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治政府籲知稅收減半徵收辦法之規定提供各縣市開徵單位資訊供勾稽查核-行政公文書-20220530

【影像檔】

img20240506 18355536

img20240506 18364428

 

 【文字檔】

臺灣政府公文書

發文單位:臺灣政府 內政部

公文編號:TG-LTB-LGTG-05302022-稅務局#01

收文單位:20縣市地方稅務局

機密等級:無

副本送抄:

1、美國國務院臺灣小組

2、美國駐台灣大使館。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

3、中國台北流亡治理當局局長蔡英文。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4、中華台北交通部

主旨:

依台灣政府20縣市稅收減半徵收辦法之規定提供各縣市開徵單位資訊供勾稽查核。

說明:

1、依台灣政府公文編號:LGTG-RTCLG-031522-#01辦理2022年度起四月份徵收本土台灣人汽機車使用牌照稅之稅金,如附件。

2、提供繳納汽機車使用牌照稅者之汽機車車牌號碼,供各縣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勾稽,不得對減半納稅的台灣公民重複課稅。 

臺灣政府      內政部部長   陳賜寬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