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臺灣自治政府第一屆臨時國會第十五次會議會議手冊
The 15th Sittings, (2020-2022) Provisional Congress, Taiwan Government
2024年3月31日
15th 會議手冊HANDBOOK
台灣自治政府要積極準備接收接管台灣澎湖:
2023年12月25日起,台灣自治政府進行第二次的環島車隊遊行,呼籲全體台灣同胞: 要趕快覺醒,要積極準備,大家一起來!接收接管台灣澎湖的領土與住民!
敬請台灣全體同胞覺醒!拒絕中華民國!支持臺灣自治建國!
臺灣自治政府基本立場有三點:
第一,中華民國不是臺灣住民的國家,臺灣政府要根據臺灣關係法,取代非法滯留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治理當局;落實轉型正義,肅清貪瀆,改革秕政,建設美麗島。
第二,臺灣政府要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先自治,師法明治維新,脫亞入歐,以臺灣之名加入聯合國;再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6條及77條,舉辦公民自決投票,決定要獨立建國?要維持自治?要加入美國聯邦?或與日、韓組織邦聯?
第三,臺灣政府要與統一後的中國邦交正常化,平起平坐,經貿往來,共存共榮。
開會時間: 2024年3月31日(星期日) 11:00-12:00; 13:00-16:00。
開會地點: 53044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1號 臺灣(自治)政府總部。
會議手冊目錄(Table of Contents)
開會通知 (Notice of Meeting)暨邀請函(Letter of Invitation)
會議程序 (Meeting Agenda)
壹、臨時國會議員報到:10:00〜10:30
貳、張庭瑋 專題演講: 10:30〜12:00
參、主席就位 議長 致歡迎詞: 13:00〜13:15
肆、臨時總統蔡吉源報告: 13:15〜13:45
伍、大會報告事項(Report Matters):13:45 〜14:00
陸、備查案 (Files for Reference): 14:00-14:30 (請准予備查)
案1: 關於臺灣自治銀行管理條例草案 請准予備查。
案2: 年度預算的編列與執行,以實報實銷和鼓勵節約為原則。
柒、提案討論 (Proposals Discussion): 14:30-15:30
提案1 : 關於人力倍增計畫的執行。
提案2 : 先後參加台灣政府的同心,其獎懲是否應該訂定辦法?
捌、臨時動議 (Extempore Motions): 15:30-16:00
玖、總結 (Concluding Remarks):16:00~16:30
拾、祝禱、散會(Au Revoir!):16:30 ~17:00
附錄:
附錄一: <台灣: 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 寫作緣起
附錄二: <覺醒經驗談>
附錄三: 臺灣政府府 組織架構:
. 立法部門: 臨時國會:
. 司法部門: 最高法院/大法官會議/地方法院
. 行政部門: 總統府
. 各縣市縣市長及縣市議會
附錄四: 台灣政府各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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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程序 (Meeting Agenda)
壹、 臨時國會議員報到:10:00〜10:30
貳、 張庭瑋 專題演講: 10:30〜12:00
題目: <國際經濟與國際政治的關係>
叁、主席就位 代理議長 致歡迎詞: 13:00〜13:15
各位臨時國會議員先生和議員女士,
今天是我們台灣自治政府召開第一屆(2020-2024)臨時國會 第十五次大會!這就表示我們第一屆臨時國會的運作,已經滿三年又九個月了! 這三年多來,我們逆風前進,做了很多工作,也遭受許多挫折!
我們從2022年4月1日起,爭取減半徵收地方稅 ,引起2023年年初開始由13個地方行政執行分署中的8個分署,不斷地發生對減半納稅給台灣自治政府台灣公民追繳全額的地方稅費,造成許多困擾!迫使我們自2023年4月1 日起宣布停辦、退稅,並展開行政權訴訟。
同年年底,河川與國土主權登錄與公告週知,引爆主權訴訟;我們主動出擊,主動採取行動,引爆訴訟,是促使司法檢調系統開始檢討,發現根據國際法法理,原來中華民國都是狐假虎威,空無一物!所以,法理訴訟是眾多昏睡不醒者,充分覺醒的催化劑!有此長足的進展,各地幹部是不是也應該趕快完成各縣市臨時政府和臨時議會的組織工作,以配合美國的行動呢?
請大家一定要加油!加油!再加油!只有自助,才有人助;自助人助,才能成就台灣大局。謝謝大家!
肆、臨時總統 蔡吉源 報告: 13:15〜13:45
各位議員先生、各位議員女士,
大家好! 這一次會議手冊的標題是台灣自治政府要積極準備接收接管台灣澎湖,2023年12月25日起,台灣自治政府進行第二次的環島車隊遊行,呼籲全體台灣同胞: 要趕快覺醒,要積極準備,大家一起來!接收接管台灣澎湖的領土與住民,並到各縣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警察局、和各縣市地方法院的大門口,舉起接收接管公告牌,拍照存證,郵寄給美國國務院、AIT、和美軍第七艦隊總部。
賴清德於2024年1月13日,當選中華民國第十六任總統後,北京中國根據開羅公報立即於1月20日重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且要求台灣是否為中國的一部分應該交由聯合國大會投票決定,馬上就有十個國家表示同意。是誰在出賣台灣呢? 當然是投票給民進黨的中華民國人喔!
2023年12月中,臺灣自治政府車隊遊行時,碰到一個因公受傷而退休多年的美國軍官。他說:他早期曾駐紮臺灣,此次是觀光客,看到車隊都掛美國國旗,很好奇;所以,跟你們打招呼。原來,你們是要取代假中華民國的組織。但是,你們要知道,台灣無法自己建國的問題,是出在國民黨和民進黨都在合作。兩黨都企圖引爆美中大戰。他們夢想在共產黨垮台後,由他們兩黨控制中國,或至少回到南京,控制長江以南。如果,這個夢想不能成真,留在台灣,也比回歸金門馬祖和平潭要好很多。
美方對此當然知之甚詳,所以,台灣解殖大事一直往後拖延,難能當機立斷,給『中國在台灣治理當局』下逐客令。我們臺灣自治政府要怎麼辦呢?
其次,蕭美琴於3月6日,絕密出使美國(求助?)。3月22日,到北歐訪問三小國取暖。3月27日18:30回台灣,為何沒有一如往昔,立即召開記者會。美國陸軍綠扁帽特種戰爭部隊5,600人,於今(2024)年3月14日長期進駐台灣,其中,傳聞1,500人暫駐金門。賴清德還能抗拒多久? 3月25日左右,傳聞王毅部長職務不保;又說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派委員來台。究竟要做什麼?無論如何,假中華民國民進黨蔡英文政權,仍然在台灣耀武揚威,再三要求各地方檢查署偽造文書,濫發傳票,告台灣自治政府竊佔沒有台彭領土主權的、假中華民國霸佔台灣的國土,以威脅臺灣自治政府。沒有賣台的民進黨,怎麼會有中國流亡難民政府留在台灣,繼續為非作歹,詐騙、恐嚇本土台灣人?
我們臺灣自治政府的每一個幹部和同志,都身負驅逐中華民國的重責大任。我們要根據聯合國憲章和美國台灣關係法,讓臺灣先自治後自決建國。台灣自治建國偉大的歷史使命,就是要由我們在座的各位同志共同承擔起來!同心協力!眾志成城!謝謝各位!
臺灣自治政府 第一屆臨時國會 票選 臨時總統 蔡吉源 2024年3月31日
伍、大會報告事項 (Report Matters):13:45 -14:00
(游佳涔處長)
陸、 備查案 (Files for Reference): 14:00-14:30 (請准予備查)
案一: 臺灣自治銀行管理條例草案 請准予備查。
主旨: 臺灣自治銀行管理條例 台灣自治政府 中央銀行 財政部 特許證
(March 8, 2024 By Minister Gavin Tsai,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TGUSA)
為避開偽中華民國不義政權干擾,如刻意針對TGID持有人銀行存款全面扣款及任何台灣公民融資之禁止,特案援用Taiwan Government 在美國的Formosa Federal Foundation 存款帳戶內的基金,在台灣政府內部成立臺灣自治銀行。俾供台灣公民在不受假中華民國不義政權管轄下,得在臺灣自治銀行開戶存款並辦理融資貸款。
說明:
- 台灣自治政府於2015年10月19日,經美國國會審議通過合法化申請案後,立即展開與非法滯留台灣澎湖之不義中華民國偽政府,兩者之間的無縫接軌,接收接管台灣澎湖領土主權和住民的行政管轄權!
- 奈何,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不義中華民國偽政府,不但,不願意配合國際法理和慣例,和平落幕;反而,變本加厲,不斷透過地方公務機構及銀行體系,出手扣押台灣公民存款,打擊台灣自治政府及其各級幹部的士氣!
- 為避開偽中華民國不義政權不斷無理的干擾,台灣自治政府只好援用Taiwan Government 在美國的Formosa Federal Foundation 存款帳戶內的基金,在台灣政府內部成立臺灣自治銀行。俾供台灣公民在不受假中華民國不義政權管轄下,得在臺灣自治銀行開戶存款並辦理融資貸款。
辦法:
- 組織臺灣自治銀行董事會和監事會,選任董事長和常務監事,再由董事長派人出任總經理。
- 制定臺灣自治銀行特許組織之組織章程,人事規章,會計準則與利息政策。
- 原則上,關於組織章程,人事規章,及會計準則,應根據美國銀行法法規、人事法規、及美國會計師公會核可之會計準則為之。
- 至於如何訂定存放款利息,則應視台灣經濟狀況和臺灣自治銀行所面臨的環境做決定。由於總體經濟隨時受到國際政治和國際經濟的影響,而必須至少每三個月做一次檢討,以應付開放經濟的變化。
- 暫訂利息政策如下: 存款: 活期存款和小額定期定額存款 年息3%。一年期定期存款 年息4.8%。放款: 10萬元以下 6%。國營事業融資額度另議。
- 本條例實行後若有滯礙難行之處,應經董監事聯席會議決議修正。
討論:
決議:
案二 : 年度預算的編列與執行,以實報實銷和鼓勵節約為原則。請准予備查。
主旨: 年度預算的編列與執行必須揚棄中華民國陋習陋規。不得編列佣金及公關費用;不得追加預算;不得挪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
說明:
- 台灣自治政府第一個公共工程即將在近期開工。鑑於當前假中華民國預算執行的陋規五花八門,以浪費公帑,從中取利為能事。應引為本府執行預算之戒。
- 本府預算的編列與執行,不得濫編佣金及公關費用;不得追加預算;預算不得挪用。以實報實銷鼓勵節約為原則。
討論:
決議:
柒、提案討論 (Proposals Discussion): 14:30-15:30
提案一: 關於人力倍增計畫要如何執行的問題。請討論議決。
提案單位: 總統府 秘書處
主旨: 自2021年以來,台灣自治政府組織內部意志不堅者,陸續被分化而去,人力銳減;為長遠計,早於去(2023)年,就提出人力倍增計畫。究竟應該如何執行才能奏效,請付諸公決。
說明:
- 組織紀律嚴明,才能績效卓越。為此,在執行紀律規章時,必須分明是非和對錯,只認法不認人的原則。才能去除當前中國雜草文化裡關說、紅包、摹擬兩可、指鹿為馬的歪風。
- 轉型正義去除中國雜草文化作風後,台灣才能有真正的改革,而需要眾多人力來工作。
- 目前真正熱心參與台灣自治政府在各地的工作人員,大約一兩百人左右,顯有不足,應有倍增計劃。
討論
決議:
提案二: 先後參加台灣政府的同心,其獎懲是否應該訂定辦法? 以供遵循。
主旨: 我們認為先後參加台灣政府的同心,都有或多或少的貢獻為原則,再考慮其獎懲。請討論議決。
說明:
- 因為先後參加台灣政府的同心都有相對濃厚的的台灣情,不可抹殺。
- 此種考量應否擴及台灣民政府同心?
- 應否成立一個委員會處理這一個複雜的問題?
討論:
決議:
捌、臨時動議 (Extempore Motions) : 15:30-16:00
玖、總結 (Concluding Remarks):16:00~16:30
拾、祝禱、散會(Au Revoir!):16:30 ~17:00
附錄:
附錄一: <台灣: 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 寫作緣起
2019年7月14日,我在網路上看到2017年12月14日民報的專文:「解殖」的意義,該文作者是Jimi Chen。本書作者略做修改以符合本書的習慣用詞,全文如下:
【台灣人被中國人殖民的意識,遠從明鄭時期延續至今,從未被根除。當年台灣的母國日本戰敗,我們的祖先想的不是自主自治成為一個國家,而是選擇依附中國,希望重回中國奴民的身份。也就是這種從未解殖(按:「解除殖民體制」)的潛意識,讓台灣人集體歡喜迎接中國匪軍隊來台劫收。十幾支在台灣土地生活了上萬年的民族,幾百萬人持續被殖民文化霸凌、精神囚禁至今。
「解殖」是靈魂的成長與蛻變。就像活在陰暗土壤裏的蟪蛄,得出土脫殼成蟬,才能看見繽紛世界、展翅遨遊穹空。未曾經歷自我解殖的台灣人,對中國有著莫名的情感。就像早年的林獻堂,最後卻在中國軍隊登台夢醒之後,流亡日本,客死異鄉、抑鬱而終。而如今仍支持統派、維持現狀派的台灣人,仍以為眼前的一切,就是自己的未來;以為殖民統治者口中的母國,就是他們的天。
思想解殖不是否定一切外來的文化,而是以主體思維把這些霸權文化在我們的精神層面中淡化。重新調整台灣文化與中國文化中的主客體關係。
當代台灣民選出來的總統蔡英文,曾兩度公開主張「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引發台派支持者一陣譁然。蔡英文的話用覺醒者的白話來說,就是「台灣等於囚禁我們的中華牢籠」。這就是典型沒有經歷過解殖的思維(按:程序),分不清楚台灣人與殖民體制的主客體差異。而這樣的思維所產生的行為,就是協助殖民體制繼續囚禁台灣。
2016年1月16日,台灣人在歷史上首度取得台灣的全面自治權(按:取得台灣的全面執政,台灣尚未自治),台灣(按:中華民國)的新總統卻把神聖的治理大權,交到不認同台灣主體性的中國人手中,幫中國人維持黨國殖民體制。剛剛通過的公投法新補正案,仍舊繼續剝奪台灣人民決定自己國家名稱、領土、憲法乃至台灣與中國(按:中華民國)兩個國體協議法案同意權的完整人權。
筆者(Jimi Chen)無意批評蔡英文的施政表現,只是就蔡英文這一年多來主政,所呈現的思維,來談論台灣當前的困境。我們看到台灣人最大的問題,就是還沒有經歷過解除殖民體制的程序,多數人的內心還穿著中國的囚衣。
當執政者與多數人都能脫去囚衣,成為完整的台灣人。改革,才會真正開始。建國,才能水到渠成。
當中國歷史與日、美、英、德、法、俄一樣,都只是世界史教材中的一頁,台灣人把更多精神與時間,用來吸收更多更好的文明,並將吸收來的文明融合成為台灣在地文化,創造屬於台灣自己的歷史。我們才能真正從中國的一部份中(按:中華民國)走出來,以台灣及台灣人的身份,成為世界的一員。
最後引用哲人政治家李登輝在自身的生命歷程中,經常告誡自己的這段話,希望它能陪伴大家透過自我省思、自我解殖,找回身為台灣人的主體性,找回我們的台灣魂。『你所認為的你,不是真正的你。你要不斷的思考——我是誰?』】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90ff1d90-94f6-4bce-b958-8f19fab147b9)
仔細反覆閱讀Jimi Chen「解殖」的意義一文,沉痛的肺腑之言,我彷彿得到上帝的啟發,深受感動!大大地嘆了一口氣!心想:將近十年以來(2009.9.6.-),放棄恩師李登輝教授的正名制憲論後,所思、所做、所為,我所努力以赴的工作,不就是在進行「解除中華民國殖民體制」(簡稱解殖),完成台灣自治,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再自決建國的大業嗎?
十分感謝上帝的巧妙安排,因緣際會,才讓我有機會,密集且不斷地,親身參與這前後十五年來解殖核心計畫的規劃與執行。我應該就所知、所做、所為,向敬愛的作者和苦難的台灣同胞們,做一個詳細的報告。因為「知難行易」,應該「即知即行」。於是,我就開始構思這一本書的標題為:《臺灣: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1979-)》,並整理出一個寫作大綱,就開始動筆。
2020年8月31日,閱讀LINE一篇署名Hannibal的短文,述及1960年12月14日聯合國1514(15)決議文,其要點如下:
【聯合國1514(XV)解殖法,是強制執行性質的法案,規定戰後殖民地或軍事占領地,在進入解除殖民體制程序後,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抗拒 (irresistible)。福爾摩莎在啟動解殖程序後 (2008.2.2- ) 外來殖民的中華民國,和美國軍事占領方都不得抗拒。也就是說美方和中方,都不能用任何法律、或輿論、或人情、或金錢、或外國勢力、或武力、或任何方式,抗拒福爾摩莎解殖的行動,否則,美中雙方就嚴重違反國際法。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如果違反國際法,嚴重時就聯合國會以武力殲滅;其次,就是本土台灣人可以向國際法庭對他們提起訴訟、審訊、判決、或行刑、進行終生訴www.un.org/en/sections/what-we-do/uphold-international-law/index.html。 所以,只要本土台灣人開始主張要在福爾摩莎先解殖自治,再自決建國;就開始受到聯合國1514(XV)解殖法的保護,因為福爾摩莎就是舊金山和約指定日本放棄的、合乎解殖條件的領土。聯合國憲章12章77條b.規定:戰後由美國託管的領土必須解殖。甚至,美國也要以武力保護台灣70年。美國根據國會文件—臺灣關係法---明文就是鼓勵本土台灣人儘快啟動福爾摩莎解殖自治的建國行動。如果你主張要以福爾摩莎解殖自治建國,受到任何人阻擋解殖的迫害或抗拒時,請福爾摩莎人留下其抗拒解殖的證據:人、事、時、地、物,以便依據1514(XV)解殖法向國際法庭提出控告,由國際法庭起訴、審訊、判決、或行刑、或終生追訴之。】
從前面引述這一段文字來看,即知台灣解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體制,實現臺灣國際地位正常化,是人類保障基本人權聖戰的一部分,不但具有十足的合法性,而且具有十足的正當性。
本土臺灣同胞們!我們要繼續擁抱偽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憲政體制,參加中華民國總統和立法委員的選舉呢? 還是支持台灣人的台灣政府,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3條的國際法法理、慣例、和程序,解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對台灣的殖民體制;實現台灣自治,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建立軍事防衛力量後,再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6和77條住民自決原則,讓台灣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主權獨立的國家呢?
蔡吉源寫於2019年7月15日。2020年8月31日補充加入Hannibal的短文。
註: 台灣: 解殖自治與自決建國 (1979-2020s) 初稿完稿共約26.9萬字。這是在2019年6月25日腰椎開刀後,臥床休息時,利用手機裡的LINE,逐段’打字,再於起床吃飯前後加以剪輯,再逐章存入電腦的文件夾裡,組成整整一本書;到了2024年初,覺得過去四年(2020-2023),確實累積很多解除殖民體制工作中,最重要的成果和經驗,應該另外寫成一個章節,詳為向台灣同胞提出報告。乃利用將近兩個月時間,草成第九章,四萬五千字,將原來的第九章和第十章改成第十章和第十一章。
附錄二: <覺醒經驗談> Gavin Tsai/2018.1.3
覺醒有三個方式: 漸進式,突發式,啟蒙式。當然也有者三者的混合式。
漸進式是有紀律的研究,觀察,思考,參與而覺醒。突發式則是受到某種因素的刺激,而突然醒悟者。由於洗腦教育,以致台灣同胞產生歷史與法理邏輯錯亂,執著於體制內改革、參選參政、政黨輪替等等,不能根本解決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以確定台澎主權歸屬本土台灣住民的松鼠繞圈圈遊戲的陷阱。一談到台灣懸案(Taiwan Question),立即的反應就進入被權威人士,如政治人物、媒體、名嘴設定的全民公投、正名制憲、和獨立建國思考模式中,抗拒重新思考其他的方案。所以,突發式覺醒者少之又少。
啟蒙式介於起前二者之間。就臺灣前途的不同思考模式來說,是在清空自己智性的思維與透過啟蒙教育,薪火相傳的經驗,而獲得覺醒。大部分人的覺醒應該是以啟蒙式佔最大多數。先知先覺是少數的智者。後知後覺是慧根清明的學習者。此二者在充分覺醒後,將主導台灣未來的命運。
別人的覺醒狀況是怎樣形成不得而知。就我個人的狀況來談,大部分是漸進式的,小部分是被啟蒙。從1960年初的十七、八歲起,我就開始懷疑中華民國長期霸佔台澎的正當性及合法性。卻苦於沒有任何論述可以證明我的理解是正確的。本來,對臺灣前途我一開始就不認為有統一或獨立的問題,只以為是1970年後黨外時期的民主改革和1990年後李登輝教授所主張的正名制憲問題。所以,我雖然長期對民進黨和台聯黨失望,但是又不得不傾全力支持之。
2008年1月15日,我被李登輝師徵召去為第三勢力組織政黨効力!一年半載的努力以赴,換來一場空。我就拒絕任何台派的招手禮聘,要回鄉下種田,跟農民結緣,在基層從頭做起。2007年8月閱讀何瑞元(2005)的著作,才確信臺灣.是美國的軍事佔領地,確知蔣家集團流亡難民對台灣並沒任何權利擁有台澎主權的歷史真相。至於解決臺灣懸案 (Taiwan Question),我還是沒有具體的概念。2009年9月,再仔細閱讀何瑞元英文論文【Richard Hartzell (2004),”Understanding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s Disposition of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 Harvard Asian Quarterly, PP1-12, Ma, USA. 】三遍後,才豁然開朗 (即受到啟蒙) : 國際法理救臺妙策盡在其中。到了2013.4,25根據國際法法理及聯合國託管局慣例的"公開宣佈宣布成立台灣政府即有國際法效力說",以及爾後不斷受到國、共、民三黨聯手鬥爭。更確信我已經走進完全正確的方向----充分覺醒!
覺醒讓我放棄恩師李登輝的民主改革和正名制憲的"我執"。當我透過經驗獲得長期困惑問題的正確答案時,隱藏的意識被開啟,領悟力也就隨之提高。於是就注定要堅持以國際法理讓台灣與國際接軌,而不是像眾多台派政治人物一樣,鍥而不捨地在中華民國憲政架構的糞坑裡繼續扒糞,以至於走不出蔣經國精心設計的政治陷阱----黨內外統獨之爭;體制內改革;政黨輪替;民進黨情結;李登輝情結;藍綠惡鬥;正名制憲;全民公投;獨立建國;…;再在兩岸交流(蔣)、和平演變、對中投資(李)、積極開放(扁)、大膽西進(馬),建立中華台灣國(蔡英文)聲中,讓中共暗地引進第五縱隊,赤化台灣。XXXXX
附錄三: 台灣自治政府組織架構 (TG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一、立法部門(Legislative Branch) :
臨時國會:
1. 議長辦公室;2. 國會秘書處; 3. 議事組 (會議廳)。
二、司法部門(Judicial Branch) :
1. 最高法院 (大法官會議)。
2. 高等法院: 本院設於臺北市,管轄範圍為臺北、士林、新北、桃園、新竹、宜蘭、基隆等七所地方法院。所轄行政區域,即臺北市及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基隆市等六縣市。
3. 高等法院所屬有四所高等法院分院,各分院及訴訟管轄區域:
• 臺中分院:設於臺中市,管轄範圍為苗栗、臺中、彰化及南投等四所地方法院,所轄行政區域為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 臺南分院:設於臺南市,管轄範圍為雲林、嘉義及臺南等三所地方法院,所轄行政區域為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
• 高雄分院:設於高雄市,管轄範圍為高雄、橋頭、屏東、澎湖等四所地方法院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所轄行政區域為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 花蓮分院:設於花蓮市,管轄範圍為花蓮、臺東二所地方法院,所轄行政區域為花蓮縣、臺東縣。
三、行政部門(Executive Branch) :
1. 總統府。2. 顧問室。3. 國家安全委員會(NSC)。4. 財務委員會 財務委員:。
5. 秘書處。6. 人事處。7. 總務處。8. 行政倫理(仲裁)委員會。
a.特殊單位: (1) 高砂事務部。 (2) 國際事務部。(3) 駐聯合國代表處。 (4) 駐美代表處。
b. 一般部會: (1) 內政部: (2) 法務部: (3) 防衛部: (4) 財政部: (5) 商務部: (6) 教育文化部: (7) 科技部: (8) 農業與環境資源部: (9) 國土交通部: (10) 國土安全部: (11) 衛生醫藥部: (12) 勞工部: (13) 經濟能源部: (14) 公共服務與福利部:
c. 特殊技術的9個單位 :
(1) 臺灣銀行 (中央銀行;貨幣政策) : (2) 證券期貨交易委員會: (3) 金融監理委員會: (4) 國際貿易委員會: (5) 電訊傳播委員會: (6) 主計處 (經濟統計、預算籌編、和經濟計畫): (7) 食品和藥物管理局 (屬衛生與公共服務部): (8) 環境保護署 (屬農業與環境資源部): (9) 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屬勞工部):
四、台灣政府所轄20縣市: 01宜蘭縣:;02基隆市:;03新北市:;04台北市:05桃園市:;06新竹縣:;07新竹市:;08苗栗縣:09台中市:;10南投縣:;11彰化縣:;12雲林縣:13嘉義縣:;14嘉義市:;15台南市:;16高雄市: 17澎湖縣:;18屏東縣:;19台東市:;20花蓮縣:。
附錄四、台灣政府各地辦公室: 臺灣政府各地辦理申請、申訴及收件服務處:
1.臺灣政府總部: 彰化縣二水鄉上豐村松柏巷13之1號。04-879-7783。
2. 台東:台東縣太麻里鄉華源村南北坑62之1號。0919759599黃先生。
3. 屏東:屏東縣新埤新埤鄉村196-1號。0933-691-532林先生。04-879-7783。
4. 宜蘭:宜蘭縣員山鄉惠好村賢德路二段66巷48號。0932906475李先生。
5. 桃園: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二段453號。0977-229-413與03-4580418陳先生。
6. 台南: 台南市歸仁區民族一街56號。06-2309313/0932-772-456 陳先生。
7. 花蓮: 花蓮縣玉里鎮觀音里高寮184-2號。03-8852487 吳主任。04-879-7783。