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建國論: 萌芽與發展 - 蔡吉源 Gavin Tsai - 2017.9.23/2023.8.4補正
【解鈴還須繫鈴人,不找美國幫忙,日本如何驅逐中華民國?不論是日屬或是美占,都不是誰能做決定,將來舉辦台灣公民投票時,我屍骨已朽,誰會在意我的主張呢?】
建國四要素,依序是:1. 永久的住民; 2. 固有的領土; 3. 有效統治的政府; 4. 該政府的外交權。
成立台灣政府的基本目標就是要完成1934年蒙特維多公約 (Monte Video Convention) 及1945年聯合國憲章所規定之臺灣自治與建國的充分必要條件: 固有的領土 (inherent territory)、具有領土請求權之永久的住民 (permanent inhabitants with rights to claim inherent territory)、合法且被承認的政府 (legalized and recognized government),及該合法政府的外交權能 (executive power to deal with foreign affairs)。讓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糾正過去本土台灣人錯亂的認同,根據國際法理及慣例追求台灣高度自治,在自治一段時日後,經公民投票同意,結束自治,成為一個擁有主權的國家!
建立台灣國是本土台灣住民幾十年,甚至幾百年來,的希望與期待。台灣政府扮演台灣建國的主導地位,只要本土台灣人普遍覺醒予以支持,美國就會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舊金山和約,所立法的美國台灣關係法,核給台灣政府2015年10月參議院合法化台灣政府的正式文件,憑以發行台灣政府護照與各國建立邦交,並經美國和日本推薦,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為會員觀察員國(member observer status state),才能說,台灣建國了!
我們要老老實實,腳踏實地,不要投機取巧,不要僭越國家名器(title)。只要我們堅持根據聯合國各會員國都要遵循的國際法法理的程序和慣例,就不會遭遇不遵守法理程序和慣例者公然的挑戰與阻礙;只要我們緊緊抱住台灣人自主組成的台灣(自治)政府,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如驅逐中華民國,如護照有效發行,如完成加入聯合國程序,由聯合國為台灣正名,宣佈成立台灣自治國體 (Taiwan Autonomy,如Palestinian Autonomy)。若然,離台灣建國的時間就不會太久了!
但是,要等到清除台灣人腦海中的錯誤中國政治文化觀念後,再制訂新憲法,依聯合國憲章規定,舉辦全民自決公投,決定建立台灣主權地位是:1. 與日本組織邦聯;2. 加入美國成為一州;3. 維持自治;4. 獨立建國。
請大家記住:台灣建國與北京中國和蔣介石流亡難民組織,ROC,完全沒有任何關係。如果,公民投票支持獨立建國,那時才是真正建立了臺灣國 (State of Taiwan or Taiwan State,即臺灣獨立國)。
這不是我們任何一個台灣人可以憑空捏造的,而是美國白宮長期在執行台灣關係法過程裡,綜合聯合國憲章和舊金山和約的精神而制定的台灣政策方針。
本文扼要回顧自1950年至今關於台灣建國的論述和主張,供年輕一代參考,期能承先啟後,只要薪火代代相傳,台灣建國一定會成功!
一、 獨立建國論: 人物著作或事蹟
【因為台灣澎湖自舊金山和約於1952.4.28生效之日起就在領土主權完全不與任何國家有所糾葛!即使是美國軍事占領地,台灣根本也沒有從美國獨立出來建國的事,更何況中華民國只是暫時來借住台澎而已!
但是,獨立建國論一開始就錯以為台灣是中華民國 (中國) 的一部分,必須從中華民國獨立出來。這完全是台灣住民不通法理,又因漢化自作多情,自以為是漢人移民,與流亡難民都是中國人所致!】
蔣介石集團就順水推舟,在平埔族早期漢化的基礎上,給各個姓氏墓碑及族譜加上中國各地的堂號。埔農先生認為,台灣歷史失真關鍵,是【漢人滿官強迫漢化300年(1683-),加上蔣幫集團竄改歷史70年(1945-),全面洗腦式扭曲台灣人的史觀】所致 (請詳: 藝術文化 (2018),<解碼古文明 埔農談台灣史>,台北,8月1日。)
獨立建國論廣泛誤導本土台灣人祖、父、孫三代以上,嚴重影響台灣自治建國的進程,給實際負責執行國會立法制定之台灣關係法的美國權責單位,很大的挫折。
台灣(自治)政府團隊,在參與美國為解除中國流亡難民組織對台灣的殖民統治期間 (2008.2.2--),也就備感無奈!特別是台獨聯盟在鮭魚返鄉 (1991.1.12--) 之後,竟然放棄體制外運動,甚至支持蔡英文主張的「華獨是台獨跳板謬論」,不但同意和解共生,爭取ROC補助款;而且要有志一同,支持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全民公投正民制憲華獨建國!
二戰戰爭末期及戰後初期,台灣為數近萬個留日學生,對台灣願景十分分歧,遠不如韓國留日學生集中主張韓國獨立建國的共識,甚至組織三民主義研究會準備迎接中華民國者!(請詳: 謝聰敏(1993)《黑道治天下》,台北,11月)。1945
年10月25日台灣北部士紳迎接了乞丐兵團,不久乞丐兵團軍紀敗壞,偷騙拐搶無惡不作,林獻堂們還不知檢討。等到二二八大屠殺,八天八夜殺你四萬八!林獻堂等士紳,悔之莫及!要求讓台灣自治的、十分微弱的聲音,很快就被秋風掃落葉,趕盡殺絕!接下去肅奸、清鄉三年,各地社會菁英共有165,257人無辜遇難!
【無知】,台灣人對自己真正族裔的身分毫無所知,以致認賊作父,是歷史悲劇的開端!半個世紀就這樣過去了,現在本土台灣人還是那樣【無知】,才會緊緊抱住中華民國殭屍政府對國際發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叫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叫台灣】,等等囈語。
請看下列各家關於獨立建國的論述,真有一代不如一代的感慨!
- 廖文毅(1910年3月22日-1986年5月9日),本名廖溫義,為台灣民族主義者以發表台灣民本主義聞名,政治上在二二八事件前主張聯省自治,在事件後開始於1948年與謝雪紅等在香港組織台灣再解放聯盟。1949年12月,潛赴日本。於1950年2月28日在京都召開「二二八事件三周年紀念日」,發表台灣獨立主張,遭到美軍以「非法入境」逮捕,關進日本巢鴨監獄七個月。同年5月17日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主張台灣由美軍接管、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為訴求。1956年廖文毅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並於同年2月28日就任大統領,創設機關報《臺灣民報》,主張台灣獨立建國。因此被稱為台灣獨立運動先驅。1965年因組織內部遭受國民黨滲透分化,在台親友又遭到國民黨流亡武裝難民恐怖組織 (林志昇語: 不是國家,不是合法政府,擁有武器) 威脅,放棄台灣獨立運動返台。
- 羅福全(1935年5月8日-),是一位出身嘉義的經濟學者、聯合國官員及台灣獨立運動領袖,他曾擔任中華民國駐日本代表、亞東關係協會會長以及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
羅福全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經濟系。1959年至1960年之間參與了多場議論當局統治措施的活動。由於考慮可能遭當局限制出境,他在1960年8月4日離境前往日本。1963年,羅福全取得早稻田大學經濟碩士學位,隨後前往美國就讀賓州大學。在抵達費城之後結識台灣獨立聯盟(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當地分部主席陳以德。1964年2月29日,羅福全與毛清芬正式投入台灣獨立運動。1966年,羅福全和陳以德、蔡同榮等人在費城催生「全美台灣獨立聯盟」(United Formosans in America for Independence);此外他也曾在美國擔任台灣獨立聯盟機關報《台灣公論報》(Taiwan Tribune)發行人。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WUFI;白話字:Tâi-oân To̍k-li̍p Kiàn-kok Liân-bêng),簡稱台獨聯盟或獨盟,是一個推動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組織。1970年由五個島內外獨立運動團體所組成:1. 日本台灣青年獨立聯盟(1960年成立,委員長辜寬敏); 2. 加拿大台灣人權委員會(1964年成立); 3. 美國全美台灣獨立聯盟(1966年成立,主席蔡同榮); 4. 歐洲台灣獨立聯盟(1967年成立);與 5. 島內台灣自由聯盟。 成為世界性台灣獨立聯盟。是海內外勢力最龐大的台灣獨立運動組織。
早期台獨組織多在日本組織,但隨著前往美國的台灣留學生增加,台獨組織在美國也與日俱增,加上聯合國總部位於美國紐約,因此連日本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委員長辜寬敏也極力主張世界性的台獨聯盟總本部應設於紐約。因此自1969年9月20日起,全球性的台灣獨立聯盟會議於紐約召開,1970年1月1日宣布成立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第一任總本部負責人由蔡同榮及張燦鍙擔任正副主席。 1970年4月,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文雄、鄭自才「槍擊蔣經國事件(四二四刺蔣案)」,導致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內部對走暴力路線及和平路線引起爭執,更導致首任主席蔡同榮宣布不再連任。四二四刺蔣案後,黃文雄與鄭自才都離開台灣獨立建國聯盟;雖然台獨聯盟沒有分裂,鄭自才仍然不看好台獨聯盟後勢發展,因為「蔡同榮、張燦鍙、陳隆志這些領頭都太保守了」(註一)。 - 陳隆志(1935-),臺灣旅居美國的法學家。陳隆志為法政學者彭明敏的學生,1958年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1960年8月到美國留學,獲得西北大學與耶魯大學的法學碩士,耶魯大學的法學博士。曾任美國紐約法學院 (New York Law School) 教授。現任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1967年,臺灣旅美國際法學者陳隆志和社會科學界大師級學者拉斯威爾(Harold D. Laswell)合作完成《Formosa, China and the United Nations: Formosa in the World Community》一書,主張公投自決、一台一中。1971年出版中文的《台灣的獨立與建國》一書(此書啟發了早期島內秘密台獨工作者投入台獨運動)。
《台灣的獨立與建國》中文版一書於1993年問世(新世紀)。成為締建主權獨立國家之民主演化論的鼻祖。嚴重誤導台灣建國的方向與策略。 - 姚嘉文《台灣建國論》(2010.09前衛)。作者台灣大學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畢業,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研究。曾任考試院院長(2002 ~ 2008)。現為清華大學、海洋大學及輔仁大學等校兼任副教授,台灣國家聯盟總召集人(2008 ~ )。
本書站在全球地緣政治的高度,觀察世上各洲大陸附近的較大島嶼,總是與各洲大陸間存在複雜的歷史糾葛,例如北美洲大陸東南的「古巴」、南美洲大陸東南的「福克蘭群島」、非洲大陸東南的「馬達加斯加」、印度次大陸東南的「錫蘭」,以及澳洲大陸東南的「紐西蘭」等。這些海島,雖然位於大陸的邊緣,即使有大量來自大陸的移民,其命運卻是屬於海洋,注定要發展出與大陸不同的文化與社會。這點,完全適用於亞洲大陸東南的台灣。
精要地敘述歷代各國分合的歷史演變後,以此為架構,析論近百年來「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各種理論、組織與活動,從日治時代最初的「六三法案撤廢運動」、林獻堂的「台灣議會設置運動」、蔣渭水的「台灣民眾黨」,到戰後廖文毅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海外的「台灣獨立聯盟」及島內的「民主進步黨」等,說明這些運動團體如何在當時的國際情勢及島內生態下進行政治思考,後續接棒者又應如何一步步朝更切合台灣人利益的方向修正改進。
> 作者提到釋迦牟尼說,只要一個國家的人民團結,經常舉行國會,沒有專制、不公平的法律,允許信仰自由,又尊重婦女、敬老愛賢,那麼,他們是無法難被征服的。釋迦的智慧,恰與本書的結論若合符節:以台灣的地理位置、當前國際形勢的發展,只要我們循著正確的理論行動,台灣建國必定成功!
(評述: 一群特權豬和眾多被奴役的牛,要如何團結? 釋迦摩尼時代的印度各國有國會嗎? 台灣有公平的司法制度嗎? 尊重婦女,敬(黨國大)老,尊(黨國大)賢,台灣就能避免被敵人征服? 台灣不是已經被國、民兩黨征服七十年嗎? 全書都沒有一個字談到國際法法條的規範。合理的懷疑是: 作者有意誤導讀者視聽!) - 許慶雄的(前衛; 2004)<中華民國如何成為國家>比姚嘉文(前衛; 2010)的<台灣建國論>好很多。但是,也有很大的謬誤。他在序文第一段說: 「台灣如果要成為國家,必須從中國分離獨立。因為中華民國體制是中國的叛亂團體,所以,台灣也隨之成為中國的叛亂地區,目前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意思是: 台灣澎湖已經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了(P. 111)!解決辦法是:直接宣布中華民國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華獨 (PP. 215-216)。真是大錯特錯!我在看完該書的一半時,擲筆三嘆!評曰:華獨 (外省人台獨主義) 為何由台灣人來支持、主張、和流傳!?
最近,何瑞元在BATA論壇發表一篇嚴厲的評論: <將中國的還給中國才能救台灣> (自由時報;2021.6.23) 這篇文章引述一部分 許慶雄先生的論點。
接近九年、十年前,我還經常在台灣各地TCG的據點與各位有興趣的本土台灣人討論 “台灣國際地位” 時,我還經常提醒大家不要看許慶雄的文章。許慶雄完全不懂戰爭法 (包括軍事佔領法), 他的思考也常常會缺乏西方學者所強調的 logical thinking,即 “邏輯思考”。今天(2021.6.23)在自由時報刊登的一篇文章作者引述許先生的論述如下:
【舊金山和平條約成立之後,中華民國政府佔領台灣至今,「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政府之下的中國」是事實證據。為掌控聯合國「中國代表權」,美國與西方各國後來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繼續占有台灣,等於是承認中國擁有台灣的領域主權。】
這是100%沒有道理的!因此仍呼籲大大家不要看許慶雄的文章。
他的論點是 total nonsense!
- 公民自決論
【完全不通國際法法理的蔡同榮,鮭魚返鄉夾持一個新觀念,對台灣同胞餵食獨立建國外的另一種毒藥,叫做公民自決。後來演變成郭倍宏的全民公投。南自屏東北至基隆,各地政治名流趨之若鶩,眾多獨派大老、中老、和小老們,如高俊明、許世凱、李登輝等等等等,無不歡欣鼓舞,蟻聚數千人於台中惠蓀堂,和數百人於台北台大醫學院國際會議中心。卜睿哲在2月11日,給郭倍宏與他的同事們的寫了一封公開信,回應喜樂島聯盟在2019年1月31日發表聲明的主張和行動。卜睿哲公開信一披露,台獨的台派和華獨的華人或統派,無不捶胸頓足,痛責卜睿哲的不是!郭倍宏的全民公投遂成為絕響!】- a.. 蔡同榮
蔡同榮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後轉入臺大法律系就讀。就讀期間曾以第一位非中國國民黨籍學生當選臺大學生代表會聯合會主席(白色恐怖期間此事值得懷疑其黨籍的問題)。1960年6月19日,與張燦鍙、侯榮邦、陳榮成等人發起關子嶺會議,討論臺灣獨立問題;因此被列入黑名單,二十餘年無法返臺。於1969年取得美國南加州大學政治學博士,任教於美國紐約市立大學。1966年與陳以德、張燦鍙、羅福全等人成立全美台灣獨立聯盟。1970年4月24日,蔣經國訪問美國,遭黃文雄開槍行刺未遂,黃文雄當場被捕,但原約好要去行刺的蔡同榮不在場。1990年蔡同榮遂以「奔喪」名義返回臺灣。組成公民投票促進會並擔任創會會長,表示將推動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公共事務以及住民自決,以聖火長跑、遊行、絕食靜坐等方式,號召民眾加入臺灣獨立運動;也因為蔡同榮推動公民投票不遺餘力,而被稱為「蔡公投」。2013年12月18日,蔡同榮中風昏迷,送醫前已無意識。2014年1月11日凌晨與世長辭,享壽78歲。 - b. 陳永興
2016年11月20日,台灣民報創辦人陳永興醫師與台灣國辦公室創辦人王獻極,近期廣邀獨派與本土派人士,籌備成立「獨派協議平台」,由陳永興擔任召集人,預定2016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在第一次平台宣布「推動台灣獨立公投」。同月21日,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回應,台灣是否獨立不是台灣單方面可決定,希望獨派能一起努力、而不是只給民進黨壓力。同月21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陳南天表示,本日《台北時報》報導稱台獨聯盟為獨派協議平台發起團體之一,此言並非事實,台獨聯盟「僅參與11月6日會前會,並未參與該平台創建」。迄至2017年4月30日為止推動獨立公投的主軸並未改變,但是已經鬆動對蔡英文的支持。 - c. 郭倍宏
2018年4月7日,郭倍宏先生籌組喜樂島聯盟,簡稱喜樂島 (註二)。
2019年2月11日,卜睿哲 (Richard Bush) 給郭倍宏及其同志們寫了一封公開信。卜睿哲認為喜樂島行動的缺失有三個重點,即違反美中關係的核心價值,台灣會付出代價,漠視台灣立場。回應喜樂島聯盟在2019年1月31日發表聲明的主張和行動。
2019年7月20日宣布成立政黨,以羅仁貴為黨主席,主張台灣獨立,提出「獨立公投,正名入聯」目標,準備投入2020立委和總統選舉,希望透過宣揚和實踐完成公民投票獨立建國的目標,向全世界展現台獨支持者,追求中華民國台灣成為國際社會正常化民主國家 (華獨) 的意志和決心。2019年8月喜樂島聯盟支持呂秀蓮參選ROC第十五任總統,11月21日,呂秀蓮發現遭遇內神通外鬼,被人偷走19萬張連署書 (有盜賣給蔡英文的新聞)。呂秀蓮內外兩頭都掉入陷阱而飲恨!喜樂島聯盟立委選戰也就全軍覆沒了!
- a.. 蔡同榮
- 正名制憲論
【這是綠營飢不擇食要台灣人自己服下的第三劑毒藥!到了蔡英文時期提出華獨是台獨踏板論,此刻正由一群單純無知的台籍政治素人,在全球瘋狂舉辦中共所要的”台灣建國正名制憲國際線上座談會”,期能蔚為風潮!幸有KC Hong 在2021.5.31的BATA論壇說:【Patrick 黃(NYC)大賣蔡騙子說的<華獨是台獨的踏板>,台派要全力支持。】若陰謀成功,台灣澎湖住民所擁有的法理主權,透過正名制憲,完成華獨在台灣建國,台灣澎湖就被割讓給中華民國了!美國所擁有的、對台灣軍事占領的事實主權就落單而英雄無用武之地!】
台灣正名運動,早年是由台灣的泛綠陣營及旅居外國的台灣人所倡議的運動,被認為是台灣本土化運動之一,運動於2002年5月11日正式啟動,所以這個運動又稱511台灣正名運動,由前總統李登輝擔任總召集人。而2002年亦被參與者視為這個運動的啟年。民主進步黨政府於2000年首度執政後,將多數運動的內涵加以實踐,並於2006-2008年間到達高峰。泛綠「正名運動」的重點在區別臺灣與中國的關係。由於正名運動的目標為去除所有表示本國代表「中國」的名稱,因此多數內涵與中國國民黨的政綱及認同本質有落差,引發在野的泛藍政治人物與中華民國支持者強烈反對,認為是斬斷「臺灣」和「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關係。正名運動除了去蔣化之外,亦包括駐外機構名稱與在居住國之身分。
「正名」顧名思義就是把「不正確的名稱改正」,但「正確名稱」是一主觀字眼。泛綠人士認為由於「中國」已經被中共及其支持者宣傳成只有在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國際場合上,世界大多數國家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另外相對則以「臺灣」通稱現今的中華民國,所以在臺灣的所有政府機關公司行號名稱不應有「中國」相關字眼,「正確名稱」應該有「臺灣」或相關名稱。
泛藍人士反對泛綠人士的觀點,認為「中國」不是專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代表包含臺灣的「全中國」,在臺灣的「中華民國」也可以代表「中國」,《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國大陸地區仍為其領土,所以不認為名稱裡有「中國」是錯誤名稱。
- 和平中立論
【台灣和中華民國都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要如何宣佈中立?】
呂秀蓮(1944年6月6日-),出生於日治台灣新竹州桃園郡桃園街,曾任中華台北第10-11屆副總統、民主進步黨第11屆代理黨主席、桃園縣第12-13屆縣長、總統府國策顧問(國民黨李登輝總統任命)、立法委員等職。她是臺灣民主運動和臺灣婦女運動的關鍵倡議者之一。她所提倡主張的九六共識,即: 臺灣在1996年3月23日首次民選總統之後,就已明確建立為一主權國家,不為其他國家所控制,因為只有主權國家的人民,才有權利以自由民主的方式,選舉出自己的國家元首。所述完全違反國際法法理與慣例,又在歷史事實上與法理邏輯方面持完全不通的思維,相當程度負面影響了本土台灣人對「台灣正確的國際地位」的認識。 - 武力革命論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主張運用武力革命驅逐中華民國流亡到台灣之難民政權的台灣人不斷出現,行動也不絕如縷;但是,最後都是悲劇收場!-彰化縣二水鄉的陳竄地和台中鍾逸人是1947年最早期的代表性人物。
蘇東啟案是繼陳竄地和鍾逸人兩人的武力抗暴失敗後。最波瀾壯闊的大案。 1961年9月19日,雲林縣議員蘇東啟、蔡光武;虎尾人詹益仁;民雄人張茂鐘、林東鏗、黃樹琳、李慶斌,以及現役士兵陳庚辛等,謀議奪取保警和空軍訓練中心,發動武裝革命。因事跡敗露,功敗垂成!
1970年4月24日,鄭自才和黃文雄刺蔣案則是新世代武力革命的英雄。1977和1978年間,張金策和吳銘輝在全美各地宣傳武力革命論,得以讓武力革命論的香火向後傳遞!但是,在島內都缺乏眾多後起之秀響應,加上蔣經國的吹台青棍子和蘿蔔政策奏效,除了零零星星的犧牲之外,武力革命論遂逐漸式微,幾近銷聲匿跡!
2013年7月21日,在午餐時,初識台灣國的王獻極先生。不久,又認識台灣民族黨的蔡金龍先生。兩個人的辦公室都在台北火車站左側忠孝東路上。由於我經常要進出台北火車站,只要時間方便,就在出火車站時去串串他們的門子。 有一天就在台灣民族黨總部與劉重義(Ted Lau)先生見面認識了。他主張台灣人要提倡並發揚台灣民族主義的精神,才能完成武力革命獨立建國的偉大目標!
這個主張讓我肅然起敬!因為台灣民族精神已經被外來政權及其利用的台籍政客的謊言清除殆盡,武力革命抵抗外來政權壓迫的意志也已經不復再現!後來我大膽提出一個問題: 「你們要怎麼進行武力革命呢」?回答說; 「日前我們的行動是到內政部噴漆」。這與蔡丁貴到處去拆蔣匪銅像一樣,效果雖然有限,總比都沒有行動 或 有所行動就是賣台舉動,如全民公投和正名制憲,為佳!但是,遠不如我們台灣人的台灣政府在2014年7月7日到7月10日,進駐省政大樓及九二一紀念公園,又高高升起美國國旗和台灣政府旗,來得令馬英九和北京更為心驚膽顫!
二、 自治建國論:人物著作與事蹟
2000年10月15日,我辭官離開桃園縣政府歸建中央研究院以後,接受李登輝老師的建議在基層搞選舉,忙了四年(2001.4-2005.4),都沒有被台聯黨提名。2005年夏,就很想瞭解: 究竟將來的台灣應該何去何從?在這個考量下接受朋友的建議,去參加獨派楊東傑老醫師和泰源監獄案坐牢良久的高金郎先生合辦的座談會。
在座談會裡與東吳法律系畢業的、曾在桃縣府工作的藍大山及其好友吳金和相識。我們三人就開始互動,一齊參加在台北和桃園兩地的座談會。後來,吳金和給我他記錄林志昇演講內容而所寫成的一篇文章:
【吳金河 (2009) ,<台灣人覺醒運動> ,8月5日
- 一、 讓台灣將來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
林志昇控美案,美國法院判定:「本土台灣人無國籍」「無自己的政府」「人民生活在政治練獄中」。台灣人為了自己及子孫的將來幸福、尊嚴和國際地位,我們必須要為「台灣的主權」打拼,讓台灣早日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二、 承認台灣現狀與現實,驅逐中華民國,成立台灣平民政府。
國際社會和美國已經宣佈:「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也不是國家」,全世界沒有一個正常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 三、 美國有義務協助本土台灣人成立「台灣平民政府」。
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仍然處於美國軍事佔領中,「中華民國」不能擁有「台灣」,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規定,本土台灣人有「自治權」和「自主權」,美國有責任與義務協助台灣人成立「台灣平民政府」。 - 四、 日本仍然懸空持有台灣主權。
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只是放棄台灣領土管轄權、名義權、宣示權;但是懸空持有台灣主權,國際法上是懸空割讓性質,「中華民國」對台灣「沒有主權」,所以,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 五、 「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是金門與馬祖。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無渋。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其固有疆域之領土。該「國」之「國民大會」自一九一一年成立以來,從未擁有台灣(當時台灣是日本國土),自一九一一年迄今,其「國民大會」未曾開會改變「固有疆域」,只有金門和馬祖才是該「國」領土。 - 六、「中華民國」領導人是國際戰爭法和聯合國憲章的「戰爭犯」。
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非法強迫當時是「日本國籍」的台灣人,集體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美國英國以外交抗議,表示不予承認。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進行 台灣精英大屠殺,隨後,以白色恐怖、戒嚴法統治台灣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以「一元新台幣」兌換「四萬元台幣」,剝奪台灣人全部財產,一九四九年 十二月,全面徵調佔領區台灣人替「蔣介石」服兵役,直到今日。 - 七、 台灣沒有「外省人」,只有「外國人」。
台灣從來就不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只有「台灣人」和「外國人」之分,所謂「本省人」和「外省人」,是中國人對台灣人的「愚民教育」和「統戰教育」。 - 八、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台灣戰敗,台灣沒有「光復節」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日本軍隊向代表盟軍的蔣介石軍隊投降典禮,國際法正式的稱呼為:「交戰國軍事佔領日開始」,台灣戰敗,台灣人開始「沒有自己的國家」「沒有自己的國籍」,直到今日,美國尚未宣佈:「結束台灣佔領」,根據戰爭法,佔領中「無法自決」,只能「自治」。
- 九、 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讀後感覺林志昇所說的,大部分都正確。後來,才知道那些論述都是何瑞元研究的結論。但是,我在2003年與林志昇於環球電視公司一分鐘緣慳一面後,就都未曾互動。2008.8.5收到吳金和電子信件一個月後,才由曾勁元律師的正式介紹認識何瑞元和林志昇。同一時候,吳金和回歸獨派陣營,藍大山為生活所迫,桃園市內的獨運組織渙散,我則積極參與桃園龜山鄉水月圓台灣民政府組織發展的規劃與執行,非常忙碌,
但是,很奇怪的是2011年1月14-15-16三日,法理建國學院初級班第一期開課後,不論在哪裡演講,林志昇就從來不提聯合國憲章第73條,都只是在馬關條約和舊金山和約繞來繞去,主張日屬美占;偶而會提到美國台灣關係法。
到了2012年9月,林志昇則說,要修改,或廢除美國台灣關係法。尤其不可思議的是,要求我改變2011年決定要我撰寫,2012年即將出版的<覺醒: 台灣的自治與建國>一書的書名,若不去掉自治兩字,就是要去掉建國兩字。
2012年春夏,我察覺中、美兩大國都有派人到水月圓來參加活動。我就判斷: 台灣民政府一定有其極具關鍵的重要性,否則不會在檯面下有高來高去,疑似蝶影幢幢的現象!
後來,從2013.4.25台灣民政府到升格為台灣政府以來,所發生的一切、都和我當初的判斷完全吻合。所以,我就無怨無悔,出錢出力,維持台灣(自治)政府在這過去十年來,曲曲折折的組織發展,和得來不易的、良好的國際關係。
- 緣起
啟蒙者何瑞元 (Richard W. Hartzell,1951年7月11日-),生於美國俄亥俄州代頓市(Dayton),德裔美國人,移民台灣,擁有假中華民國假國籍,現職為台灣國際地位的自由研究者,現居台北市,為美屬台灣群島方案理論發起人。1975年到台灣學習中文,1989年元月與留學日本、專業旅館經營的陳燕銀結婚,成為台灣女婿。到台灣初期以教授英語為主。
台灣美屬理論之啟蒙到目前為止,可以參考的文獻有兩種說法:
1999年,當時51州俱樂部成員黃育旗以半開玩笑的口氣向何瑞元說:「台灣好像是您們美國的土地。」當時何隨即回答:「怎麼可能?別亂說,不可能啦!」黃繼續以半開玩笑的方式向何說:「反正您閒著沒啥事,不妨找時間研究一下。」
據蘇南成智庫前副執行長蕭惟仁的文章記載是:一位曾在台灣長大住拉斯維加斯的美國年輕人Jeffrey首先發現台灣國際地位真相,何氏再加以更近一步研究,而有爾後法理建國論述的發展。
理論層面:
2003年中,何瑞元大致整理出了一套思維邏輯;依照何瑞元的推論,台灣的地位有如早年尚未成立自己「平民政府」(Civil Government)的關島、波多黎各、古巴、菲律賓群島一般;台灣人有權要求美國核發「國民護照」,並要求美國憲法的保護與照顧。
何氏認為:「所有的法理基礎都站在同一邊;由於美國的失職,剝奪了台灣二千多萬人受美國憲法保護的權利,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在此同時出了一本《解開台灣地位之謎底》網路版The Riddle of Taiwan Status: A Comprehensive Explanation。過了幾年改名為《擺脫中國人打壓,走上自己的自由路》Get Out of the Chinese Pressure Cooker, and Find Your Own Way to Live with Freedom。首先透過黃育旗在台派圈子到處找人辯論;並與王雲程藉由《海洋台灣》網站宣傳,51州俱樂部的成員在外獨會等其他獨派網站介紹何瑞元的美屬台灣群島方案。
何瑞元在2004年秋於哈佛大學亞洲季刊(Harvard Asia Quarterly, HAQ),發表Understanding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s Disposition of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對舊金山和約中台澎諸島處置的思辨)這一篇傑作。
文章一開頭,何瑞元(2004.9.20, HAQ, P.1)說,關於台灣國際地位(International Position)之研究,可謂汗牛充棟,塞滿法律期刊,只有2000年6月刊於HAQ的一篇文章,提供相對完整的訊息,但是,仍未能對謎題指出正確的解答。於是,他上窮碧落下黃泉,搜集1800年代初期至1900年代末期的歷史檔案、聯邦法院美國憲法判例、各國際公約、各和平條約,及其他法律參考文獻等融為一爐,找出可信的模式及分析工具,針對舊金山和平條約詳細予以研究查考。
因為台灣國際地位問題發生於1945年8月15日至1952年4月28日之間。超越任何宣言及公報效力之舊金山和平條約,就在1952年4月28日生效。和平條約第二條B款:日本放棄台灣諸島的所有權利、名義及請求權(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何瑞元說,這條條文正是解決台灣國際地位謎題的最關鍵性線索(crucial clue)。
舊金山和平條約所有條文,並未出現將台澎割讓給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字,反而在第23條裡確認美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是台澎地區的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找出冤親債主之後,何瑞元強烈主張台灣人應該就美國容許中國流亡武裝難民集團,長期迫害台灣住民,長期違反台灣人權保障的事實提起訴訟。台派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沒有任何人願意支持他的住張。於是惹出一個疑似中國共產黨第五縱隊的林志昇,將台灣住民可據以完成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之戰爭法單純的法理論述及程序,由國共聯手將之攪亂成一蹋糊塗的、令人眼花撩亂的、甚至令人討厭的、針對覺醒台灣人嚴酷的、又不斷的政治鬥爭。
實務層面:
蔡明法和蔡吉源於2013年4月25日,根據聯合國託管局協助二戰後殖民地和軍事占領地先解職自治後自決建國的慣例及程序,成立台灣(自治)政府,獲得聯合國和美國的肯定,證實何瑞元的主張具有可操作性 (feasibility)。
- 台灣政府的誕生
台灣民政府 (2008.02.02--): 沿革與誕生
2002年8月,林志昇在台灣發表新書《從中國大陸出逃》。
2004年年中,李登輝召見林志昇,林志昇告以研究戰爭法是自己的專長。
李登輝勉其運用戰爭法研究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的議題,若須研究資料可找何瑞元協助蒐集。
不久,經黃育旗和侯晴耀的引薦,介紹林何見面認識 (2004年底-2005年初),展開林何論述 (2005.5; 出版書籍),在台灣北、中、南到處演講,登報抗議美國忽視台灣人權保障 (Washington Post; 2005.9.20),對美提告(2006.10.24),組織台灣平民政府(2008.2.2),籌組法理建國黨(2009.9.6),台灣平民政府改名為台灣民政府 (TCG) 在華府成立代表處 (2010.9.8),組織台灣民政府內閣 (2010.11.6),開辦台灣民政府幹部訓練班初級班 (2011.1.14-16),開辦高級班 (2012.1.27-29)。
2012年年中,籌資再度對美提告 (三案; 2012.8-9),獲美方回應: 請依國際慣例,派員到華府宣布將台灣民政府升格為台灣政府 (2013.1.2)。
2013年4月20日,派遣蔡吉源率TCG代表團赴美,宣佈將台灣民政府升格為台灣政府 (2013.4.25),發生林志昇夫人疑似共產黨徒爭議的四二五事件。
4月28日,蔡吉源及8個幹部遭林志昇免職。台灣民政府分裂。蔡吉源帶領另8個幹部 (內含數個疑似第五縱隊的臥底份子),在洛杉磯Diamond Bar組織台灣政府 (2014.4.29)。
2013年四二五事件後,林志昇在林梓安及其他幹部的協助下,開始想盡各種辦法賣官鬻爵詐騙斂財,與在此之前凡有捐款都有收據,並限制額度在30萬元之內,凡有支出都由內部成員分攤的作風完全不同。
2017年底,前台灣民政府台南州州長蔡朝鵬集結超過百位受害人至桃園地檢署,控告林志昇及其妻林梓安涉嫌《中華民國刑法》詐欺罪。
2018年5月11日,桃園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搜索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與台灣民政府7名高層幹部住處,在林志昇與林梓安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豪宅搜出高達1億3000萬元現金,同時發現台灣民政府會員名冊,估計吸金至少3億元。當天凌晨,桃園地檢署依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將林志昇夫婦與民政府中央會館地主游象敬等人,移送偵辦,並以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註三)。
2019年11月6日林志昇久病又跌倒撞傷而逝世。為爭領導權台灣民政府嚴重分裂成林梓安的TCG 2.0和蔡財源的TCG 3.0 (註四) 。
- 升格
台灣政府(2013.04.25--)從台灣民政府升格而來、其法律基礎除了聯合國憲章和舊金山和約外, 有有2009年4月7日,美國聯邦政府華盛頓特區高等法院(Court of Appeals)對台灣人代表控告美國忽視台灣人權保障案宣判。其重點有三:
- a. 本本土台灣人六十年來生活在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的政治煉獄中。
- b. 本土台灣人沒有國際共同承認的政府 (沒有自己的政府)。
- c. 本土台灣人沒有國家 (沒有象徵人權保障最高價值的國籍)。
這三點判決明白向全世界的人說出幾件事實:
- a. ROC流亡政權在法理上與事實上都不存在;而且不被世界各國所承認。
- b. 蔣介石軍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聯軍指派赴台灣接受日軍投降而已。台灣 並未割讓給中華民國。所以,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台灣人也不是她的國民。
- c. 根據日內瓦第四公約第47條之規定: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流亡政權長期霸占台灣是絕對不合法的,所以流亡政權絕對不是台灣人的政府。
- d. 台灣人到目前為止還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奴隸!
- 發展
本人於2013年4月25日,依據聯合國憲章(UN Charter)第73條,舊金山和約(SFPT)第2,3,4,23條,及美國台灣關係法(TRA)第1--18條之規定;與蔡明法率台灣政府前身之台灣民政府美國訪問團,於美京華盛頓特區召開國際記者會,承認台灣係美國的軍事占領地;依法對美國及世界各國公開宣佈成立台灣政府,追求高度自治。對外,隨即向美國權責單位登記在案,申請台灣政府護照發行權,並將上情告知聯合國秘書處;對內,在台灣各地依據國際法理與程序,發展台灣政府組織。
蔡吉源<覺醒! 台灣的自治與建國> (2013.03.15)(松風印刷)。本書承認台灣是美國軍事占領的日本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佔領下中國的固有領土。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今,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議題一直尚未處理,台灣住民也沒有根據國際法理及正常程序,去爭取自身至高無上的自治建國的權利(Article 73 of UN Charter)。流亡滯留台灣的中華民國(中國流亡武裝難民集團)刻意隱瞞、扭曲台灣相關重大的國際法理及條約,並強制我們台灣人對自己的真實身分和地位產生嚴重的錯亂認同,使台灣真正的主人台灣住民一直無法擁有合理的、正常的生存空間。所以,本書的基本目的就是要喚醒臺灣住民及其後代子孫,要積極糾正過去本土台灣人錯亂的認同,根據國際法理(Article 73, UN Charter)及託管局(Trusteeship Council of UN)的慣例,追求台灣高度自治,驅逐中華民國體制,才能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自治一段時日後,再根據聯合國憲章Article 76-77 舉辦公民投票的同意,結束自治,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成長
蔡吉源<台灣: 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2020,2,28)。本書第一到第三章,從美國國會在1979年4月10日制定通過美國台灣關係法,溯自1979年1月1日起生效,祭出解除中華民國殖民統治台灣的權利與地位的精彩過程與深遠影響。後續的發展當然是以初期美華之間從1978年12月15日之後長期的互動,及後期從2006年10月24日林-何 (Lin-Hartzell) 對美國聯邦政府提起法理訴訟至今,美台之間的互動為重點。由台灣民政府(2008.2.2-2013.4.25)升格為台灣政府(2013..4.25-),再經過美國白宮與國會的認同與議決,經美國白宮及國會依據程序合法化的台灣政府,終於在2016年3月4日粉墨豋場,派遣代表和美國政府代表平起平坐,促膝討論美國對台灣應該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由於,台灣政府的出現,嚴重傷害兩個中國難兄難弟長期的不當利益;上列成就的背面,都是不為人知的、不斷遭遇國、共、民三黨支持者的破壞與分化,以至於台灣政府組織工作者不斷遭受來自四面八方的磨難與考驗。本書第四章至第八章就將所經歷的過程略做說明,讓後起之秀得以體會前人種樹的辛勞!
第九章以驅逐中華民國體制解除其殖民體制後,如何全面改革以及如何建設台灣的建國方略。我們的長遠目標是要台灣脫亞入歐,恢復農村繁榮景象,建立一個商業大國。
第十章則是本書的結語,我們堅持普世價值觀和誠實信用原則是經濟發展建立商業大國的基礎!凡是為政者違反普世價值觀的行為,制衡單位必須採取制衡措施外,社會大眾也有權利群起抗拒罷免之。凡是個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者,都應該處以鞭刑,累犯加重其刑,以儆效尤。從人人守法人人誠實做起,才能促進社會和諧,清洗中國雜草文化的惡習,進而恢復台灣傳統鏡花緣式的優良文化。
本文註釋:
註一: 1970年台灣刺蔣的英雄、主張武力革命的鄭自才,在2011年有緣見面、認識、暢談四二四刺蔣案。他說: 「我和黃文雄準備好在4月24日刺殺蔣經國的一切安排後,告知獨盟總部,總部三個領導人都說屆時會到現場支援,結果一個也沒有來!」我心裡想: 你們若不告訴總部,刺蔣可能已經成功了!就是你們年少不更事,以為總部領導人都是吃素的,並未提防他們之中可能有人是臥底的!
註二: 2017年秋民視董事長郭倍宏主張: 台灣灣應該進行全民公投獨立建國,一時風起雲湧!恰在此時,樊仁裕律師跟我有見一面之約,後來,樊律師說他要到歐洲一趟,回台灣後再約時間地點見面。一個月後我找他時,他已經去支持全盲公投而拒絕跟我見面了! 考其原因大概是郭倍宏鼓吹全盲公投支持者眾的緣故。在那一個月之內,郭董事長拒絕我請Victor Tsai邀約他們先和我見面討論過後再議的事,而很可能在樊律師加入郭倍宏的組織後,聽到裡面的成員對台灣政府說了負面的話、因為那些負面的、捕風捉影的、完全不實的耳語,早已經在全球台派之間普遍流行多年,以至於2017年4月和5月台灣出生的美國五星上將白宮總統顧問王重春 (長山四郎) 銜命回台灣五十多天,求見台派言論領袖,無一願意和他老人家見一面的主因。
喜樂島聯盟後來至少在高雄、台中、和台北辦理三場盛大的演講宣傳活動。
樊仁裕律師在參加台中的數千人聚會後,於2018年6月17日凌晨,根據他所言的國際法法理作了以下的評論:
【喜樂島聯盟6月16日在台中舉行的召集人大會是盲目的「單向意願」奪權造勢大會,對解決台灣前途問題不但是無益,反而是有害,是標準的「加害給付」的政治訴求,台灣人、美日等友邦都有反對及阻止悲劇發生的權利。
- (1) 台灣、澎湖、太平島之所以可以主張獨立,是根據麥克阿瑟一號令及舊金山和約,因麥克阿瑟一號令是台灣澎湖太平島「軍事占領」的起點,而舊金山和約是日本放棄台灣澎湖及太平島領土主權的開始。
- (2) 所謂「軍事佔領」依據英文版維基百科 Military Occupation List 是把台灣澎湖及太平島併列,而台灣、澎湖、太平島都是舊金山和約由日本放棄的領土主權,所以真正的「軍事佔領」比一般人所講的台灣、澎湖還大。
- (3) 所謂「軍事佔領,只包括台灣、澎湖、太平島,但不包括金門馬祖,問題是「中華民國」體制,是用「金馬」綁架「台澎太平島」,讓台澎太平島及金馬形成連體嬰,喜樂島要辦公投,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切割「台澎太平島」及「金馬」成為可以各自公投的「區域」,有什麼方法可以不先公投「中華民國」獨立,再透過「正名」改為「台灣」,如果沒有提出可以「分割」的方法,也沒有提出如何避免先公投「中華民國」獨立,再公投「正名」為台灣的方法,就公投包括「金門馬祖」的「中華民國」獨立,這樣豈不就是公投讓中華民國就地合法化、而且透過公投把依舊金山和約原不屬於「中華民國」領土的台灣、澎湖及太平島,以公投方式,「無條件」「割讓」給「中華民國」嗎?而且一旦公投成立,不就是讓「中華民國」併吞台灣澎湖及太平島取得「法理」依據,而且永無回復的可能嗎?喜樂島聯盟所推的公投豈不是由「獨立公投」變成「中華民國合法併吞台澎太平島」公投嗎?
- (4) 金門馬祖百分之百是「中國」的領土,不在舊金山和約的「保護範圍」,如果無法切割公投,豈不是透過公投公然從「中國」分離成為「中華民國」領土,這樣豈不是「分裂國土」公投 (Secession),是標準的分離主義 (Separatism),這樣的「分裂國土」公投,難道不需「金門馬祖」的母國「中國」的同意嗎?就像離婚除判決離婚,協議離婚難道不需配偶同意嗎?國際法固然有判決離婚不需母國同意的獨立前例,但喜樂島有提出向國際法庭取得判決可以分割金馬成為獨立國家的判決或「中國」同意分割金門馬祖獨立的協議的方法嗎?沒有國際法庭的判決,也沒有「中國」的同意,強行公投割據獨立,難道不會像最近的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一樣,被國際社會及「中國」認定為無效嗎?而「中國」難道不會在否定「分割金馬」獨立之餘,順道主張台灣澎湖及太平島既經公投成為「中華民國」領土,依繼承的國際法法理加碼主張「台灣、澎湖及太平島」的領土主權,屆時美日等國還有拒絕的理由嗎?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旅行法、六項保證、軍售法⋯等等還繼續有效嗎?不可能的,如果想繼續有效,只有武力解決一途了,這是喜樂島聯盟所要的結果嗎?這是美日等友邦所能接受的嗎?
- (5) 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旅行法、六項保證、軍售法⋯,適用範圍以台灣、澎湖及太平島為限,並不包括金門馬祖,其所憑的依據,不外是舊金山和約的規定,而喜樂島聯盟所主張的公投又沒辦法排除「金門馬祖」,而且包括金門馬祖的獨立公投,又會引起國際戰爭,不要說是「中華民國」立法院不會同意,就算是「中華民國」立法院修正公投法通過,美日等友邦也會出面阻止。
- (6) 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提出的政治主張,難道不需提出解決的方法嗎?難道不需考慮後果嗎?
- (7) 喜樂島聯盟2018年6月16日在台中舉行的召集人大會,除了要求立法院修改公投法以外,到底有誰提到可以解決分割「台灣、澎湖、太平島」及「金門、馬祖」各自辦公投的方法?到底有誰提到如何避免先公投「中華民國」獨立,再公投「正名」為台灣的方法?到底有誰提到解決「分割金門馬祖」獨立可以獲得「中國」同意或取得國際法庭判決同意的方法?所以喜樂島聯盟的召集人大會可說激情有餘,方法全無,是一個標準的「奪權造勢大會」,不但對台灣前途的解決,一點幫助也沒有,反而有透過公投把依舊金山和約原不屬「中華民國」領土的台灣、澎湖、太平島「無條件」「割讓」給「中華民國」,而且是「克里米亞」式的「法理割讓」,使得美國台灣關係法、旅行法、六項保證、軍售法⋯,全面失效的公投,喜樂島聯盟召集人大會上台發言的政治人物,難道擔負得起這些政治風險嗎?美日等友邦難道會同意喜樂島的冒進行為嗎?
- (8) 台派也可能主張錯誤,「中華民國演化論」難道不是台派的人提出來,難道不是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蔡英文總統奉為圭臬,民進黨甚至更改黨綱做為指導原則,結果傷害台幾十年的嗎?所以喜樂島聯盟有錯不改,即使是台派也會不經意賣台,對喜樂島聯盟這種錯誤的方向,台灣是全體台灣人台灣,不是喜樂島這些人的專有,全體台灣人都有阻止的權利及義務】。
Fan/ On Formosa Alliance/June 17, 2018/愛台灣-國是論壇群組。
我在拜讀樊律師的大作之後,立即給他一篇文字,盛讚其根據戰後條約的深入分析與台派五花八門的信口開河完全不同。他也很快給我回函如下:
Fan to Gavin: 【這篇文章是我寫的沒錯。台灣的政客,無人不以「出賣台灣」為職志。台派政客是以「出賣台灣」給「中華民國」以賺取在「中華民國」獲得更大的權位。統派政客是以「出賣台灣」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賺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更多關愛眼神。
可憐的母親台灣就在「台派」、「統派」不同政客,以不同形式的「聯手」下,舊金山和約所保留的「台灣總督府」行政權及財產,全被瓜分殆盡,只剩「地理名詞」,其餘全歸「中華民國」,還被以「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的口號,被迷幻藥迷得暈暈燻燻,不知所以。
如果這是在威權時期,還可以推稱說,誰敢反抗,敢提出異議?勇敢的台灣人難道不是關的關、死的死了嗎?問題是,現在什麼戒嚴、什麼白色恐怖都沒有,而且還是台灣人當ROC總統,又是完全執政,照理不應發生這類事情才對,可惜,不幸的,台灣變成只剩「地理名詞」,照樣發生,而台灣人照樣沒有人出來反抗,我打從骨子裡,不論經過多少次的左思右想,都想不出答案來,我只能說台灣人確實「好騙」,本來我還不承認台灣人「好騙」,現在我除了想哭以外,已經無法說服自己了⋯。
台灣人的行政權、財產權全被「中華民國」併吞,就台灣人所引以為傲的「台灣精神」、「台灣價值」,也都全都變成「中華民國」精神、「中華民國」價值,台灣人只剩「有魂無體」的窮光蛋,台灣人還能不覺醒嗎? Fan/June 18, 2018】
樊律師對本土台籍政客春秋責備賢者的勇氣與高風亮節,令我十分感動和感慨!
註三: 林志昇詐騙取財案證詞: to David Chen & Michael Richardson
林志昇(1950年8月6日-2019年11月6日),美屬台灣群島方案推廣者;日屬美佔台灣自治方案理論發起人之一。曾任台灣民政府國安參謀聯席會執行長兼任台灣民政府秘書長。
2018.5.10。Roger Lin (林志昇), Julian Lin (林梓安), Tsai-Yuan Tsai (蔡財源)和TCG (台灣民政府) 的其他四名高級幹部被指控犯有欺詐和洗錢罪。
2019.5.19。Gavin Tsai (蔡吉源)(GT)被要求向桃園地方法院(TLC)作證,以證明Roger Lin (林志昇)犯有欺詐和洗錢罪。一名檢察官,桃園地方法院的三名法官和Gavin (吉源)之間首先進行問與答,隨後是11名律師與Gavin (吉源)之間的問與答,這花費了將近三個小時的時間。討論的重點是:
-
問題1:有美國軍事政府(USMG)嗎?
答1:是的!歐巴馬總統顧問長山博士說,五角大樓有一個USMG (美國軍事政府) 辦公室。但是,長期以來一直沒有人坐在那間辦公室裡。USMG (美國軍事政府) 的權力已經轉移到WH (白宮) 和參議院。.
- 問題2:USMG是否授權Roger Lin (林志昇) 頒發TG (台灣政府) 護照的權利?
答2:不!那是兩蔡 (Gavin Tsai and Nieco Tsai) 在國家記者俱樂部宣布成立之台灣政府(TG)於2013年8月上旬申請了TG護照的發行權,並於2013年8月20日獲得了歐巴馬總統的批准。最後在2015年10月,參議院批准了台灣政府的TG護照的發行權。台灣政府才是於2013年4月25日經公開宣布成立程序的合法組織。(註: 台灣民政府的林志昇,反對台灣政府公開宣告,卻又利用台灣政府名義發行TG護照,自屬違法,所印護照完全無效。)
- 問題3:有圓桌會議嗎?誰是決策者?邀請誰參加了圓桌會議?
答3:是的!有圓桌會議。
- TCG (台灣民政府) 有許多次的圓桌會議。Roger Lin (林志昇) 是主持會議並做出最終決定的唯一一個人。Roger Lin (林志昇) 控制著城仲模 (Chung-Mo Cheng) 主席轉傳長山博士從美國捎來的信息。
- Roger (林志昇) 還控制了TCG (台灣民政府) 的人事佈局,公共資金以及公共行政事務。(林志昇) 所說的話,對TCG (台灣民政府) 的所有成員來說,都是聖旨。
- 圓桌會議的核心是Roger Lin (林志昇),Chi-Dao Cheng(鄭志道)(財務主管),Hong-Bin Kou (郭弘斌)(牧師),Richard Hartzell (何瑞元)(顧問),Gavin Tsai (蔡吉源)(總理),Wen-Yen Chang (張文彥)(會計教授,參議院議長),Liang-Hua Pan潘良華(農民,眾議院議長),其他6位州長和高砂原住民代表。
- 問題4:Julian Lin (林梓安)是否干涉了圓桌會議?
答4:身為新婚新娘,Julian (林梓安)也參加了圓桌會議,在2013年4月20日之前沒有參加討論。但是,據我觀察,Julian (林梓安)自從嫁給Roger Lin (林志昇)以來,就一直是TCG (台灣民政府) 後座的駕駛
者(backseat driver)。
- 問題5:從主席到秘書長,TCG (台灣民政府) 階層體系的社會階層或等級如何?
答5:從主席到參議院,再到眾議院,再到總理,再到秘書長 (林志昇說秘書長就是總書記)。
- 問題6:這麼多的人去TCG (台灣民政府)支付學費並捐贈給Roger (林志昇) 的目的是什麼?
答6:每一個人進入TCG (台灣民政府) 學校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
- 對我來說,目的很簡單。我想使福爾摩沙和澎湖的國際地位正常化。我讀了很多書,卻找不到解決方案來解釋為什麼日本擊敗了中國,但卻是中華民國占領了日本台灣?
- 對於其他人,他們的目的可能與我的目的不同。他們中的一些人為了成為官員和/或發財而來TCG學校。
- 2a。 2013年初,Roger (林志昇) 向成員說,TCG (台灣民政府) 將改革外匯制度,要將30元新台幣轉換為1美元的匯率政策,改成為1對1的匯率政策。(表示TCG同志捐出的每一台幣元,可以換取一美元,以購買價值1美元的物品,捐款人的購買力增加30倍)。
- 2b。Roger (林志昇) 在2017年4月27日對他們撒謊,美國將給每一個TCG (台灣民政府) 成員200萬美元賠償金以補償其人權損失,各地農民,工人,城市居民和無產階級就都擠入了TCG (台灣民政府)。
其後,討論房東Hsiang-Chin You (游象敬) 土地和建築物的權利和義務,TCG收入和支出以及會計流程等,有一些疑問與回答…。
Michael, 在2019年12月4日提出我在桃園地方法院作證證詞的要求,我沒有盡快給予答覆。我因進行腰椎骨幹外科手術,被迫在家中臥床休息,又忙於寫一本新書。書中講述了過去十年中有關TCG (台灣民政府) 和TG (台灣政府) 的長篇故事。書名是《台灣: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1979-2020)》。內人審閱完所有內容後,我將以電子郵件寄給他整本書。附件是本書的序言及目錄。我是從TCG (台灣民政府) 升格為TG (台灣政府) 整個發展過程的見證人。我必須同時與國民黨,民進黨和共產黨第五縱隊共舞。我堅持不要向TG (台灣政府) 的外部人士籌募資金,以防止陷入國民黨,民進黨和第五縱隊的陷阱。這樣做,使我們走得很慢,但是,可以安全達成目標。我們必須知道,將來掌權後,要完成憲政體制和制度改革的工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從現在開始,在完成【台灣(自治)政府】驅逐中華民國的首要目標,還需要各方面力量的的協助。非常感謝Michael Richardson對我的體諒和他真誠的幫助。Gavin Tsai (蔡吉源)/2019年12月25日#########3
註四: 林志昇詐騙案後續問題請詳<台灣政府桃園地方法院2021年度金重訴字第五號林志昇等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案告訴人: 蔡吉源 意見書>
2021年10月7日
- 一、107年度金重訴字第五號林志昇等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案109年3月23日判決書第116頁之記錄,告訴人蔡吉源本人遭詐騙款項僅列為新台幣1萬6千元,與事實不符。本人經細查結果: 遭詐騙款項總額至少為新台幣295萬4千6百元整。計全職工作設算工資132萬元整;應收鐘點費32萬5千6百元整;及各項現金支出: 130萬9千元整。敬附現金支付單據、其他各項現金支付估計、及合理被騙應收未收款項之說明。
- 二、所有參與台灣民政府 (簡稱TCG) 同志,都有一份赤誠熱愛台灣的心。游象敬、蔡財源 (10月6日上午,電腦螢幕的文件出現被告名單都誤植為蔡明源)、葉碧蓮、與許義明應無詐騙取財的意圖。我在TCG擔任兩年五個多月(2010.11.6-2013.4.28)總理,從來都沒有看過一份財務報表,也沒有摸過一般業務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款項,所有的財務、人事、和行政,都是林志昇一把抓;在2013年4月1日雙林婚後,加上企圖控制TCG之林梓安的力量,林志昇將會如虎添翼,也將會更為跋扈;在蔡吉源總理於4月底離開TCG以後,雙林 (林志昇和林梓安) 怎麼會有油水讓游象敬、蔡財源、葉碧蓮、與許義明去分享?尤其,這四個人都是政治素人,不知林志昇在中國多年辦學與共產黨黨校學習的底細,但憑一份為台灣犧牲奉獻的精神,在林志昇的指示下成了幫兇,而引來共犯的重罪而已!
- 三、10月6日,我到桃園地方法院,看到一百多位心思十分單純的TCG同心,從各地蜂擁而來,目的是來關心林志昇的遺孀林梓安,讓我內心十分傷痛!單純,無知,不知檢討,不知反省,更不用說覺醒昨非今是的了!為此,我寫了一封信給TCG的同心,附錄於下,謹供參考:
【各位台灣民政府 (TCG) 同心,
2013年四二五事件發生前,我已經發現心思邪惡的林志昇細微的變化。這是眾多做為政治素人的一般同心,所無從察覺出來的。細節如下:
- 2012年5月4日(五) 台灣新竹縣人TL從美國聯邦政府退休,回台照顧家人,聽說TCG法理建國學院課程與眾不同,就來參加TCG初級班第29期課程,成為TCG同心。
- 2012年6月1日,TCG第31期開課,TH攜同家人第二次來上課,盛讚課程內容十分精采,應該大作廣告,廣為招徠。
- 2012年6月2日,高雄(楠梓)鄭先生來電,告以6月10日(日)要特別注意林志昇發言的內容為何?原來當天是發布TH為TCG國安會主任委員之人事令。林志昇又說,將在6月26日(二)於自由、聯合、蘋果、和中國時報四大報,同時刊登廣告。聰明的讀者應該會問: 登報的經費是誰捐助?為何要捐助林志昇?合理的推論是: 林志昇已經被收買了!哪一方面的人收買了林志昇?細節如下:
- 2012年春夏,林志昇告訴我,中共要支付他三千萬人民幣,請他停止台灣民政府各種行動,他嫌太少予以拒絕。
- 後來,林志昇又對高雄王XX州長說,對方開價五千萬人民幣,他仍然拒絕。王州長問他: 如果對方開價一億或兩億人民幣呢?林志昇默然不答。
- 最後, 推論對方將金額提高到二億人民幣 (等於新台幣十億元), 再加上一位美女. 就注定林志昇很快就開始他晚節不保的噩運了。
就林志昇的背叛,美國早有防範。2006年10月24日,林志昇提出控美案後,白宮關於國防與國安問題的顧問長山四郎先生 (1926年台南白河王家出生的第四個兒子) 基於職責的敏感度,對林志昇的背景做地毯式的調查。調查結果與他的推理不謀而合: 林志昇從小非常崇拜毛澤東,充滿中國大一統思想。這是他投資七億元新台幣去上海辦學,幫忙【中國希望工程】的初心。後來,由於林志昇與兩岸密使謝隆盛姻親關係,林志昇從上海辦學遷到成都辦學,去接受非常特殊的訓練,俾為將來中國統一台灣貢獻力量。
合理的推論: 2012年當林志昇與中共代表談判進行到最後階段時,林志昇可能面臨棍子(死亡)與蘿蔔(金錢美女)的選擇。最後,他選擇背叛同志,接受金錢和美女。為了保命,我們也奈何不了他。
所以,從2012年9月起,他在演講裡,就公開批評,甚至主張廢除,美國台灣關係法了! 但是,已經來不及消滅TCG了!根據唯物辯證法,既然來不及消滅之,就大量刊登廣告,讓更多的人來參加,再想辦法對參與者大量撈錢,將TCG弄得烏煙髒氣,讓愛台灣的人都受害,大家一齊臭罵國際法理的主張者!
另一方面,TL於2012年11月2日(五)第二次光臨水月圓,帶回一面US Marine Corps大旗及兩面小旗,US Marine Corps and US Army 1775各一面;TL說: 他在美國國會餐廳「巧遇」國防部長 Leon Panetta,部長就請他送三面旗幟給TCG。林志昇應該明白美國的苦心,但是,他已經「拿人手軟」只能為他的「祖國」賣命,擅自決定任命TL派駐華府為TCG駐美代表,剋日於2013年1月19日成行,以免「可能是美國軍情單位派來的」TL留在TCG,說穿他們第五縱隊的陰謀!
2013年4月25日於華府國家記者俱樂部,蔡吉源和蔡明法對國際社會公開宣布成立台灣政府的前一天,4月24日,TL就揚言要將疑似共產黨間諜嫌疑的林梓安陳報FBI,查明後逮捕之。為免一旦林梓安被捕,林志昇出賣TCG的劣跡,立即曝光,雙林「退一步想,海闊天空」。在雃福夏德、徐格麟、和林佾庭的陪同下、林梓安立即於4月27日大早,從紐約Kennedy Airport臨時花新台幣48萬元機票錢.匆匆離美返台。4月28日,林志昇以「蔡總理自請辭職處分,應予照准!」違反行政法免職處分,還擅自將蔡總理定位為「叛軍」!林志昇就可以一手遮天,繼續他行騙眾多同心的勾當!
TCG美國訪問團於2013年5月1日回到台北。我就公開宣布: 台灣民政府 (TCG) 的同心和台灣政府 (TG) 的同心,都是一體同心;兩邊的同心都是為了台灣前途出錢出力,都沒有錯;錯的是疑似企圖消滅台灣政府的台灣共產黨第五縱隊林志昇!
感謝大家長期為TCG做出貢獻。沒有TCG就沒有台灣(自治)政府!曾根憲昭主席從來都沒有將蔡吉源總理免職的言行或動作,蔡吉源還是台灣民政府的總理。做為總理,我一定要為所有受害同心所期望的目標,堅忍不拔,永不放棄,努力以赴!竭誠歡迎所有台灣民政府的同心,跟蔡吉源總理站在一起,為台灣自治建國,共同奮鬥!
謹此致謝 敬祝時祺
台灣民政府 總理 蔡吉源 敬具 2021年10月7日】
以上各點 敬請 桃園地方法院 明鏡高懸,主持正義,功德無量!
台灣(自治)政府 第一屆臨時國會第一次會議 票選 臨時總統
蔡吉源 敬具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