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化選舉與台灣的主權地位 蔡吉源 Gavin Tsai 20240112
轉傳 陳榮池老師對這次選舉的法理分析。

在台灣的民主化選舉,並不會導致美國軍事政府本質的改變。美軍政首長仍然可任命美國官員,來臺宣讀機密指令 給台灣民選總統,然後把機密命令帶回華府白宮保險箱。非常重要的信息是:1992年的全面改選及1996年的第一次民選總統,即所謂的民主化選舉 ,並沒有 改變 美國軍事政府管轄台灣的本質。美國的軍政首長照樣任命AIT官員,來對ROC總統府宣讀訓令給民選的政治領導人。ㄧ再証明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台灣是美國的佔領地,保護地,美國政府依台灣關係法第2條 第3條 出兵保護台灣 名正言順 ,也是美國的責任和義務。
中華民國在台灣由蔣獨裁集權轉化為民主選舉,即使還權於民,也不能就地合法化,因為它沒有台灣的領土主權,它仍然是流亡的政治組織而已,不是國家!它必須回歸它自己的固有領土,金門和馬祖地區。
台灣的自治建國 取決於台灣島民的自決覺醒!首先依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在美國軍事佔領之下,建立台灣人的自治政府,最終美國才會將台灣的主權交還給台灣人民,在美國監管之下運作,完成全民公投獨立建國的程序。
中共的一中原則,就是緊緊抓住中華民國在台灣 是中國內戰的延續,ROC是中共的一部份,而中國國民黨的92共識,就是企圖把台灣鎖進一中的框架內,符合中共的一中原則,台灣成為中共的內政問題,不是國際問題了!
美國國會的一中政策與中共的一中原則顯然是不同的!美國的一中政策是留給台灣獨立建國的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美國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後,建立台灣主體性,台灣人不懂國際法理,不知道訴之自決公投,驅逐中華民國流亡組織至金門馬祖,以致延誤至今!
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條b 日本放棄台灣澎湖的所有權利名義和主張,沒有割讓給任何他國家’,和約第23條美國被指定為主要佔領權國,台灣成為美國的軍事佔領地,舊金山和平條約為美國創造對台灣的事實主權(de facto sovereignty),台灣必然在美國的憲法保護之下。台灣關係法第3條c指示美國總統 如遇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機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美國對台灣有事實主權,美軍隨時可以登陸台灣,實質控制台灣。
如果中共在2024年1月13日選舉後 攻打台灣,美軍勢必登陸台灣,這是因為美國的國家利益受到危害!夠清楚了吧!台灣是美國的佔領地!中共攻打台灣之日,其實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也是美國承認台灣為獨立國家之日!台灣自治政府必須及早做好接掌政權的準備,以根據美國台灣關係法的15條b款,成為台灣接替者治理當局 (Successor Authority of Taiwan)!天佑台灣!天佑美國!

根據1943年12月1日的開羅宣言,台灣在二次大戰後,將歸還給中國,也就是歸還給中華民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蔡英文政權不敢否認中共外長王毅的說法:台灣是中共的一部分。看來,蔡英文賣台政權是百口莫辯了,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如果反駁說台灣沒有歸還給中國,那就坐實了中華民國竊佔台灣的事實,完全喪失立足在台灣的法律依據了!
美國說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當然不是中華民國的一個省!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台灣也不等於中華民國。本土台灣人組織合法的台灣自治政府後,台灣人立即可以驅逐外來政權中華民國於台灣境外!關鍵在於台灣人有沒有普遍的覺醒,是不是還在昏睡,還在簽名、蓋章、投票參選牠的總統,還在無知地緊緊擁抱住中華民國那一副已死不活的、臭味難聞的殭屍政府?
台灣在戰後的舊金山和約第2條b沒有割讓給任何國家,根據和約第23條,美國被指定為主要佔領權國家,台灣是美國的佔領地!今天2024年 1月15日美國代表團訪台,其政治意義在表達台灣是美國的佔領地,不是中共的一部分!美國在穩住台灣,即使有60%的台灣人反對民進黨執政,台灣於1945.9.2和Porto Rico一樣,早就被編入美國內政部列島局(Bureau of Insulars)海外未合併的領土管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