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一定要驅逐中華民國? - 蔡吉源 Gavin Tsai - / 040420



2013年4月25日,我們21位台灣民政府成員,代表全體台灣人,根據國際法理及聯合國託管局慣例,在美國華府鄭重宣佈成立台灣(自治)政府。目的是要驅逐中華民國,解除中國主體性:實現台灣自治,建立台灣主體性。
但是,回到台灣,大家都說: 『台派, 尤其是中華民國民進黨,正代表台灣人,在爭取執政以進行全民公投或正名制憲,以達成獨立建國的目標;你們不幫忙已經很不應該,還要組織自治政府設官分職,分明是故意攪局,不惜成為全體台灣人的公敵,令人不解,誰會支持你們?』
幾乎所有台灣人,包括受過高等教育或留學歐美日的書呆子,連中華民國是本土台灣人的敵人,都搞不清楚,而去認賊作父,擁抱敵人,台灣還有救嗎?
殊不知台灣和澎湖群島上有兩種身份、地位、國籍、個人權利與義務完全不同的國民。在尚未徹底區分開來之前,沒有公民權利的人,是不能參加全民公投的。至於正名制憲問題,台灣人必須優先認清: 中華民國流亡難民的憲政體制原本就不是台灣人合法的政府,要如何在其不合法的憲政架構下,改國號成為合法的台灣(正名),再制定合法的新憲?
台灣人非常可憐。長期在武裝難民政府的鐵蹄下討生活,又長期被難民政府的史地教科書、報章雜誌、和電視媒體,洗腦和詐騙。1947年二二八大屠殺數十萬人以後的數十年,一直在進行錯誤的台灣獨立運動(1948---),仁人志士,飛蛾撲火,家破人亡,枉死者不計其數。白色恐怖時期 (1950-1988) 又誤以為參選參政可以改變命運,讓台灣人出頭天;於是黨外運動風起雲湧,都是枉然。1986年,蔣經國一手創立中國民進黨。由號稱代表台灣人的民進黨和代表中國流亡難民的國民黨,合演輪流選舉假鬥爭,輪流執政真貪污,松鼠繞圈圈的、沒有終點的戲碼 (1986---2024)。讓當前所有的台派,包括中國民進黨和台獨聯盟(WUFI),都進入體制內改革,陷入無底洞的陷阱,以至於離台灣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的目標,就越來越遠!
同一時段,出現超級經濟大剝削:

  1. 1949.6.15四萬元舊台幣兌換一元新台幣的幣制改革,讓很多本土台灣人煞時破產,自殺者眾。
  2. 1949年到1953年的土地改革,包括「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一系列不合理的強制措施。
  3. 1960年至1990年《獎勵投資條例》是為了獎勵工業投資,壓榨農民所得高稅賦的稅收,用以現金補貼中國遷台的民族工業。
  4. 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各國自中國撤資,唯獨中華民國鼓勵台商西進赴中投資。1996年,又開放中資來台投資,為中共滲透台灣開大門。
  5. 2000年大膽西進,無效管理。台灣資金大量外流(capital outflow),幫助中國發展經濟。
  6. 1984-2024,四十年資金持續外流到中國者,至少一兆美元以上,台灣資本形成長期低落,經濟成長衰退。
  7. 當前台灣經濟的怪現象: 官員普遍貪污,財政赤字增加,所得分配不平均度上升;工業區到處林立,農業區處處荒村;南部農地種電,有毒爐煤渣任意到處掩埋;河川砂石濫挖濫採;拆屋還地官商勾結,盜賣國有土地朋分;警察司法檢調包庇,主管單位圖謀搜刮,眾官為錢膽大包天。貪瀆橫行,無日無之。報章雜誌還在為大內宣而吹噓民進黨政權的政績!


綜合以上所述,可以歸納幾個為什麼一定要驅逐中華民國的主要理由:

  • 第一、 中華民國不是台灣人合法的政府,缺乏統治台灣的合法性。
  • 第二、 中華民國只能封殺國際法理和國際政治消息,再利用長期卵翼培養出來的共產新潮流民進黨,詐騙台灣人去投票,支持她在台灣非法統治剝削的正當性。
  • 第三、 中華民國沒有台灣澎湖領土主權,靠關起門來打狗,高壓統治、司法亂判、歧視主人、差別待遇、紊亂法度,進而卵翼台籍叛徒,繼續詐騙得逞,得以繼續在台灣吃香喝辣,前後共計八十年!

我們台灣(自治)政府是由極少數充分覺醒的台灣人,自始認定中華民國是不合法的政權。努力研究國際法理和國際政治,再根據美國憲法(1789年)、聯合國憲章(1945年)、舊金山和平條約(1952年)與台灣關係法(TRA),組織自治政府;再不畏艱難困苦,與國、共、民三個政黨兩個大國,進行超過十年的鄉民革命和階級鬥爭,就是一定要驅逐中華民國,為本土台灣人爭取自由,爭取天賦人權,爭取先解殖自治,再自決建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