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45年8月15日,日軍投降。

2. 1945年9月2日,美軍占領台灣澎湖。麥克阿瑟發布第一號統帥命令,由蔣介石集團軍派兵於1945年10月25日,來台代表盟軍總部接受日軍投降,此即蔣介石集團軍「盟占」台灣的開始。

3. 1947年2月28日,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3月8日,蔣介石集團派兵來台鎮壓,八天八夜,見人就殺,殺死四萬八。

4. 接下去,從1947年3月16日到1950年2月28日,又殺死165,257人。都沒有審判。純粹是仇視日本台灣民族住民之惡意種族屠殺事件,全球震撼!引起世界各國公憤,歐洲日內瓦公約起草委員會,為了維護台灣人權,制定日內瓦第三和第四公約。鼓勵台灣住民自己組織軍隊抗暴;嚴格禁止軍事占領方在被占領地徵兵;禁止軍事占領方掠奪被占領地住民的所得、生命、財產和國土。

5. 1949年蔣介石集團在國共內戰失利,分批「逃亡」到台灣。

6. 1950年3月1日,蔣介石一介平民,在台北組織「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自行宣布復行中華民國總統職務。

7  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

依據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第二款,本土台灣人立即擁有台灣和澎湖領土的法理主權;再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本土台灣人,就立即可以合法地組織台灣自治政府,驅逐殺害台灣的菁英、罷占台灣的領土、剝削台灣的住民的中華台北流亡不義政府;實現台灣自治,立即可以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再於適當時機,取得美國同意,舉辦公民投票,決定是否獨立建國?本土台灣人,去參加寄居後罷占台灣之中華民國偽政權的總統選舉,能實現台灣的自治與建國的目標嗎?

8. 2023年8月15日,中國民進黨新潮流賴清德總統候選人,接受美國彭博社 (Bloomberg Business Week) 記者專訪時,斬釘截鐵地說: 台獨無所謂獨立(建國)的路徑。真是惡意詐騙無知選民,企圖包庇中華民國假政權,陰謀與北京中國終極統一的中國民進黨!

9. 根據戰爭法規定,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後的三個月內,蔣介石代理盟軍占領台灣的軍隊,就必須撤出被占領地區;所以,自1952年7月28日起,美國就直接收回軍事占領台灣的一切權利,立即終止蔣介石集團軍「盟占」迄今。因為,根據舊金山和約第23條,白紙黑字說: 台灣澎湖的主要占領權國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是美國。當然,美國就從蔣介石集團軍手中,收回臺灣和澎湖的軍事占領權,直接軍事占領臺澎至今。這就是為何美國可以根據舊金山和約的規定,有權制定台灣關係法 (1979) 的原故。請詳: 王雲程: <占領與流亡>一書。Gavin Tsai/0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