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9 Fan :
中共早在1971年起就已是「中華民國」的代表了,而一度曾在台灣存在的國府正式名稱就叫「蔣介石集團」,現在也已被蔣經國宣告結束了。
聯合國憲章規定的「中國代表權」,其正式名稱,就叫「中華民國代表權」,所以,國共在1971年12月25日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所爭奪的「中國」代表權,實際上就是「中華民國代表權」的爭奪戰,而非「中國代表權」的爭奪戰,蔣介石宣稱該代表權爭奪戰,是聯合國「排我納匪」的決議案,基本上,就是欺騙台灣人的謊言。
在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後,中共在聯合國的會籍名稱及席次都仍然叫做「中華民國」,而非「中華人民共合國」,換言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上有二個名稱,一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叫「中華民國」,而在台灣的蔣氏政權,依2758號決議文就叫「蔣介石代表」,也就是俗稱的「蔣介石集團」,從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馬英九…乃至當今的蔡英文總統,不論他們自稱「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中華民國台灣」…,正式名稱統統都是「蔣介石集團」,而他們的職稱「中華民國總統」實際上都只是「蔣介石集團」總統,所幸,「蔣氏王朝」在蔣經國稱:「蔣家後代不能,也不會有人從政」,已正式宣告覆亡,從此美日英法澳加…都把「蔣氏王朝」改稱為台灣(舊金山和約稱為福爾摩沙),既不叫「中華民國」,也不叫「蔣介石集團」,只是非常弔詭的,國際間認定的「台灣政府」,台灣人反而自稱「中華民國」是台灣的最大共識、最大公約數,這可台灣閙出的國際大笑話,而且還歷經四、五十年,約莫半世紀,卻還「不知悔改」,所謂「台灣人好騙難教」,雖然應該不是全然,但至少台灣人至今仍被威權綁架,無法爭脫,卻是不爭的事實。
「中華民國」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憲章上的名稱,台灣如果還在使用「中華民國」,當然就是公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敵,也是公然挑戰全體聯合國會員國的認知,所以死抱「中華民國」,對台灣而言,就如同抱著原子彈等中共來引爆. 中國國民黨黨章堅稱「中華民國」及以「九二共識」之名,堅持「一個中國」, 是在為兩岸兩中統一後找出路; 但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自稱「台灣已經獨立,名字叫中華民國」,不是在為台灣, 而是在出賣台灣嗎?
(註: 原稿是”兩者都在自尋死路”但與事實不符。應該是為了”官位名利”(KMT)或”權力利益”(DPP), 各有圖謀! 作者在另一篇文章中有具體說明: 台灣的政客,無人不以「出賣台灣」為職志。台派政客是以「出賣台灣」給「中華民國」以賺取在「中華民國」獲得更大的權位。統派政客是以「出賣台灣」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賺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更多關愛的眼神。Fan/061818)!
美國前國務卿彭佩奧主張「台灣不是中國領土」,意即台灣既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也不是「中華民國」領土,但台灣政治人物,反而自行改稱「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豈不是等於說台灣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但卻是「中華民國」領土,如此一來,「中華民國」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會籍名稱,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稱台灣是其領土,豈非順理成章?台灣所謂「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卻又說台灣是「中華民國」領土,所謂「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豈不是自欺欺人嗎?
舊金山和約所謂台灣主權未定論,就是認定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蔣介石和日本簽訂的「中日和平條約」也承認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而美國台灣關係法全面承認台灣的政府就叫「台灣」,在聯合國2758號決議後,就因「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了(注意代表就是本人,代理才是第三人),就認定根本沒有「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及「中華民國台灣」可言,台灣人之所以如此委曲求全,都是台灣人一時無奈的權宜之計,但在歷史眼光看來卻是一種懦弱、嚴重錯誤的過程。
如果你甘願成為「蔣介石集團」餘孽,就請繼續說「中華民國」!如果你想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就請繼續說「中華民國」!
台灣如果還在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是對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及對聯合國憲章的挑釁及侮辱!
如果你還在說你的國籍是「中華民國」,你就會被認為是中共人!
附:
1.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2. 聯合國憲章第110條第三項:
三、一俟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通知已有中華民國、法蘭西、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與美利堅合眾國、以及其他簽字國之過半數將批准書交存時,本憲章即發生效力。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應擬就此項交存批准之議定書,並將副本分送所有簽字國。
GT : 我在拜讀樊律師的大作之後,立即給他一篇文字,盛讚其根據戰後條約的深入分析與台派五花八門的信口開河完全不同。他也很快給我回函如下:
Fan to Gavin: 【這篇文章是我寫的沒錯。台灣的政客,無人不以「出賣台灣」為職志。台派政客是以「出賣台灣」給「中華民國」以賺取在「中華民國」獲得更大的權位。統派政客是以「出賣台灣」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賺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更多關愛眼神。
可憐的母親台灣就在「台派」、「統派」不同政客,以不同形式的「聯手」下,舊金山和約所保留的「台灣總督府」行政權及財產,全被瓜分殆盡,只剩「地理名詞」,其餘全歸「中華民國」,還被以「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的口號,被迷幻藥迷得暈暈燻燻,不知所以。
如果這是在威權時期,還可以推稱說,誰敢反抗,敢提出異議?勇敢的台灣人難道不是關的關、死的死了嗎?問題是,現在什麼戒嚴、什麼白色恐怖都沒有,而且還是台灣人當ROC總統,又是完全執政,照理不應發生這類事情才對,可惜,不幸的,台灣變成只剩「地理名詞」,照樣發生,而台灣人照樣沒有人出來反抗,我打從骨子裡,不論經過多少次的左思右想,都想不出答案來,我只能說台灣人確實「好騙」,本來我還不承認台灣人「好騙」,現在我除了想哭以外,已經無法說服自己了⋯。
台灣人的行政權、財產權全被「中華民國」併吞,就台灣人所引以為傲的「台灣精神」、「台灣價值」,也都全都變成「中華民國」精神、「中華民國」價值,台灣人只剩「有魂無體」的窮光蛋,台灣人還能不覺醒嗎? Fan/June 18, 2018】
樊律師對本土台籍政客春秋責備賢者的勇氣與高風亮節,令我十分感動和感慨!
GT : 評述:
1. 我認為樊律師最後一段文字應該加上幾個字:究竟是誰造就了這個變化?誰該負這個責任?
2. 如果大家注意到美國國會參議員 Richard Menendez 在2022年8月初到2023年7月底,究竟做了甚麼事?說了甚麼話?或直接去查美國國會台灣政策法案 (Taiwan Policy Act, the Senate of US Congress) 所形成的、兩岸兩中所要的美國棄台論;再回顧1999兩國論問世以來的轉轉折折,答案就可以揭曉了!
3. 樊仁裕律師於2017-2018參加郭倍宏的全民公投運動,寫了一系列根據國際法理的政治評論後,就獨善其身,形同退出江湖隱居山林去了!會不會是因為061818這一篇大作吐出肺腑之言,得罪當道所致? 有待求證。
4. 樊仁裕律師, 是台大法律系那麼多師生中, 相對用心了解國際法理為何物的人。我比同學們早熟。因為,初中時期對歷史和政治濃厚的興趣,在高中時代(1962-65)就讀完一堆法政書籍。像臺大薩孟武教授700多頁的古典學派政治學、政大鄒文海500多頁新古典學派政治學、韓忠謨的法理學、劉慶瑞的比較各國政治制度及比較各國憲法,以及民刑各法;就確定"假中華民國"長期滯留臺灣是不合法的。可是都找不到相關資訊證明我的觀察。直到2007年8月,在中央研究院辦公室,偶然看到何瑞元(2005)大作"美國軍事占領下的臺灣"一書, 心中困惑才找到答案!2009年9月6日, 再聆聽何瑞元演講後, 我就拜何瑞元為師,專心學習國際公法,期能圓一圓少年時期的夢想: 驅逐"假中華民國"於臺灣境外! GT/08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