「台灣自
治政府」經營、管理使用等情,據證人蔡源證述明確。參以證人即被害人陳水旺於偵查中證稱:伊是台灣人民國不是正統國家,伊將稅款繳付給「台灣自治政府
「台灣自治政府」會負責處理,事後並有協助處理,伊不認為自己是被害人等語;及證人即被害人張文勇於侦查中證稱:依照國際法,伊等可以自組政府,伊是台灣人,所以要缴稅給自己的政府,伊不認為自己是詐欺被害人,伊心甘情願缴錢給「台灣自治政府」,知悉因此事後會遭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追缴稅金、遭強制執行等後果,仍願意把錢交給被告由被害人2人所陳,可知被害人等支付上揭款對於繳款後無法免除其納稅義務之效果瞭然於心,則其等均非單純因被告以「稅繳台灣自治政府正当實在享好康」享金減半」等詐術所惑,其等各自對於台灣治權因家走向等政治思考因素,藉此方式表達政治立場,#
等單純因被告施用上揭詐術而陷於錯誤而交付財被告事後不否認收受該款,且於被害人遭行政執行署行時,協助提出「管轄權聲明異議狀」,自揭「台灣自治政
府」曾收受被害人支付之稅款等情,並有「管轄權聲明異議狀」2紙在卷可稽,適足認其主觀上無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則其所為與刑法詐欺罪之構成要件有間,自不能遽以詐欺罪相繩。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开款為不起訴處分
中華民國 112 年 9月 15日 檢察官 邱呂凱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12 9月 27日 書記官 陳柏仁
附表

編號 被害人 繳款時間 繳款項目 金額(核課稅額半數/新台幣)
1 陳水旺
111年4月19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核課牌照稅3筆。 1,800元、 5,615元、
1,350元
2 張文勇 111年4月8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核課牌照稅3筆。 3,560元

附件二: TG-ROC-台中地院簡易庭-040623-#001
【洪秝溶案TG-ROC-台中地院簡易庭-040623-#001
美國AIT直轄 台灣自治政府 法務部 行政命令
發文單位: 美國AIT直轄台灣自治政府 法務部。
發文地址: 台灣政府總部 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1號04-8797783(O)。
公文編碼: TG-ROC-台中地院簡易庭-040623-#001
收文單位: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案號112年度中司調字第206號 元股
相 對 人: 國有財產署
副本抄送:
1. 美國國務院(State Department, USA)。
2. 美國國防部軍事法庭
3. 美國駐台大使館(AIT, USA)。
4. 中國流亡到臺灣的治理當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5 中國流亡到臺灣的治理當局 局長 蔡英文。
機密等級: 無。
主旨:
一、台灣公民洪秝溶於1992年間向陳坤榮(已歿)讓渡台中市太平區廢河道土地一處,面積約5公頃有讓渡書(見證物一)可憑,後土地登錄為台中市太平區溪州段1770地號,後1770地號內部分土地分筆為1770-7、1770-1、319-2、315-7、135-6、315、314、289-1、289等14筆土地(下稱系爭土地),亦即本件旨述要件,洪女受讓渡系爭土地後,即於土地上填土、整平,改良而成為可使用之土地,於土地置放機具、車輛、倉庫並建築房屋居住使用至今已20年之久。詎盧金生起貪念,偽造以其妻盧寇蓮利(長居國外)名義與陳坤榮訂立系爭土地讓渡書,惟簽署訂立讓渡契約期間盧寇蓮莉未回台灣,此經洪女向入出境管理局查証,盧寇蓮莉於簽署讓渡書前後,並無入出臺灣記錄。顯盧金生所持盧寇蓮莉與陳坤榮之系爭土地讓渡書係屬偽造之私文書,詎料!
盧金生單以偽造盧寇蓮莉之土地讓渡書就得向台中地院訴請拆除洪女在系爭土地上之建築物。更扯的是承審法官竟未詳以斟酌盧金生所檢附讓渡書真偽,對系爭土地非現使用人、非占有人,憑一紙空泛之土地讓渡書依法並無請求權得興訟拆除洪女地上物交還土地,案經恐龍法官判決拆除地上物交還土地確定,洪女接奉台中地院執行處函訂於2023年4月7日執行拆除系爭建築物,係天大烏龍事件且違法判決事件,洪女年邁72之弱女子欲對抗國產署昏官文化及貪腐黑官判決,耗盡心血,已纏訟10年之久,系爭建築物一旦遭拆除,必造成難予彌補損害之撼,期貴院簡易法庭體恤准予撤銷本件執行拆除地上建築物交還土地。
二、系爭土地洪女依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及台灣關係法第15條之規定,將系爭土地產權登記於台灣自治政府領土主權管轄,非經本府同意,不得做任何處分。對於本案所有涉案人員,前端審判官、行政官員、執行人員,輕者免職,重者,以叛國罪論處。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議定條款中華民國總統,2009年4月22日令華總一義字第09800096341號公佈遵守實施,行政院2009年12月10日院台外字第0980067638號令。承允共同恪遵國際公法及兩公約。
公元2023年4月5日
美國AIT直轄 臺灣自治政府 法務部 部長 黃茂祥】

附錄三: 謝錫釗因抗命遭免職
【TGHQ-SSCHPS-SCH-04302019-#1 台灣政府公文書
發文地點: 53044 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1號。
公文編號: TGHQ-SSCHPS-SCH-04302019-#1
發文者: 台灣政府總部 (TGHQ, Taiwan Government) 秘書處。
收文者: 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 謝錫釗先生
發文時間: 2019年4月30日 (April 30, 2019)。
機密等級: 無。
副本抄送: State Department, USA;AIT (Taipei Office);台灣政府所管轄各縣市縣市長及警察局局長。

謝分局長錫釗先生台鑒,
關於今(2019)年420違抗台灣政府收回省政大樓案,台灣政府給美國國務院和AIT的報告已經草擬完成。隨文附錄如下文。
Dear Mr. Director, 主管台灣事務的長官先生,
Today is April 25, 2019. It is 6th anniversary to Taiwan Government. TG was announced to be established on April 25, 2013 in Washington, DC.
2019年4月25日,是台灣政府成立六周年紀念日。六年前的今天,台灣政府在美國華盛頓宣布成立。
There are two attached files in this mail. The first file explains why Taiwan Government has to be supported by the people of Taiwan. And the second explains why the native Taiwan people shouldn’t support ROC by taking a part, as a candidate or as a voter, in her 2020 Presidential Election. I did the same thing on January 1, 2016. And, Susan Rice, the Secretary General of NSC, said it was too late to let it be effective. Therefore, I began to get ready in the end of March and early April this year. Hopefully, it will, at current scene, stir up repercussions and impacts in the following months.
隨函附上兩份文件。一份是解釋為什麼台灣人必須支持台灣政府;另一份是解釋為什麼本土台灣人(不論你是候選人或投票人)不應該參與中華民國2020年的總統選舉。2016年1月1日我也提出這樣的主張,時任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蘇珊‧萊斯說,因為太晚提出,所以無法讓該主張化為有效的行動。因此,我在2019年3月底4月初就開始準備,希望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內激起迴響。
On April 8 this year, we raised flags in Changhua City in order to let the Matsu (Chinese Goddess, 媽祖) worshipped crowd to know what Taiwan Government was doing. But, soon after we went to raise another flags at different site, the flags had been raised were taken off.
2019年4月8日,我們在彰化市插舉台灣政府旗,以便讓媽祖信眾了解台灣政府在做些什麼事。但是,當我們去其他地點插起另一面旗時,之前插好的旗幟就被取下了。
On April 19, I was recruited to be a witness to testify Roger CS Lin’s Offenses of Fraudulent (林志昇詐騙取財案) at Taoyuan Local Court. TG Flag Raising Team went to raise flags in the front of Court Gate to reclaim of the Local Court of Taoyuan and to counter-balance 150 TCG cadres and members. Policemen came to stop us to raise flags too.
2019年4月19日,我被桃園地方法院傳喚為林志昇詐騙取財案的證人。台灣政府插旗隊在法院門前插起旗幟,要求收回桃園地方法院,以抗衡約150名的台灣民政府幹部和成員。警察也來阻止我們插旗。
On April 20, we went to reclaim Taiwan Province Administration Building locates in Chung-Hsin New Village. It was about 200 policemen, riot policemen included, came to obstruct our action. We cannot raise flags up to the flagpole at garden in the front of TPAB, and we cannot get into the building to make use of our offices even though I had already written letter on April 4 to Chen Mei-Ling, the General Secretary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Council, to inform of our purpose of reclaim. Both sides, 200 policemen and 35 TG members, defended and struggled with each other for three hours. It became a deadlock. Significantly, it was a setback to Taiwan Government because we were minority at current situation.
2019年4月20日,我們台灣政府的幹部和成員,前往中興新村省政大樓前插旗要求收回大樓。現場約有200名警察,包括防暴警察,來阻撓我們的行動,使我們無法在省政大樓前面花園內的旗桿上升旗。雖然我已在2019年4月4日寫信給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美伶,告知我們要逐步收回屬於本土台灣人的辦公廳舍,供台灣政府處理行政業務之用。200名警察和35位台灣政府成員,雙方攻防了三個小時,場面陷入僵局。這顯然是台灣政府的一個挫折,因為在當前的情況下我們是少數。
Finally, I told that the Senior Specialist of Chung-Hsin Police Station, Nantou Police Department (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 Si-Chao Hsieh(謝錫釗), who was in charge of the conflict resolution in this reclaim case, because he obstructed TG cadres and members to raise flags and get into TG office, he has to accept our punishment through Justice Transition Court (JTC) after Taiwan Government takes power and controls Taiwan and Penghu. He agreed and then we dismissed.
最後,我告訴負責此次中興新村省政大樓收回案安全的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謝錫釗分局長,因為他阻止台灣政府幹部和成員升旗,也阻止台灣政府人員進入台灣政府所屬的辦公室,在台灣政府掌權控制台灣和澎湖後,他必須接受轉型正義法庭的懲處。他同意後我們就解散。
Therefore, this is a report not only to you but also to Mr. Hsieh, Si-Chao and all the other public servicemen in Taiwan who misconstrue that he is spending incomes from ROC payroll and doesn’t need to pledge loyalty to USA and Taiwan Government. Besides, we hope that you will actively to arrange the first tripartite conference for the Representatives of USA, ROC and Taiwan Government. We have to resolve Taiwan Question as soon as possible to protect our national security and national interests. Please be aware of the ever-changing tricks of Chinese Sun-Tzu Art of War.
因此,這封信不僅是給您的報告,也是要給謝錫釗先生及所有在台灣澎湖地區的所有其他公務員的報告。他們錯誤地認為他們的生活費用是來自(法理上已經不存在的)中華民國發放的薪資,所以,不需要對美國和台灣政府効忠。因此,我們希望您能積極為美國、台灣政府和中華民國的代表,安排第一次三方會議。我們必須盡快解決台灣問題,以保護我們的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請注意中國孫子兵法千變萬化的詭計。
Please take a look at those first two files and have your comments and advices.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attention.
請仔細查看隨函附上的兩個文件,並提出您的意見和建議。非常感謝您對台灣問題的費心。台灣政府臨時總統 蔡吉源 敬啟】

台灣政府受聯合國憲章第73條之保障,對台灣澎湖擁有法理主權。根據該條條文「聯合國各會員國,於其所負有或擔承管理責任之領土,其民族尚未臻自治之充分程度者,承認以領土住民自治之人權為至高無上之原則,並接受在本憲章所建立之國際和平及安全制度,以盡量增進被占領地領土住民福利之義務為神聖之信託,…。」再根據舊金山和約地23條條文,美國才是台澎佔領權國。美國及其收留在台澎之中國難民組織,中華民國,都有義務要協助台灣住民組織自治政府,實現台灣自治。任何阻止或反對台灣政府依法進行無縫接軌,接掌政權,完成台灣自治之任務者,都有違犯戰爭法罪嫌,將來必須接受台灣政府轉型正義法庭審判、定罪、服刑。
法理上,目前非法滯留台灣的中華民國治理當局,是中國內戰戰敗,逃難來台之流亡難民的中國海外武裝叛亂組織。根據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定: 流亡政府離開本國,亡命他國,不得擁有流亡地區的主權。其中第四十七條規定: 本公約所賦予在佔領地內之被保護人之各項利益,均不得因佔領領土之結果引起該地制度或政府之變更,或因被佔領地當局與佔領國所訂立之協定,或因佔領國兼併佔領地之全部或一部,而在任何情況下或依任何方式加以剝奪。
所以,中華民國流亡到台灣只是一個沒有實權和財產的空殼子。合法化的台灣政府代表台灣人根據聯合國憲章,有權索回被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暫駐的房地產。奈何台灣各地基層公務人員受到洗腦教育的薰陶,誤以為自己必須効忠中華民國而不是台灣政府。以至於觸犯戰爭罪嫌,再三阻撓及抗拒台灣政府宣示及收回主權的行動。台灣政府被迫不得已,要將任何觸犯戰爭罪嫌者,移送轉型正義法庭,嚴厲懲處,除鞭刑以外依叛國罪嫌起訴,以儆效尤!此致
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 謝錫釗先生(註附: 謝錫釗分局長隨即於一個月後由美方出面,免除其職)。 
台灣政府 臨時總統 蔡吉源 決行】

附錄四: 美國第七艦隊暨AIT 直轄 台灣(自治)政府 行政執行令

發文單位: 台灣(自治)政府 總統府 秘書處
發文地址: 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1號
發文日期: 2024年2月5日。
公文編號:TG—TG管轄單位-020524-#001。
收文單位:臺灣自治政府(簡稱台灣政府) 所屬管轄之單位:
1. 20縣市議會議長;
2. (最高法院)各地高等法院 暨各縣市地方法院;
3. (法務部)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暨各區高等檢察署 暨各縣市地方檢察署;
4. 20縣市首長 和各局處長 與鄉鎮市長 (各一級主管所管轄之下級單位,如民政局之各戶政事務所及辦事處,由民政局公告週知);
5. 20縣市警察局局長 (及其各分局與分駐所等,由警察局公告週知)
6.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暨各區高等行政法院 暨各縣市地方行政法院
7.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暨各地行政執行分署;
8.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暨各地分署 (其辦事處,由各分署公告週知);
9. (經濟能源部) 水利署 暨各地河川局;
10. (農業部)林業與森林保育署 暨各林業與森林保育分署(公告週知各辦事處);
11. (交通部)各地區汽機車監理所 暨各縣市汽機車監理站;
12. 各部會公營事業及委外單位: 自來水、台電、台糖、台鐵、中鋼、中華電信、中國石油、欣欣天然氣;及交通部委外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之遠通公司等
收文地址:待查。
副本抄送:
美國國務院(State Department)。
美國駐台大使館(AIT)。
美國第七艦隊(the Seventh Fleet)。
假中華民國治理當局 局長 蔡英文。
機密等級: 無。

主旨: 台灣自治政府(以下簡稱台灣政府)於2013 年4 月25日正式合法成立,並向聯合國和美國合法登記註冊在案。再於2023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舉辦『接收接管臺灣澎湖行政管轄權』,即接收接管台灣所有地方單位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和各地方的土地與河川,及其上下所有資源,都要收回再利用由。
說明:

  1. 自2015年10月19日,美國國會審議通過2013年8月20日白宮總統歐巴馬簽署之台灣政府合法化申請案後,臺灣政府與中華民國立即展開無縫接軌移轉政權,實施三權分立議會民主制度。2022年12月,臺灣政府完成主權登錄後, 根據國際法和軍事政府慣例,負責接收接管台灣各地方單位之立法、司法、與行政的行政管轄權。中國流亡難民組織,假中華民國治理當局,沒有臺灣澎湖領土法理主權和行政管轄權,只有金門和馬祖領土主權和行政管轄權。臺灣是美國軍事佔領地,戰後迄今,都是美國空軍空權占領及海軍第七艦隊海權占領。美國默認中國流亡難民暫且進駐台灣避難而已。</li>
  2. 台灣政府於2022年12月依據國際法,登錄全臺灣的河川和土地,並製作主權公告看板公告之;再於2023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舉辦『接收接管臺灣澎湖行政管轄權』及接管上開各單位主管行政權力的活動;將全國台灣同胞,才能合法擁有的、在各地方的土地和河川,其上下所有資源,都要收回再利用。並兩次環島廣播公告週知所有台灣住民。</li>
  3. 貴單位人員若要繼續擔任本府公務人員,應於收到本行政執行令後,派主管或代表,於 2024年2月28日下午17:00以前,到臺灣政府二水總部,補辦報到手續,呈報上年度決算書及本年度預算書,供台灣政府存查。否則,視同放棄政權移轉給台灣政府後的職務及權益。</li>
  4. 沒有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本府行政執行令派員報到登記,或拒不公告本府行政執行令週知各下級單位者,將根據軍事占領法,成立軍事法庭,起訴各相關單位主管 (註一)。此令

台灣(自治)政府 總統府 秘書處 代理秘書長 游佳涔
台灣(自治)政府 總統府 臨時總統 蔡吉源

註一: 按照國際法慣例及原則:a. 領⼟主權移轉需要和約或正式外交⽂件規定,舊金山和約並無任何條款明定台灣澎湖領土歸屬中華民民國。b. 軍事占領方的統治管轄不等於主權擁有。況且,舊金山和約第23條明定美國才是台灣澎湖的主要占領權國家。中華民國滯台難民機構只是暫時借駐台灣澎湖而已。c. 住民的國籍移轉依附於領⼟地位主權的移轉。既然台灣澎湖領土主權並無移轉歸屬中華民國,滯台難民機構中華民國,對本土台灣住民從來就沒有行政管轄權。尤其是自從台灣(自治)政府成立(2013.4.25),又獲美國國會審議通過合法化(2015.10.19)後,中華民國就必須縮編,不得繼續執行台灣澎湖之行政管轄業務!d. 台灣⼈的國籍屬於國際法管轄,與中華民國滯台難民機構完全無關。e 依據日內瓦第四公約第47條規定,本公約所賦予在佔領地內之被保護人之各項利益如下: 占領方不得剝奪占領地原住民各項權益,包括生命和財產,即不得對被佔領地住民各項收益,課徵苛捐雜稅;不得因佔領領土之結果,引起該地制度或政府之變更 (即不得變更占領地被佔領前的法律與社會制度,包括公共團體和政府組織;佔領國及其佔領軍也不得兼併全部或部分領土建立新國家)。f. 根據第55條、第56條規定,本土台灣人軍事占領地被保護之住民,得享免費食物、免費醫療服務、免繳健康保險費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